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朝阳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朝人社调发〔2011〕5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朝阳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卫生人力资源,满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朝阳区卫计委将组织2018年第二批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参加本次招聘的单位为朝阳区卫计委所属二级及以上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其他医疗机构共35家单位,招聘岗位166个,包括管理岗位(九级)和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专业对口;
(二)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符合外省市引进人才等人员);
(四)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教育部承认);
(五)具有药(护、技)士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87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初级(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2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77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72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六)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集体户口的考生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复印件;
5、毕业生报考的还需持学生证、就业推荐信(须校级就业工作部门盖章并注明培养方式)、非定向证明(由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需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英语四(六)级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此表含有二维码标识且须在有效期内)打印件。
(三)资格复审
(四)笔试
1、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知识园地栏目下载)。
2、社区专业笔试
(五)划定合格线和入围人选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报考者综合笔试成绩,按综合能力测试与社区专业笔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算,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60分。通过综合笔试合格线者,按各招聘岗位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1:5确定面试范围;合格人数达不到5名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
其他事业单位报考者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60分。通过综合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者,按各招聘岗位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1:5确定专业笔试和面试范围;合格人数达不到5名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
(六)成绩查询
(七)面试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面试由区卫生人才分中心统一组织,面试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60分,总成绩按综合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根据有关要求确定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
(九)体检
(十)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查阅人事档案。
(十一)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关于朝阳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进人员人事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朝卫人字[2007]40号)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进人员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由人才服务机构统一实行人事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