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引才活动拟引进应、往届毕业生377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拟引进65人;萝北县事业单位拟引进40人;企业单位拟引进272人。具体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附件1)《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企业单位岗位计划表》(附件2)。企业单位岗位(附件2)本年度内均可报名,引进条件、程序等由企业自行确定;事业单位岗位(附件1),按照以下程序开展。
二、引进条件
(一)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
5.鹤岗市人才工作中心岗位(A2024001-A2024011)引进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其他岗位引进对象为应、往届毕业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报考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2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引进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引进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引进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引进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现场宣介
按照省委组织部工作安排部署,设定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长沙、南京、哈尔滨、长春等城市召开专场招聘会,结合学校专业及人才引进岗位需求,宣讲人才政策。
1.北京(中国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三楼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2.广州(华南理工大学)专场招聘会
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架空层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3.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4.成都(四川大学)专场招聘会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中心3楼专用招聘会场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
5.长沙(湖南大学)专场招聘会
地点:湖南大学复临舍教学楼二层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登高路4号
6.上海(上海财经大学)专场招聘会
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科研实验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100号
7.南京(南京大学)专场招聘会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8.长春(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四)考试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1)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鹤岗市报名表;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3)诚信报考承诺书;
(4)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鹤岗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鹤岗市人才工作中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鹤岗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鹤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采取专业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任教师岗位、萝北县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内,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后根据引才计划人数和考生面试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鹤岗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拟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五)考察与体检
1.考察
主要是对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引进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引进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中共鹤岗市委组织部、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鹤岗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符合《鹤岗市人才振兴工作推进措施》(鹤发〔2022〕25号)文件中人才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报考县属事业单位人员,按当地政策享受相应待遇。
报考企业人员可直接与企业对接相应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三)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六)符合报考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不设人数、专业、应往届限制,现场报名并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引进。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
2.《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企业单位岗位计划表》
3.《人事档案保管证明》
4.《未落实工作毕业生承诺书》
中共鹤岗市委组织部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逐梦鹤岗”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