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建设单位(招标人):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海东快线兰妙村桩号K19+350左幅、K19+700右幅处

5、工程标准:具体详见施工图及第三方审核建设工程造价编制确认表

(二)招标范围和内容

(三)技术标准

施工必须达到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并顺利移交给业主,质保期质量合格。

(四)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工程费采用总价包干方式,中标价加风险金(中标价3%)包干。

1、该包干费的内容:(1)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对分部分项工程修改设计而增加的费用。(2)预算审定后,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材料由于货源变更、运输距离或方式的改变以及因规格不同而代换使用等原因发生的价差。(3)由于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例如一般防台、防风、防洪的费用)等。(4)建设期利息。

2、风险金按照中标价的3%包干计入工程总费用,包括设计变更及工程现场签证、人工材料价差、水文地质条件变化引起增加的费用。

(五)项目工期

本项目工期为20天,自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企业,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具有相应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的建造师资质证书。

(三)投标人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招标人要求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资料中的本项目施工合同内容无异议方可参加投标。

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后15天内签订服务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如下资料接受资格审查(所有复印件、扫描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ISO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业绩证明资料等原件和复印件;

3、项目经理(总工)注册工程师资格证和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最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六、发布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坡头区海湾大桥管理中心

联系人:原野

电话:07593396823

传真:07593396807

第二篇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须满足公告第三点的要求。

2、投标人必须同意公告第四点的要求。

3、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分包申请并禁止转让。

5、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招标人在招标阶段的评审中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并当作废标处理。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三)投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四)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

(五)标前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标前会议。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基本资料

(1)投标单位简况

2、技术力量

(1)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总工)资料

(2)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资料

(3)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表

3、施工计划

4、投标单位信誉证书(ISO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5、投标单位业绩(附合同等有关证明文件)。

6、承诺书(按范本要求)

承诺书(范本)

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我方承诺在招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招标结果。

三、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四、我方保证按甲方委托的工程内容承包实施,工期严格按照招标资料的要求在签署开工令后20天内完工。

五、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本次招标资料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协议。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报价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元,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银行帐户信息如下:

户名: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帐号:

开户行:

(四)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

三、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资格审查

(二)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四)迟到的投标文件

四、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二)评标

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由招标人组织。

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人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五、合同的授予

(一)定标方式

(二)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六、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一)出现下列特殊情况之一,招标人可重新招标:

2、经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均未能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协议书的。

4、通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并且投标报价处于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将按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调整招标方式。

七、纪律和监督

第三篇评标办法

一、按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方式选择中标单位,最高分者为第一中标侯选单位,依次类推。

二、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项目

总分

评分标准

报价部分

60

所有不超出“招标控制价”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报价。评标基准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小于5家时,评标基准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5家时,评标基准值为去掉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报价最接近平均值的投标单位得60分。其他各单位报价得分=60×{1-[(|本单位报价-平均报价|)/平均报价]}

商务部分

10

1

企业信誉

3

公司技术力量雄厚、管理制度完善,社会声誉良好,得3分。

2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

公司近三年类似业绩

4

每个类似业绩得1分,满分4分。

技术部分

30

施工方案、建造方法

6

施工方案条理不清;建造方法陈旧落后,不可行,施工工序安排不合理。(0~2分)

施工方案基本合理;建造方法基本可行;施工工序安排一般。(3~4分)

施工方案具体、详细、科学;建造方法先进;施工工序安排合理。(5~6分)

质量、安全、环保措施

无质量、安全、环保措施或没有任何针对性。(0~1分)

有质量、安全、环保措施,并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和针对性。(2~3分)

质量、安全、环保措施齐全,操作性和针对性强。(4~6分)

建造进度计划

工期欠合理,不满足要求,进度计划粗糙。(0~2分)

工期合理,但进度计划欠周密,图表欠缺,不十分规范(3~4分)

工期合理,进度计划先进、科学。图表规范正确,维修关键路线明确,工序衔接合理。(5~6分)

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不健全(0~2分)

组织机构基本满足工作需要(3~4分)

组织机构健全且合理(5~6分)

5

保质服务

无保质服务或保质期短(0~1分)

第四篇合同条款

(GF—2013—0201)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地点:湛江市坡头区海东快线桩号K19+350左幅、K19+700右幅处

