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计划招聘教师115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25名,中职教师2名,义务教育段教师84名,幼儿教师4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和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
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民办学校,下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应聘幼儿教师岗位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1月2日至2006年1月2日期间出生);
4.应聘高中、中职和初中教师岗位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需嘉兴市户籍或嘉兴市生源,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人员需桐乡市户籍或桐乡市生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所有岗位户籍不限。
5.所学专业及条件符合岗位报考要求。
(二)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普通高校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且在大学期间获得1次校级学年度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按学期为单位评定奖学金的以2学期抵1学年计,下同)。其中桐乡市户籍或桐乡市生源人员可放宽至1次校级学年度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世界大学建设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世界学科建设高校对应建设学科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教研函〔2017〕2号公布名单为准),不作奖学金要求。
3.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不含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毕业生,下同),且在大学期间获得1次校级学年度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其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作奖学金要求:①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含初阳荣誉班)、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含经亨颐实验班)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②桐乡市生源或桐乡市户籍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③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聘幼儿教师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以下材料需在报名时作为附件上传系统,请报考人员提前准备:
(1)自荐书(含本人基本情况、学习简历、专业能力水平、兴趣特长等);
(2)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师范类证明、获奖证书原件;
(4)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5)其他能证明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
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1.技能学科岗位考试为技能测试+面试。
应聘技能学科岗位的人员均须参加技能测试,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为微型课和答辩相结合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面试后,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体检、考核对象。
技能学科教师岗位总成绩为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技能测试+面试成绩)/2。
2.非技能学科岗位的考试根据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分为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形式。
初审合格人数不足3倍(含3倍)时,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超过3倍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形式,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为《教育综合能力知识测试》,测试内容可能包含但不限于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等内容,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依据,不计入面试成绩。
非技能学科岗位面试为微型课和答辩相结合形式,其中幼儿教师岗位面试为微型课和技能展示相结合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或有测试项目不合格均不列入体检、考核人选。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体检、考核对象。
桐乡二中高中物理教师(通用技术教师)岗位考试内容参照高中物理教师岗位,小学全科(文)岗位考试内容参照小学语文岗位,小学全科(理)岗位考试内容参照小学数学岗位。中职数学岗位考试内容参照高中数学岗位,中职美术岗位考试内容参照高中美术岗位。
3.资格复审
(四)体检
(五)考核
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的办法执行,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拟聘用名单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它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35号令)处理。
2.本轮招聘,每位报考对象限报一个岗位。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已被桐乡市教育局列入2024学年新教师拟聘用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3.拟聘用人员需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幼儿教师岗位除外,下同)证书,逾期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有户籍限制的岗位,报考人员户籍以2024年1月2日户籍所在地为准,户籍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5.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在本市教育系统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6.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7.被聘用人员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9.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桐乡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桐乡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点击查看>>>
桐乡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26日
原标题:2024学年浙江嘉兴桐乡市教育系统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115人(桐乡专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