根据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上半年招才引智活动安排,现就第一批招聘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绵阳市高等院校、重点企业本批次拟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464名(详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本硕博毕业生。具体以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为准。
2023年3月3日(星期五)14:30-17:00,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弘远楼外广场。
(四)招聘方式
由招聘单位自主选择招聘方式组织实施。
本批次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28名(详见附件2)。
(二)引进资格条件
1.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具体以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为准;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5)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引进后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服务协议。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纳入引进范围: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两年的;
(7)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
(8)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2023年3月3日(星期五)14:30-17:00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弘远楼外广场报名点;3月4日(星期六)9:00-12:00成都费尔顿大酒店(温江区文化路111号)一楼大厅报名点。
2.报名方式及材料
(1)《报名审核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片1张;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等:
②2023年国内应届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书面承诺书;
(5)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获得国、省、市、校级奖励和表彰等奖项荣誉的佐证材料;
(7)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主管部门或本单位同意,并于报名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
3.资格审查
由考核组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以公告形式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中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和在引才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取消考生引进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核
预计3月5日-3月7日在成都费尔顿大酒店(温江区文化路111号)开展,具体安排将以公告形式通知。
2.考核流程及方式
本次考核不设开考比例,根据岗位需求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由考核组采取以下方式组织实施,考核情况将实时公告。
(1)综合初评。根据考生学历、专业优势、实习实践经历、学术科研水平、获得奖项荣誉等情况,考核组对考生进行综合初评,初评总分设定满分100分,初评得分在70分以上的,确定进入下一轮招聘环节。
(2)心理测试。由考核组现场组织心理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健康状态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结果将纳入综合测评,作为考核参考指标。
(3)综合测评。重点考察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综合测评成绩在考核结束后宣布。综合测评总分设定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排名;若主评委分数相同,则按3-5名副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排名。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可与考核合格人员签订《2023年绵阳市招才引智活动就业意向协议书》。
(六)体检、政审考察
2.政审考察。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公示发布后,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告、公示发布平台
1.岗位待遇。引进的事业编制人才,具体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
2.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评定时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3.岗位定级。引进到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岗位定级事项按国、省统一政策规定执行。
4.安居补助。对全职引进且符合条件的高校优秀毕业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安居补助。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
5.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绵阳市主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符合条件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高可贷款100万元。
(二)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绵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16-2540372
绵阳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
0816-6981360、2985203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2267561
1.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高等院校、重点企业第一批公开引进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第一批公开引进事业编制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