发包人: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2.工程地点:湛江市坡头区海东快线桩号K19+350左幅、K19+700右幅处。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1)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工程材料由承包人按照本工程技术图纸要求采购。工程量变更,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的使用数量、规格及品牌等,均严格按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确定的数额和要求进行供应和验收。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如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有缺项少量,则视为含在整个投标报价中,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2)主要工程材料是指湛建施[1999]22号文中定义的主要材料及水

电安装工程的主要材料和发包人要求定价的材料。有关材料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指定具体规格型号材料或施工图纸有关规定,由承包人提前15天提供材料样品。经发包人确认样品后由承包人按要求购买。

(3)本工程的所有设备材料必须为国家合格产品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所有主要工程材料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及出厂合格证。材料应提前进场,材料进场前承包人应将进场材料的有关资料交监理工程师确认,在材料使用前提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共同验收并书面确认材料符合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若材料未经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书面确认而承包人擅自使用,一经发现,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交纳10000元违约金,并由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材料进行检验,若材料符合要求,继续使用;若不符合要求,已使用和未使用的该批材料均一律退场,退场完成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能按要求重新进材料。若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月日。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按合格等级进行目标管理,由业主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其他有关各方依照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按《湛江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验收和评定标准。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即中标价元+中标价的3%风险金元,该包干费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对分部分项工程修改设计而增加的费用。(2)预算审定后,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材料由于货源变更、运输距离或方式的改变以及因规格不同而代换使用等原因发生的价差。(3)由于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例如一般防台、防风、防洪的费用)等。(4)建设期利息。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承包人项目经理:。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于2021年月日签订。

本合同在湛江市坡头区签订。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参照(CF-2013-0201)

1.1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2.4监理人:

名称:湛江市元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资质类别和等级:甲级;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湛江市麻章区富通路商住区第364号地首层内。

1.1.2.5设计人:

名称:湛江市城建设计院;

资质类别和等级:乙级;

通信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解放东路21号。

1.1.3工程和设备

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现场临时办公及施工场地。

1.1.3.9永久占地包括:按照设计图纸确定。

1.1.3.10临时占地包括:合同履行中确定。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1.4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详细施工图。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采用;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不采用;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采用。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施工图由发包人签订合同后七天内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部施工图纸。

1.6.2图纸的错误

1.6.3图纸的修改和补充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经图纸原设计人及审批部门同意,并由监理人在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将修改后的图纸或补充图纸提交给发包人与承包人,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承包人才可以按修改或补充后的图纸施工。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肆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文件;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

1.6.5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1.7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坡头区海湾大桥管理中心;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原野。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8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包人不得与监理人或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监理人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1.9交通运输

1.9.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

1.9.2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

1.9.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0知识产权

1.10.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1.10.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1.10.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

2.1发包人代表:

姓名:原野;

身份证号:/;

职务:;

通信地址:坡头区海湾大桥管理中心。

2.1.1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1.2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天。

2.1.2提供施工条件

(一)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3、开工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约定:/。

5、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施工许可证、临时占用道路等的申请批准手续,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发包人协助。

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和做好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

(三)支付期及支付方式的约定

1、工程价款支付期限

□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期限支付。

2、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按协议书所注明的银行帐号转账。

□支票支付。

□其他方式: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②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四套。

③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

⑤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

3.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①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对工程内容的任何增加和删减。

②承包人应积极主动核对图纸中的标高、轴线等技术数据,充分理解设计意图。若由于明显的设计图纸问题(例如尺寸标注不闭合、文字标识相互矛盾等)和发包人(包括监理)不正确的指令,承包人发现后有口头或书面告知义务,否则造成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损失,也不能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④工程完工达到交(竣)工条件,因承包人故意拖延交(竣)工或拒不提交交(竣)工验收申请,若发包人投入使用,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3.2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

姓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10000元的违约金,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

3.3承包人人员

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2天内。

3.5分包

3.5.1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5.3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3.7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

4.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4.2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陈涛;

职务: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JL00200978;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3商定或确定

(1)/;

