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23号)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将此项考试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0月26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
10月27日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7个专业分别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考点设在省直、各设区市(义乌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金华考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应急管理部人社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条件的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中应选择的级别为“考全科”):
满4年。
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6.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二)符合上述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报名系统中应选择的级别为“免一科”)。
(三)符合上述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
2个科目的考试(报名系统中应选择的级别为“免两科”)。
(四)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报名系统中应选择的级别为“增报专业”)。
三、获得资格证书条件
“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一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两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专业类别考试的合格证明。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一)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报考人员均
可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或“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实行考后核查。
1.对“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进行网上公示,原则上不进行考后核查。
(三)网上报名时,若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使用告知承诺制。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视情作出取消当次报名和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已取得的证书无效等处理。
五、网上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流程
2.考生打印的“报名表”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如未交费,可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一旦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流程
2.报考人员打印的“报名表”和纸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均须交单位审核盖章,待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用于考后报考资格核查。
(三)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2.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报考人员可在交费前进行修改。交费后若需修改须联系我院处理。
3.在试卷预订后或因考生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4.省部属单位的定义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考生原则上只能在本人户籍地或工作地报考。
六、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
八、考试大纲
2024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版》为准,具体内容已在应急管理部网站公布。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草稿纸统一发放和回收。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其他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为加强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作,打击高科技有组织作弊行为,2024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试卷采用“变换卷”技术。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试卷代码’;‘试卷代码’填涂错误或未填涂,考试成绩为‘0’分。
十、成绩公布、考后核查和证书制发
(一)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经国家考试主管部门确认后,在报名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考后核查
(三)证书制发
十一、有关要求
附件:1.《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
2.2024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
2024年6月19日
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根据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发布的《工程教育认证标准》(T/CEEAA001)适用范围,报名免一科的人员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普通四年制本科安全工程专业毕业。
安全工程专业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查验方法如下:
附件2
2024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工作安排
6月19日前
印发我省考务工作的通知。
6月28日9:00至7月8日17:00
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交费。
9月7日前
各市在“B/S版考务系统”中做好试卷预订工作。
10月7日前
各市在“B/S版考务系统”中做好考场编排工作。
10月18日前
各市上报指挥班子名单。
10月21日至25日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各市领卷。
10月26日至27日
组织考试。
10月28日
各市回卷。
考试成绩经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核验后
1.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考试成绩;
2.对“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成绩合格人员,公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