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对于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或其报名时提供的学历信息不真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其学历信息(含姓名、毕业证书编号等)在国家规定的官方网站查询不到的同学,须提供学历认证书面报告。
(二)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迁移证
户口是否迁到学校由本人自愿决定。保定市区外的同学如迁移户口,请在入学时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时提供:
(1)省内考生:
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页)原件及户主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省外考生:
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内各项内容须真实准确,户口迁往地一栏一律填写“河北省保定市河北农业大学”。
来自本校的学生及保定市区的同学,不需办理户口迁移。
2.党组织关系转接
(1)党组织关系在河北省内的党员,须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通过网上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办理。
接收单位填写要求如下:
①博士研究生统一填写“中共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委员会”。
②考取保定校区硕士研究生填写“中共河北农业大学**学院(考生考取的学院)委员会”,其中考取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研究生填写“中共河北农业大学**学院(考生考取的学院)总支委员会”。
③考取理工系的硕士研究生填写“中共河北农业大学理工系总支委员会”,考取海洋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填写“中共河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委员会”。
(2)党组织关系在河北省外的党员,须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河北农业大学委员会,接收单位为:河北农业大学**学院(硕士写考取的培养学院,博士写研究生学院)。入学后两周内学生本人将介绍信交到各学院党组织,由学院统一办理转接。
3.团组织关系转接
(1)需要线上线下同时接转
①线下团关系转接:需要本人开学报到后将团员证以及介绍信交至所在班级团支部,并由团支部所在培养学院团委统一办理接转。
②线上团关系转接:收到拟录取通知并确认后,各位团员即可通过智慧团建发出申请转入考入培养学院团委。
(2)接收单位填写要求如下:
①博士研究生统一填写“共青团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委员会”。
②考取保定校区硕士研究生填写“共青团河北农业大学**学院委员会(考生考取的学院)”。考取渤海学院理工系的硕士研究生填写“共青团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委员会”,考取海洋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填写“共青团河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委员会”。
4.档案
入学报到时档案仍未转入学校者,学校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二、缴费
(一)收费标准
2022级全日制新生暂按800元/年的标准缴纳住宿费,入学后根据所安排宿舍的实际收费标准多退少补。
(二)缴费方式
河北农业大学委托建设银行统一收取新生的学费、住宿费,具体缴费金额以收费系统显示为准。各位同学请于8月28日之前选择以下方式缴费(报到当天不设现场收费):
方式二:网上缴费
方式三:建行柜台缴费(此方式仅适用于河北省内缴费)
全日制新生凭本人学号,学校编号130271929,在河北省内任意一个建设银行的储蓄网点足额缴费,并向该网点索取有学生姓名、加盖网点业务章的“建行代收学杂费凭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温馨提示:
1.请务必认真核实网上缴费网址。
2.以上缴费方式只能选择一种,不能同时使用。
3.在办理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联系我们: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学工办:0312-7521494
各位同学请于8月28日前完成缴费并打印已缴费订单页。
(三)绿色通道(仅限全日制研究生)
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时请携带《扶贫手册》,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入学。依据上级反馈结果,再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贫困家庭研究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申请生源地贷款。已经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单的备注栏内写明学号、姓名、学院及专业班级,否则汇款到账时无法及时确认学费缴费人。已经申请国开行贷款的同学,请在贷款系统里核对、修改学号。
三、其他
(一)住宿安排
我校统一为全日制研究生安排住宿,被褥、衣物及其他生活用品自理。
(二)行课安排
1.全日制博、硕士新生拟定于入学后第一周(9月5日)开始行课,“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博、硕士研究生公共课程表(2022级)”、“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博、硕士研究生公共课程分班情况表(2022级)”和“研究生公共课程教材购买示意图”9月1日后在研究生学院主页“研究生培养”栏内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