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要求及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工作组及成员
法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导师组组长和导师代表为成员的院级复试工作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二)监督组及成员
法学院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纪检委员等为成员的院级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等,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电子信箱:297414750@qq.com
二、复试比例、复试形式及内容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同一专业的一志愿合格生源(初试成绩达到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按初试成绩总分(加上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加分)由高到低排序,并按如下原则依次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在一志愿合格生源数充足的专业中,复试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20%。在依据上述复试比例计算复试人数时,若出现小数位数,作进位处理;若最后一个名额出现总分相同的若干考生,则同时进入复试。
2.一志愿合格生源数不足招生计划120%的专业,合格生源直接进入复试名单。
(二)复试形式
(三)复试内容
1.复试科目
复试科目包括英语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等。除法律(非法学)专业外,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任一复试科目的成绩达不到满分60%的,即为复试不合格。
三、复试资格审查及材料提交方法
(一)审核内容
复试的考生,需按要求提供本人的思想政治鉴定、免冠二寸照、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历佐证等材料,并接受审核,资料不全者不予复试。
1.思想政治鉴定
(1)思想政治鉴定
2.免冠二寸照、居民身份证及初试准考证
要求考生提供近期免冠二寸照(请勿使用精修或者美颜后的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和初试准考证。
3.考生学历佐证材料
①对非应届考生,严格审查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于不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以及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学历证书编号、学历层次、毕业年限等信息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不符的,其本人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②对于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③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本人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④对于取得军队院校毕业证书的非应届考生,应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并严格审查其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存相应材料的复印件。
对于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取消其本年度的复试录取资格;同时,档案材料也不得转至其他招生单位。
(二)审核程序
法学学术硕士发送至faxueyuanxueshuo@163.com
法律硕士(非法学)发送至jmfaxueyuan@126.com
法律硕士(法学)发送至songligeng209@163.com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流程安排
3月26日左右,我校研究生院公布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3月26日左右,我院公布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
为了保证复试过程的顺利进行,我院计划于3月28日组织一志愿考生进行网络复试平台调试。考生须提前10分钟调试好网络、设备与软件进入候考状态。
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模拟)安排简况表
3月28日左右,我院完成信息审核。
3月29日-31日,我院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考生须提前10分钟调试好网络、设备与软件进入候考状态。
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安排简况表
预计4月初,我院完成成绩登统及上报。原则上4月上旬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我校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名单。
(二)关于调剂的说明
1.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A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原则上为同一门类下),且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2.调剂的基本原则
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调剂。调剂时遵循按需调剂、全面衡量、择优选择、确保招生质量的原则。
3.调剂的比例
调剂时,视缺额计划和调剂生源情况,有关专业可适当扩大调剂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0%。
4.调剂政策的说明
法律(非法学)专业只接收原报考专业为法律(非法学)的考生申请调剂。
5.调剂流程
调剂复试工作计划于4月8日左右开始,具体流程如下:
预计4月8日左右,我校研究生院公布一批调剂复试名单,实施第一轮调剂工作。
预计4月12日左右完成第一批次调剂复试、我校研究生院公布一批调剂拟录取名单,根据情况启动第二批调剂复试工作。
预计4月中旬左右完成调剂录取工作。后续核验拟录取考生信息,收集补交材料(包括体检),准备录检。
五、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基本原则
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顺序分批次进行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同一专业内,根据全日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按照复试最终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排队,依次拟录取。
2.复试录取最终成绩的计算办法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加分项)×70%+复试成绩×30%
3.其他
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若最后一个招生名额出现若干最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如下原则录取:(1)优先录取具备初试加分项条件的考生。(2)优先录取初试成绩总分最高者;若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的,录取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最高者;若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也相同的,录取专业面试成绩最高者。
六、体检
七、拟录取后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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