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要求提供进修本科课程2门以上专业课成绩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报考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需要符合: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教育硕士在职研究生专业方向:
2、学科教学(语文)
3、学科教学(数学)
4、学科教学(物理)
5、学科教学(化学)
6、学科教学(英语)
7、学科教学(历史)
8、学科教学(体育)
9、现代教育技术
10、小学教育
三、考试科目
以下各类别考试科目中的政治理论由扬州大学自行命题,考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
政治理论、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基础课,共计5门。
其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由学位中心统一命题,全国联考。专业基础课考试由扬州大学自行命题,全国联考。
四、录取方式
五、培养方式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采用“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学生在读期间,一切关系留在原单位,工资、福利、医疗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对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者实行导师负责制,并组织导师指导组进行集体指导。考生入学后按照专业学位的培养方案要求,以在职不脱产方式学习研究生课程,由扬大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导师和实际业务部门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具有相应技术职务的人员联合指导,结合生源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共同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
六、学习年限
七、学位授予
理论课程学习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可按有关规定授予硕士学位和研究生毕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