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初级中学毕业满3年且参加了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省内院校专升本除外),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考科类
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分为文史类、理工类和高职院校单考单招三大科类。报考艺术类或体育类的考生在选择文史类或理工类的同时,必须兼报艺术或体育类;报考文史类、理工类的考生可以参加我省2024年春季高职院校单考单招,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全国统一考试;报考高职院校单考单招科类的考生只允许参加2024年春季高职院校单考单招,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全国统一考试,由考区招办通知各报名点提醒考生在报名时谨慎选择。
四、报名地点
(一)西宁市城西区、城东区、城中区、城北区高中学校报名点负责具有本校学籍和西宁市以上四区户籍的应届生报名;其他高中学校报名点负责具有本校学籍和本校所在考区户籍的应届生报名。
五、报名流程
(一)信息采集。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分步骤实施,具体如下:
1.各报名点使用“青海省普通高考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和设备,现场统一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生成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初始密码,并及时分发给考生。
(三)加分申请和分值确认。从2024年高考起,我省实行改革后的高考加分政策。符合加分资格的考生在完成报名缴费后,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高考考生加分申请表》,如实填写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等情况,并向报名点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考生高考加分申请由报名点(高中或中职学校)负责初审,考区招办负责复审,由考区招办负责审定考生最终的加分项目和分值。
(四)报名审核确认。考生报名信息采集结束后,各考区招办打印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本人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各考区应严格建立考生信息修改管理台账,并留存备查(重点是艺术类、体育类、民族艰苦地区加分、国家专项考生等)。
《高考报名登记表》《考生加分确认表》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由报名点统一上交至考区招办,作为考生纸质档案材料。各考区招办应会同报名点全面审核、校验考生各项信息,严格实行AB岗制度,确保考生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类型、考生特征、专项计划资格、加分资格等所有报考信息的准确完整。为确保艺术类专业考生按期参加2024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各考区招办须在12月10日前完成所有艺术类考生的报名信息审核工作。
六、考生体检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卫医政管便函〔2010〕76号)、《关于做好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青教综〔2017〕137号)规定要求,认真做好报名考生体检工作。考区招委应加强高考体检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指导,选派责任心强、专业素质过硬的人员承担体检工作。要严格把握标准,严防弄虚作假,确保体检项目无漏项,体检结果客观准确、真实有效。
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如无既往病史则填写“无”,不留空白)。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可逐级向县(区)、市州招办提出复检申请,仍不能做出明确结论的,由青海省人民医院进行终检。体检结论应及时反馈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经考生签字确认后的体检信息不得再申请复检,禁止任何人员更改。4月中旬,各考区考生体检表报送省招办完成扫描存档工作,生成的考生体检信息将在招生录取阶段投档给招生院校阅档使用。
七、资格审查
(三)严格考生学籍、考籍和实际就读审查。省内就读考生学籍由学校所属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查,考籍由考区招办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是否具有省内高中学籍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存在跨省转学、补办考籍等情况应予以载明。对在我省民办高中的省外分校、总校等就读的考生,应按规定办理赴省外就读登记手续,未办理或违规办理的取消当年报考资格。
(四)严格考生加分资格审查。各考区招办严格按照《青海省普通高考加分改革政策实施细则》的内容和要求,做好申请加分考生的资格审查、加分项目和分值审核确认工作。
(五)加强报考资格审查。
2.核查“两五一三”考生在青报考资格。
按照“两五一三”条件报考的考生,应认真审查在青实际就读情况,防止弄虚作假,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高中阶段每学年报到注册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2)学籍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3)学校实际就读证明(实际就读过的所有学校)。
在校考生实际就读情况重点核查四个方面:一是核查考生是否取得高中阶段学籍,是否注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考籍信息是否准确完整,信息是否相符,实际就读和学籍考籍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人籍分离”问题;二是青海省高中阶段学校考勤管理平台的考生打卡信息是否完整,考生是否按时参加了每周两次考勤电子打卡,是否有打卡记录;三是核查学校是否在各班级设置固定公示牌对在籍在班考生进行公示,是否有考生公示名单,公示内容与在班实际就读考生是否一致;四是核查考生是否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月考(测试考)、期中(末)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是否有考试成绩记录,是否有班级花名册等内容。五是核查考生父母身份是否符合在青务工人员要求。
审查省外就读中职毕业生报考资格时,考生须提供省外就读中职学校实际就读证明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学籍证明。
8.核查以同等学力报考考生资格。重点核查考生及其父母亲或监护人是否为出生后首次落户我省,有无省外迁移记录,考生初中毕业是否满3年(截止高考当年6月1日<含>),是否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所有科目考试。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要求,2022年和2023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2024年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请各考区招生办及有关高校在报考、入学等环节将该政策明确告知考生,做好提醒工作。
10.核查中职学生报考资格。对省内户籍、省内中职学校毕业的中职学生重点审核是否为正常年份毕业、实际就读情况,考生及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青户籍情况;省外户籍、省内中职学校毕业的中职学生重点审查考生及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青户籍(居住证)、实际就读情况;省内户籍、省外中职学校毕业的中职学生重点审查考生及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青户籍、实际就读及毕业情况(提供由毕业中职院校上级管理部门出具学籍和实际就读证明),重点核查在省内中职院校空挂学籍、实际在省外就读中职生的报考资格。
八、工作要求
(三)加强考生采集信息数据管理。严格按照信息填报和采集要求,做好考生身份、照片、指纹、学籍考籍信息等采集汇总工作,加强采集信息的比对、审核、校验,防止考生信息错报漏报、缺采漏采,确保各类信息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认真贯彻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严密信息采集流程,严防考生信息泄露。加强网络和信息采集设备的安全管理,落实信息数据和网络设备“防篡改、防攻击、防病毒”等措施,确保高考报名信息绝对安全。
(四)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在高中阶段的思想和现实表现。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如实填写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意见,客观真实反映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全面、详实、规范。考生报名时均须签订《青海省2024年普通高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各地各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