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尔维亚是农业大国,农业用地超500万公顷,其中可耕地超300万公顷。当地土地肥沃,雨水充足,适宜种植果蔬和本土农作物。主要农作物包括玉米、小麦、甜菜、马铃薯、向日葵、苜蓿、大豆、李子及苹果等。
此外,塞尔维亚有16家农业和食品技术研究机构,4所大学和26所学院开设农业食品教育课程,能够为食品饮料加工行业提供充足的专业人才资源。
塞尔维亚食品饮料加工业引资优势主要体现在:良好的自然条件、较低的劳动力成本、较高的劳动力素质。自2007年起,该行业累计吸收外资超310亿欧元,60个食品饮料加工项目在塞尔维亚落地,创造就业岗位约25000个。
02
汽车工业
塞尔维亚的汽车工业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至1939年,现已发展成为塞尔维亚重要产业之一,行业出口额占塞出口总额的10%。目前,约有110家外资企业在塞投资汽车组装、零配件生产等,投资总额约4亿欧元,占塞尔维亚吸收外资总量的14%,创造了55000个就业岗位。
塞尔维亚汽车工业以汽车底盘系统零部件、轮胎、悬挂部件制造而闻名,车载电气系统零部件、发动机零部件以及轴轮、刹车碟片、气阀、飞轮等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主要为欧洲、亚洲汽车厂商提供零部件。
2019年3月,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塞尔维亚工厂项目正式启动,该项目是中国轮胎企业在欧洲设立的第一个工厂。2019年11月,中国延锋汽车内饰塞尔维亚工厂在塞尔维亚汽车城克拉古耶瓦茨市开业,工厂占地18500平方米,主要生产汽车内饰部件,在当地创造180个工作岗位。
03
信息通信技术行业
信息通信技术行业(ICT)是塞尔维亚的优势产业之一。随着全球ICT行业向软件工程外包、离岸系统设计与集成的模式发展,塞尔维亚的ICT行业凭借地理位置和产业结构优势,可为更成熟的ICT市场提供高效、可靠的服务。
塞尔维亚的工程学教育资源丰富,有35所高等教育机构开设ICT学科,33%的大学毕业生主修工程技术。工程师、技术人员拥有良好的教育背景,70%以上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
塞尔维亚ICT行业引资优势主要体现在:劳动力成本较低、劳动力素质较高、人才技能较强等。华为、中兴、南瑞集团、同方威视等在内的中国通讯企业均已在塞设立分支机构。自2014年起,华为在塞尔维亚开展了未来种子项目,与塞尔维亚5所ICT高校合作,并招募10余名ICT领域优秀毕业生赴中国开展为期3周的参观实践,学习全球领先的通信技术,为中塞在ICT领域合作打下坚实基础。
04
林业及木材加工业
塞林业及木材加工业引资优势主要体现在:森林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较低、能源价格低、原材料质量高等。
05
纺织服装业
塞尔维亚的纺织服装业历史悠久,是塞尔维亚主要出口行业之一。根据塞尔维亚工商会数据,2019年,塞尔维亚纺织品、服装和皮革制品的出口额达12亿欧元,占塞出口总额的7.5%,前三大出口国家分别为意大利、德国和俄罗斯。2019年,塞尔维亚纺织服装业吸收外资净流入约4080万欧元,是2018年同期的3.4倍。
塞尔维亚纺织服装业的引资优势主要体现在:悠久的行业传统、具有竞争力的价格、高质量的产品、熟练的劳动力等。纺织服装业属劳动密集型产业,外商在塞投资纺织服装业,直接带动就业,因此得到了当地政府的支持。
五、投资建议与典型案例
投资建议
加强与当地政府合作。除设立投资实体外,中资企业还可以通过PPP方式,在基础设施领域和其他重要公共设施的融资、建设、重建、管理或维修项目中与塞尔维亚政府进行合作。迄今为止,塞尔维亚PPP委员会(PPPCommission)已批准了约20个项目,主要为公共交通、公共废弃物收集、运输以及公共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整修工程。
降低企业投资资金风险。中国企业赴塞投资前应全面了解塞尔维亚经济环境和目标行业市场情况,提前制定投资可行性报告,通过做好项目成本预算,构建资金风险预案,定期编制资金预测计划等方式,合理安排企业资金的使用方向与内容。其次,企业也应根据自身投资战略的变动及时调整资金使用范围,降低资金风险,确保企业稳定经营。
合理应对劳资关系。塞尔维亚劳动法比较严格,用工制度及劳动保障要求较高,工会的影响力较大,因此处理好劳资关系是中国企业赴塞尔维亚投资的必修课。在遵循塞尔维亚劳动法的前提下,中国企业应雇佣具有丰富经验的法律团队和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建立内部沟通渠道或机制,保障企业和员工之间的有效沟通。同时,企业还需结合当地工会文化,积极与工会进行交流,保持劳资双方良好互动,避免劳资纠纷。
尊重国家文化差异。中国企业赴塞尔维亚投资前,应充分了解塞尔维亚当地宗教习俗与其他特色民风民俗,避免文化冲突。建议企业可以通过组织各类员工活动,促进双方文化交流,增强文化认同感。此外,中国企业也可以积极与当地的本土企业及先行的跨国企业进行沟通交流,学习经验,以“求同存异,相互尊重”的思考方式去平衡文化差异。
典型案例
河钢集团收购塞尔维亚斯梅代雷沃钢铁厂
项目概况
2016年,河北钢铁集团(以下简称“河钢集团”)出资3.4亿美元收购斯梅代雷沃钢铁厂。该工厂是东南欧地区著名的钢铁、热轧、冷轧产品与锡板生产厂,年设计产能220万吨。2018年,河钢集团继续加大对河钢集团塞尔维亚钢铁公司(以下简称“河钢塞钢”)的资金和技术投入,改造升级现有生产设备、深挖产能,培训提升员工技能,企业经营状况不断改善。据塞尔维亚海关统计,2018年,河钢塞钢出口额为7.5亿欧元,同比增长39.6%,首次成为塞尔维亚第一大出口企业。
