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启动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立项
(一)重点支持领域项目
各校推荐的国家级项目应从省级项目中遴选,推荐数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国创计划”立项项目总数的2%,项目支持经费原则上不低于同类型其他“国创计划”项目支持经费的2倍(项目指南详见附件2)。
(二)其他项目
按每年惯例申报的“国创计划”项目,各校推荐数量不超过省级项目的1/3。其中,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平均支持经费不低于2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平均支持经费不低于10万元/项。
各高校要鼓励“国创计划”项目团队积极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和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2年结题的“国创计划”项目。
(二)结题验收要求
1.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各有关高校按照建立国家、地方、高校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的要求,自行组织“国创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高校通过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成果的理论意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进行评价,坚持分类评价、绩效评价和过程评价相结合,确保客观真实、全面系统、科学规范。
2.高校对未通过验收和中止研究的项目,需做好情况分析,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优化完善国创项目的管理体系和保障支持。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高校填报完成后,填写本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情况数据统计表(见附件4)和结题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见附件5),并于2022年6月12日前将正式公文与统计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一并报送省教育厅。
四、联系方式
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宗工,025-83215097,18013908687;卢工,18061798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