5.1质量要求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按合格等级进行目标管理,由业主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其他有关各方依照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按《湛江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验收和评定。2、工程竣工验收时如未达到合格要求,承包人须按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工期延期的则按双方约定的工期延误条款进行处理。3、本招标工程的保修期参照国家现行建筑工程保修有关规定的保修期限实行。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返修,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2隐蔽工程检查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和工序验收承包人应提前4个小时通知发包人、设计、监理等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需重新修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中间验收部位有:桩基及基础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现行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其安全施工防护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款内。

6.1.2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提供。

6.1.3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6.1.4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以现行广东省统一工程计价依据规定为准。

7.工期和进度

7.1施工组织设计

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5天内。

7.2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

7.3开工

7.3.1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3天。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7.3.2开工通知

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天内签发开工令。

□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45天。

7.4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本合同签订后的()天内。

7.5工期延误

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7.6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经有关部门鉴定的五级以上地震,正面吹袭湛江市的十级以上台风和龙卷风及湛江市区出现降雨量大于200mm/d特大暴雨,雷击引起的火灾,并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7.8提前竣工的奖励:/。

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2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8.3样品

8.4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及发包人要求确定。

8.5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6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试验设备

9.2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1.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1.1(一)约定合同价款

1、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价格合同,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干。

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结算时按《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中相应的规定执行。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价格合同,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干。

11.2预付款

(一)预付款的约定

□没约定预付款的,本款不适用。

11.3(二)预付款抵扣方式

□预付款按照期中应支付工程款的扣回,直到扣完为止。

■其他方式:按进度款支付执行。

11.4工程进度款支付

(一)支付期间

□以月为单位

□以季度为单位

■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本期间就支付或扣留(扣回)的其他款项:/

(二)期中付款的最低限额为/。

12.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2.1.1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承包人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施工。

12.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12.2竣工验收

12.2.1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2.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造价的1%支付违约金。

12.3工程试车

12.3.1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

12.3.3投料试车

12.4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

13.1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合同付款约定执行。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合同付款约定执行。

13.2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合同付款约定执行。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合同付款约定执行。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

13.3最终结清

13.3.1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四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合同付款约定执行。

13.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合同付款约定执行。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合同付款约定执行。

14.1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

14.2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

14.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5%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14.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4.4保修

14.4.1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14.4.2修复通知

承包人逾期未到达工程现场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修复,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在质保金中先行扣除。扣除后,承包人应在三日内补足质保金。

15.1发包人违约

15.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5.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发包人逾期未支付的,从延期的第一天起,每延迟一天,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500元。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7)其他:/。

15.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5.2承包人违约

15.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存在以下行为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引起的发包人的一切经济损失。

2、若材料未经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书面确认而承包人擅自使用,一经发现,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交纳10000元违约金,并由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材料进行检验,若材料符合要求,继续使用。若不符合要求,已使用和未使用的该批材料均一律退场,退场完成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能按要求重新进材料。若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应按照16.2.1第1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承包人须服从发包人发布的各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如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管理,每次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违约赔偿金,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支付本合同金额的30﹪的违约金,承包人无条件退场。

15.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同意,本合同中所约定的应由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发包人均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先行扣除,工程款不足以弥补的,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另行支付

15.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专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协商。

16.1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6.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7.1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17.2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

17.3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8.1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18.2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18.3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18.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起诉。

18.5补充协议

18.5.1承包人必须首先确保施工一线工人的工资发放,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否则发包人可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处理,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承包人责任的权利。

18.5.2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结算资料经委托的审核单位审核后,如审核误差在±5%以上则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5.3审核、审计需要提供的资料(必须为原件):工程招标文件、工程招标图纸、招标答疑等有关文件;工程投标文件(技术标、经济标等)及其电子软件版;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会议纪要;图纸会审记录;设计施工图纸、变更修改图纸、竣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及联系单;施工变更签证;隐蔽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工程结算书、工程量计算底稿、材料明细表等及其电子软件版;施工组织设计;甲方提供材料清单,包括品种、数量、单价、金额;工程款支付记录;地质勘察报告;开竣工报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等

附件清单:

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2:《工程预算书》

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钢结构、基础、照明配电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二)质量保修期为2年。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二)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和安全。凡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后,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

(三)保修期内凡属设备质量、安装质量等非建设单位人为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均由承包人负责无偿维修。

