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2024年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名。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2024年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保守工作秘密。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报考驾驶员岗位的,应持有至少满5年的C1及以上级别驾驶证(2019年3月11日前取得驾驶证)。退役军人报考驾驶员岗位的,学历要求放宽至高中及以上。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的人员,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和高级工班毕业生均可报考符合全部条件要求的岗位。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1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报考驾驶员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杭州市户籍。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户籍以2024年3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当天迁入人员。
8.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及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配偶、父母、子女在招录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的,不宜报考。
(4)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诚信报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3.报名要求:报考者现场报名须提交本人签字的《2024年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的须提供大专及以上全部学历“学信网”学历认证书,国(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大专及以上全部学历认证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还应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退役军人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需提供退役军人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附件3)。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反馈并说明理由,资格审查通过者将另行发送笔试通知书。
报名结束后,如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将取消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不指定复习用书,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技能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折合百分制,并按笔试成绩(技能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技能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按岗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及录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外网(fy.lanews.com.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录用的决定。
四、其他事项
2.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教材也不设定考试大纲。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人员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3.本次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外网(fy.lanews.com.cn)进行公告,请注意查询。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