主要实践
尊重文化差异,承担社会责任。塞尔维亚宗教文化比较盛行,大多数民众信仰东正教。河钢集团派驻斯梅代雷沃钢铁厂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深入了解并尊重塞尔维亚当地的宗教文化,根据地区文化特征建立合理的管理机制,激励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同时,河钢集团积极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陆续投入100多万美元,用于改善员工福利、修建道路、实现村庄供水、慰问军烈属家庭儿童、捐资助学等,与当地政府、企业、社区建立充分的信任,展现了中国企业的良好形象。
六、合规经营
外国人在塞尔维亚工作规定
根据塞尔维亚《外国人就业法》,外籍员工就业适用配额制度,政府可以根据移民政策以及劳动力市场的实际情况,决定发放给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数量。
外国人在塞尔维亚工作,需要向塞尔维亚内务部外国人管理局申办居留许可。居留许可的有效期为1年,每年需申办一次。凭居留许可再向塞尔维亚国家就业局申办工作许可证,有效期也是1年。
根据《外国人就业法》,外国人在塞尔维亚工作可申请两种类型的许可证:工作许可证和个人工作许可证。工作许可证由雇主申请;个人工作许可证由雇员申请,通常发放给持有永久居留许可证的外国人。
财务及税务
(1)财务
企业分类标准及适用财务报告准则。塞尔维亚《会计法》按企业规模(员工数量、营业收入和营业资产等指标)将企业分为微型、小型、中型和大型企业四类。
塞尔维亚《会计法》按企业规模分类标准
自2020年1月1日起,微型企业应遵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塞尔维亚财政部制定的《财务报告准则》;小型企业应遵从《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型企业可选择遵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大型企业需遵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财务报告。塞尔维亚财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对于外国公司在塞尔维亚的子公司,如其母公司的财年设置与塞尔维亚财年有差异,经塞尔维亚财政部或国家银行批准,可与其母公司的财年设置保持一致。所有在塞尔维亚设立的公司均应在每个财年结束时,对资产和负债进行盘点,并提交财务报告,完整的财务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其他综合收益表;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2)税务
增值税申报。增值税申报分为月度和季度两种申报方式。月度申报适用于过去12个月总销售额超过5000万第纳尔的纳税人,其他纳税人适用季度申报方式,但也可以选择月度申报,若选择按月申报,则至少12个月内不得变更申报方式。
知识产权保护
(1)商标权
塞尔维亚是马德里联盟成员国,可通过商标国际注册的形式,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进行商标的注册(中国也是该联盟成员国)。因此,中国投资者可按照《马德里协定》的要求,在中国境内进行塞尔维亚商标的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两条途径办理:①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符合条件的机构名单在国家商标局公布)。②在国家商标局国际注册处自行办理。
(2)专利权
塞尔维亚专利有以下三类: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小专利,保护期限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为5年(自申请日起自动保护),可申请延期,但最长保护期不得超过25年。
塞尔维亚专利申请流程
贸易管制
(1)进口管理
(2)出口限制
根据《海关法》规定,塞尔维亚主要有8500余种产品需缴纳出口关税。除保障国内市场需要的少量农产品有一定出口配额限制外,其他商品均可自由出口。
七、经贸纠纷解决
诉讼
如果发生诉讼,建议诉讼人先进行情况评估,调查对方偿付能力。诉讼人可以向法官提出扣押债务人资产的要求,其主要目的是保全债权人享有的抵押权,限制债务人动用其财产。
仲裁
在塞尔维亚,由于诉讼进展普遍缓慢,仲裁的成本更低、解决速度更快,在实际经贸纠纷解决过程中,仲裁是常用的争议解决方式,比诉讼更具优势。
仲裁机构。塞尔维亚共有两个主要的仲裁机构。一是2016年由对外贸易仲裁法院和常设仲裁法院合并而成的塞尔维亚工商会常设仲裁机构(pks.rs/o-nama);二是2013年成立的贝尔格莱德仲裁中心(www.arbitrationassociation.org)。
裁决书。仲裁机构出具的可执行的裁决书需满足以下要求:书面签发;由全部办案仲裁员签署;注明签发日期和地点。
调解
塞尔维亚是《新加坡调解公约》缔约国,如发生国际纠纷,可以通过签署和解协议的方式解决(对方无需为该公约缔约国)。该和解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口头协议无效。通过《新加坡调解公约》进行调解的纠纷需满足以下条件:
(1)国际纠纷。该公约仅适用国际争议纠纷,不适用国内纠纷。
(2)第三方调解员。调解必须有第三方调解员介入,双方当事人不得自行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