(四)若发包人在不违反操作的情况下出现的故障或损坏,承包人负责免费维修。若发包人违反操作规范或不可抗拒力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承包人负责维修,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五)如承包人违反其保修承诺或质量问题而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5%的工程尾款部分或全部抵偿发包人损失,该尾款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

(六)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质量保证金

七、其他

(一)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本质量保修书,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修期满后失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麻西村湛江海湾大桥桥头北侧湛江海湾大桥管理中心办公楼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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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现场签证管理制度5.1.6发包单位自行提出的设计变更是否需要设计院盖章签字,由各公司根据当地具体规定执行,如果无须设计单位确认,则由发包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签字确认。 5.1.7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均应对设计变更单进行编号(可按归属合同连续编号,总承包合同还应分专业连续编号),并整理归档、妥善保存;双方都应设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事项的单据https://www.fwsir.com/fanwen/html/fanwen_20231116082202_3431375.html
8.设计变更管理制度(通用16篇)4.3.1.设计变更、签证项目发生后,工程部主管人员须当日发生当日确认,事后补办的设计变更、签证预算部不予计算,事后补办设计变更、签证不予计算。 4.3.2.设计变更、签证单每月分别作汇总表,见附表一、二。 4.3.3.所有设计变更、签证单上有关价格、费用的确认时,需由预算部参与确定。 https://www.ruiwen.com/zhidu/7067534.html
9.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1.施工签证范围: 凡工程承包合同内、外需要通过甲乙双方共同在现场测量,才能计算出实际工程量(或工作量、材料量、人工量、机械量和价等,下同)的工程内容,以及设计修改、技术变更核定(洽商)等工程内容的实施情况,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施工签证管理,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we6bhkjq.html
10.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问6:招标文件P236页第10.1条“变更的范围除通用条款明确的变更情形外,只要实际完成数量、工作内容与原招标用设计图纸不一致,均需按发包人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包含与招标图相比发生的设计变更、范围变更、经济签证。按发包人管理办法审核通过的变更是变更成立予以结算的唯一直接依据。”问:招标设计回复导致实际完成https://ggzyjy.sc.gov.cn/jyxx/002001/002001003/20230609/36DA77F606634CCD86B324467092354B.html
11.上海体育学院重大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暂行规定上海体育学院重大工程项目 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现场签证的管理与监督,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依据国家及上海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https://xwgk.sus.edu.cn/info/1099/14176.htm
1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9篇)3、施工图以外的设计变更及签证增减的计价原则:设计变更及签证内容与施工图预算清单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按预算清单中的分项单价随总价同比例下浮后计取;设计变更及签证内容与施工图预算清单项目内容不同的由甲乙双方询价及定价。 十、工程验收 1、乙方施工完毕自行初验合格后方可通知甲方、监理单位进行正式竣工验收。竣工https://www.pinda.com/zhichang/hetong/197897.html
1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设计变更是对原工程设计的不合理或错误的内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变动或完善而改变原设计。设计变更是衍生现场签证的主要原因之一。因而需要审计人员从工程变更在经济上是否合理、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对工期是否会造成影响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有些承包商提出的变更要求虽然在技术上经济上是合情合理的,但建设单位仍需进行http://www.nhbjzsjgs.com/new-9.html
14.经营部工作总结15篇1、工程竣工后,竣工图迟迟出不来,好其次在现场实际管理方面:不容易出来以后,又太过于形式化,现场设计变更均未在竣工图标出,2、工程竣工后,现场签证等资料造成在结算工作中常常出现扯皮现象; 迟迟收集不全,无法交到经营科进行结算编制,就算交到经营科也不完整,经常出现隔两天就补资料现象,给经营科的'结算工作造成不https://www.yuwenmi.com/fanwen/gongzuo/3897243.html
15.建筑工程工程合同2、工程量计算依据为: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图纸或联系单、隐蔽工程量签证、其他工程量增减联系单、本工程辅助工程联系单。 第三条工程款支付: 甲方通知乙方开工后,乙方一周内拿出预算。甲方接到预算后一周内完成预算审核,凭审核后的预算造价付备料款30%,以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比例付进度款,并扣回备料款。实际完https://www.cnfla.com/jianzhuhetong/31690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