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76号立志园1号楼202办公室。
交通路线:公交107,194,326,362,283路至【滨文路明德路口】站,往东沿滨文路步行约400米。
联系人:劳老师
二、受理范围
2018年7月1日起,可免费申请认证报告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包括:
1.2002年前毕业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三、申请认证
第一步:准备认证申请材料:
自2013年9月18日起,认证报告不再出具带有“现用名、曾用名”的信息,原则上认证报告内容要与毕业证书的内容一致。公民身份信息变更由公安部门管理。如有需要,申请人可向用人单位或学校出示“与证书内容一致”的学历认证报告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由用人单位和学校自行认可。
2、申请自学考试学历认证,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特别提示:凡不符合国家教育委员会、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发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1995]2号)规定的,学历认证不予通过,并不予复议。
注意事项:
其他情况:
1.自学考试:需联系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出具学历证明书。
2.军队院校:需联系证书颁发高校(机构)出具带有二维码的统一制式的证明。
(二)证书上的姓名或出生日期跟身份证不符:户籍信息变更导致的,请提供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或户口本变更页;学校存档信息有误导致的,需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并附个人情况说明,或者提供学校学籍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关于证书上姓名或出生日期与存档信息不符的说明”。
(三)“湖北自考毕业证书”申请学历认证,请与“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其他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第二步:认证咨询费标准
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文免费申请
第三步:选择报告领取方式
四.其他常见问题
学历认证时限:
1.一般情况,认证工作在申请正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如超出20个工作日未能完成认证,如认证人未书面申请撤销,将按延期处理。
2.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对申请材料进行认证,认证处将通知申请人,并撤销申请。
认证进度查询:
申请复议:
1、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需提供学校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开具的“学历属实”的证明,需要注明证明人及联系方式。
2、查询结果为“伪造”、“不属于国家承认学历”、“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证书”的,不予复议。
关于取消认证并申请退款的说明:
(二)不属于可取消认证申请的情况:1.认证进度显示“已受理,正在审核中...”,且未超出20个工作日;2.已进入审核流程,审核(协查)成本已产生;3.已出具结果(认证报告或者认证结果通知单);4.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导致认证结果为“学历证书系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