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
中国建设报社主办
普法工作开展以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七五”普法规划部署要求,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法治工作的副职领导为副组长、法规处等18个处(室)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普法工作。细化分解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普法宣传经费,将普法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形成了普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的良好局面。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各单位及时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协助抓落实的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为“七五”普法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切实增强法治素养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把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开展了系列法律知识培训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内容作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坚持以厅党组为重点学法对象,科学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增强学习效果。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在抓好厅机关普法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指导西安、汉中、铜川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普法宣传工作。
结合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培训。结合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全省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城市管理执法师资培训班,组织全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活动,对2048名科级城管执法干部进行培训,完成约1.08万名科级以下城管执法人员培训。召开全省城管执法会议,组织《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宣传贯彻和执法培训。在行政执法证件换发之际对厅机关29名行政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推进立法工作与
普法教育相结合
在行业立法起草、论证、征求意见、修改的各个环节,注重法治宣传教育,保障了立法质量和法规执行。根据政府职能转变及经济社会发展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要求,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政府法制办、省司法厅、省人大法工委共同研究,积极推进新型墙体、地下管线、城市公共空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领域的立法工作,进一步丰富了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其中《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陕西省建筑保护条例》《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4部地方性法规,在全国省级地方立法中均属首创;《陕西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管理办法》是全国范围内第一部关于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省级政府规章。
目前省厅正在推进《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立法修订和陕西省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办法立法工作,通过行业立法保障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为做好行业立法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时出台立法工作规程,积极与省政府法制办、省司法厅、省人大法工委反复沟通,制定立法项目实施方案,强力推进立法工作。建立健全专家论证环节,听取专家意见,邀请省人大法工委和财经委、省人大代表、省政府法制办、省司法厅等单位的立法专家专题研讨,确保立法的正确方向。目前,行业立法数量质量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中位居前列,多次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充分肯定。
发挥新媒体作用
创新普法宣传方式
在省厅工作网站上开设“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重要文件精神,及时报道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利用OA办公平台每周推送一条法治格言手机短信。配合省司法厅创设“智慧立法”手机APP平台系统,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对《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立法修订意见建议,开创全省问法于民、“智慧立法”理念的积极尝试,提高立法修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