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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3北京
一、字体/字库概述
汉字作为一种文字,虽有固定的书写规范,但在字形、结构搭配、笔画粗细、走向等均可以展现不同的表达风格和样式,有较大的创作空间,不同的设计者根据设计思路的不同可以产生不同的字体,当该字体具有审美意义时,可以作为美术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字库的使用常见于游戏软件内嵌场景中,与单字不同,内嵌到软件中的字库,司法实践中认为此类属于对计算机软件系统的使用,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计算机软件作品”。
常见商业字库商及部分字体
二、字体/字库常见使用场景
游戏名称/官网使用:官网页面设计等
产品内使用:游戏内页面、游戏内字库。
三、字体/字库侵权及后果
司法实践显示,单字类侵权较多,内嵌字库侵权较少。根据具体使用场景、时长、范围、产品知名度、许可费用等不同,单个字的赔偿额由几百到万元左右。字库内嵌类使用,司法实践判例较少,预计几万元。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全部或部分支持维权的合理支出。
(一)使用单字
在方正公司诉周氏公司“五谷粗粮营养燕片”字体侵权案中,法院认为涉案《方正倩体系列(细倩、中倩、粗倩)》是在汉字的基本笔画之上,对基本笔画(横、竖、弯、勾等)施加了不同的粗细、长短、弧度及笔画之间富有特点的艺术衔接等形态加以改编,形成了一个与现有公有领域的文字笔画明显不同的完整字库体系,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作品的范畴,应当受到该法保护。合考量倩体字的类型、侵权销售行为的性质及后果、合理开支等诸多因素后,确定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5万元。
在方正公司诉太力公司“不”“钻”“孔”“易”“安”“装”“吸”“力”等十二字侵权案中,法院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类型、作品每年的许可费(三年2.7万)、侵权行为的性质、太力公司的经营规模、侵权行为的后果等情况,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为4500元,合理支出6900余元。
在方正公司诉正德公司“红”“枣”“夹”“核”“桃”“仁”六字侵权案中,根据涉案字体的作品类型、知名度及被告侵权行为的情节,确定正德公司赔偿北大公司40,000元(含合理支出)。
(二)使用字库
在方正公司诉暴雪公司等侵权案中,方正公司因暴雪公司使用五款字体索赔4.08亿元。暴雪公司侵犯了北大方正公司对诉争字库计算机软件的复制权、发行权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暴雪公司等停止侵权并赔偿北大方正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诉争标的额过大,参考性不强)及诉讼合理支出5万元。
四、字体合规使用建议
(二)使用免费字体/字库
(四)侵权投诉处理建议
附:参考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四)美术、建筑作品;【(八)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确定损害赔偿的指导意见及法定赔偿的裁判标准(2020年)》
4.3【复制、发行、放映、在线传播的基本赔偿标准】的规定,“被告未经许可复制、发行、放映、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涉案美术作品的,无其他参考因素时,每幅美术作品的赔偿数额一般为800元至3000元。”
4.7【其他商业化使用的酌加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未经许可将涉案美术作品进行商业化使用,可以比照前述4.3条规定的基本赔偿标准,酌情提高1-10倍确定赔偿数额:
(1)将涉案美术作品制作为商品;
(2)将涉案美术作品作为企业标识进行使用;
(3)将涉案美术作品作为商品的包装、装潢;
(4)其他情形。
法律人进阶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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