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先试用后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法律;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品行,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能胜任岗位工作;
5.无违法犯罪记录;
7.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
9.专业为医学门类、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
10.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包括“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五、报名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及岗位匹配度进行资格初审。
5.体检和考察。根据面谈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有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按面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录用和待遇。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薪资待遇按照同类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另按月发放餐补,需自行解决住宿。
六、其他说明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取消面谈资格和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进入面谈但未录用的考生组成后备人员储备库,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外人员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面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储备库有效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