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互联网+传销”坑了5万人】
一群朝气蓬勃的青年,自我迷失,“新型创业”——
2015年8月21日,震惊一时的“猎狐2014”之微视传媒涉嫌新型网络传销案经江苏省盱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9月24日该案宣判,盱眙县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罪,判处主犯陈绍磊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其他涉案的11名被告人也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四年零十个月至一年零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至8万元不等。
他们是一群朝气蓬勃的社会青年,平均年龄只有33岁,有刚毕业的大学生,有社会经验丰富的创业者,他们因为想一夜暴富而走到了一起,开创属于自己的“事业”,但他们却由此迷失了人生方向,走向了传销,走上了犯罪之路。
国内打击,移到马来西亚
陈绍磊原是一名教师,但觉得当老师没有“钱”途,毅然下海经商,在广东开办了一个经营移动互联网、网站宣传的公司,2013年8月份,因经营不善,公司濒临破产。一次偶然,陈绍磊在深圳一家咖啡馆遇到了赵海珑,没想到他们竟有着相似的经历,“钱”途无望的两个生意人开始互诉衷肠。随后有过传销经验的赵海珑提议:“许多人都搞传销发大财了,我们不妨开一个‘直销盘’合作创业,干得好可以一夜暴富。”两人一拍即合,商讨利用互联网制作APP软件“创新传销”致富。两人口中所谓的“直销盘”就是传销。
然而,微视传媒一开始运作并不顺利,由于国内传销不合法,被打击得很厉害,考虑到马来西亚华人较多,且对传销打击不严,2014年3月,陈绍磊和赵海珑决定把公司总部迁到马来西亚雪兰莪州。移居马来西亚后,传销业绩一直较差,难以为继,每个月收入才三四百万元,除了庞大的维护经费和人员工资外,每个月还要支付给加盟商100多万元的加盟费,经营惨淡,盈利十分有限。
系统漏洞,献上宝马一辆
微视传媒为提高公司影响力,还在客户端发起了“微视摇宝马”的抽奖活动,奖品从积分到iPadair、iPhone5s、1000美元,特等奖为宝马轿车一辆。当时,由于抽奖系统有漏洞,特等奖宝马轿车竟被山东省淄博市的一位加盟商抽中了。这个活动本就是想扩大微视传媒的影响力,所以他们兑现了这个特等奖,这使得微视传媒证明了自己的“实力”,获得了更多加盟商的信任。
通过这一系列活动,公司业绩开始迅速飙升,发展如日中天,由600余万元发展到2000万元。2014年8月,该月业绩达到1.5亿元。微视传媒全国会员总数5万多人,总收入超过4.5亿余元,被害人员较多,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加入者为了能迅速回本,他们便想方设法地发展其他人加入,发展不同级别的加盟商奖励数额也不一样。如果谁能发展一个特级加盟商则奖励其60美元的“见点奖”。此外,发展团队业绩也是传销分子获取收入的重要手段,如果下线加盟费达到规定数额,则可获得不同比例的补贴。
许红梅通过熟人关系在盱眙大肆发布传销信息,蛊惑他人加入。2014年6月6日,许红梅因涉嫌组织、领导微视传媒传销案在盱眙案发,微视传媒已在盱眙发展下线达到200余人,其已经成为副总裁级别,其收取的加盟费有289万余元。顺着这个线索,侦查人员顺藤摸瓜,随后将赵海珑、陈绍磊等犯罪嫌疑人从马来西亚、香港等地缉拿归案。
2015年6月19日,许红梅因组织、领导传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8万元。
域外缉拿,办公区好气派
盱眙地区“微视传媒”网络传销案发后,2014年7月22日,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发布微博将“微视通”确定为网络传销。
该案涉及地域广、人数多、数额巨大,盱眙县检察院与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该案进展,开展引导侦查。2014年9月30日,盱眙县公安机关正式提请盱眙县检察院审查逮捕微视传媒主要犯罪骨干陈绍磊、赵海珑等人。对于没有到案的犯罪嫌疑人提请逮捕在盱眙县检察机关还是第一次,盱眙县检察院检察长立即召开检委会讨论案件情况,认为该案证据确凿充分,为确保案件顺利侦查,确保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绍磊、赵海珑等人。
为抓获陈绍磊等人,缉捕组化装成考察人员,通过询问服务人员,发现陈绍磊等人还偶尔出入公司,缉捕组当即决定,蹲点守候。10月16日凌晨,陈绍磊到公司拿东西时,被缉捕组一举抓获,后缉捕组从吉隆坡机场启程,将犯罪嫌疑人陈绍磊等人押解回国。
承办人在看守所提审陈绍磊时,对方说考虑到在中国境内干传销是违法犯罪行为,所以他们才选择了马来西亚,本以为到了国外就没事,但最终依旧难逃法网。陈绍磊到案后规劝同伙投案自首,并积极上缴其违法所得5500余万元。
在陈绍磊的规劝下,微视传媒其他涉案人员纷纷从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到盱眙县公安局投案自首,截至2014年11月,前后共有12个微视传媒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该传销组织的另外一位创建者赵海珑,初中毕业,辍学后从事小商品批发生意,后来转行接触传销,积累了大量的传销经验。他认识陈绍磊后决定利用其网络技术从事互联网传销。他们按照彼此所长,分管不同业务,将这个传销组织发展壮大,最后使被害人数达到5万人,金额高达4.5亿元。赵海珑将其非法所得几乎全部花了,他退出了其银行卡内剩下的377万余元。
截至目前,除赵海珑案件还处于审查起诉阶段外,其余11人均已判决,鉴于陈绍磊等11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至此,一个利用网络从事传销,坑害5万余人的传销组织彻底覆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