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榆东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东水务”)成立于2021年12月20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由延津县兴延公用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持股,为延津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三级子公司,榆东水务主要从事工业用水生产与供应。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3个岗位,共招聘7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要求,详见附件《榆东水务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一览表》。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原则上应试人员的年龄要求35岁以下(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机电工程师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45岁(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要求;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任职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国有企业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公告发布、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发布
(二)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
(三)资格初审
2.通过线上资格初审后,进入资格复审。
3.原则上,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4.应聘人数不足1:3时,以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资格复审
1.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资格复审人员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请务必确保应聘简历上的手机号码正确,且保持畅通。
2.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原件”的材料如下(原件审验通过后,须交复印件1份):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招聘岗位中有要求时,须提供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
3.资格复审时,仅需要提供“打印件”的材料如下:
(1)应聘简历(以应聘时投递的简历版本为准)。
(2)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
(3)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4.通过资格复审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重复报名、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1.本次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即采用固定题目和考官现场随机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
2.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或能力,以及求职意向、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薪酬待遇期望等方面的岗位匹配度。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予以淘汰。
4.如岗位应聘人数形不成竞争,则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予以淘汰。
5.面试期间封闭管理,全程录像,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
1.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时,根据缺额数量,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入职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3.公示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递补聘用的人员不再单独公示。
六、纪律监督
1.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七、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同一岗位所有应聘人员均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2.应聘人员应认真填写信息、提交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如发现提交材料与事实不符,招聘企业有权取消其进入到招聘的下一环节和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资料,不举办任何培训活动,应聘人员考试往返路费及其他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