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成都高新区部分街道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无编制、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
社区专职工作者(综合业务岗),共计120名。
(二)岗位职责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方可签订劳动合同),专业不限;
5.年龄要求:35周岁(含)以下(1988年4月1日后出生);
6.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热心基层工作;
7.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所在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按招聘岗位分别确定,详见下表。
3.报名程序
4.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5.报名要求
(1)应聘者须按照公告公布的报考条件报名,请应聘者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街道。
(2)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情形,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
1.考试分为初试、笔试和面试
2.初试和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行测、基础公文写作、基层治理有关知识,成都市、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有关情况等。
3.资格复审
按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名额与面试名额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如果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达不到1:3的比例,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因资格复审未通过造成的面试人员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面试
5.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本着优中选优原则,此次招聘设定总成绩综合评定标准线为60分,总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
(三)体检与考察
1.根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本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人员需同时接受毒品检测)。
(四)公示
(五)聘用
四、特别提醒
(一)本批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班,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考生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