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它不仅能够为社会带来积极的影响,同时也为参与者提供了个人成长和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然而,在志愿服务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风险。
据中国志愿服务网最新数据,我国注册志愿者达2.37亿人,志愿项目1244万个。志愿服务在活动前,是否应该签署免责协议?志愿服务组织是否应该让志愿者签署免责协议?是一个常被提及、值得探讨的问题。
#1
为何会签署免责协议?
大量的志愿服务组织,在开展志愿者活动前,确实会存在一定的志愿者风险。即便是在城市进行简单的志愿服务,如帮助老人过马路,或者在活动中不慎扭伤、摔伤等意外情况也可能发生。而在一些相对比较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比如应急志愿服务、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等,告诉志愿者注意事项但其不遵守的情况也存在。
因此,有些志愿服务组织,为了减少风险,会让志愿者签署类似的免责条款。
#2
免责协议引发的争议
但对于志愿者而言,这可能会产生一种被“霸王条款”的感觉。许多志愿者出于善意参与志愿服务,却被告知要签署一份看似剥夺自身权利的协议,这难免会让人心生抵触,觉得难以接受。
因此,双方确实存在博弈的问题。而且大多数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中是听从安排、遵守注意事项的,可能免责协议对他们来说并不适用。
那么到底该不该做这样的事情?又该如何解决这类问题
#3
如何平衡双方权益?
根据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在招募志愿者时,应当说明与志愿服务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以及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基于此规定,王忠平博士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如何合理地处理免责协议的问题:
01
签署免责协议不是唯一的解决方案
免责协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组织的责任,但在真正发生事故时,组织仍需承担责任。
加强风险防范,而不是推卸风险
02
比如可以通过活动的培训、过程中的督导等方式来预防风险的发生。这不仅能够减少意外发生的可能性,同时也是对志愿者的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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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的义务与选择权
志愿者在参与服务时,应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规定和指挥。这次慈善法修订版特别提到,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鼓励慈善组织、志愿者等在有关人民政府的协调引导下依法开展或者参与慈善活动。
如果志愿者无法接受免责协议的内容,其实也可以选择不参与活动,因为参与志愿服务是一个双向选择。
综上,仅仅依赖免责协议是不够的,还需要结合有效的风险管理,以确保志愿服务的安全与顺利进行。通过这种方式,既能保障组织的合法权益,又能维护志愿者的利益,实现双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