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同意并遵照本协议规定使用央联万贸平台服务的法律实体(下称“您”)、央联万贸平台共同缔结。央联万贸平台依据以下条件和条款为您提供所享有的服务,请仔细阅读并遵守。各服务条款前所列索引关键词仅为帮助您理解该条款表达的主旨之用,不影响或限制本协议条款的含义或解释。为维护您自身权益,建议您仔细阅读各条款具体表述。
【审慎阅读】您在申请注册流程中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您均应重点阅读。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平台客服咨询。
本协议阐述之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您使用央联万贸电商平台(所涉域名为央联万贸电商平台未来或现在开设的手机客户端、无线端载体等)所提供的全面网上服务,该平台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货销售、线上采购等服务(下称“服务”)。
【本协议中名词定义】
央联万贸:央联万贸平台经营者的单称或合称,包括央联万贸经营者等。
央联万贸平台服务:央联万贸基于互联网,以包含央联万贸平台网站、客户端等在内的各种形态(包括未来技术发展出现的新的服务形态)向您提供的各项服务。
央联万贸平台规则:包括在所有央联万贸平台规则频道内已经发布及后续发布的全部规则、解读、公告等内容以及各平台在帮派、论坛、帮助中心内发布的各类规则、实施细则、产品流程说明、公告等。
关联公司:央联万贸B2F服务平台和城市食品中央集配平台
同一用户:使用同一身份认证信息或经央联万贸排查认定多个平台账户的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均视为同一用户。
消费者:指于央联万贸平台进行购物并用于消费的任何自然人或组织,亦可称为“买家”。
规则:指所有央联万贸平台帮助中心内已发布及后续发布的全部规则、实施细则、解读、产品流程说明、公告等。
入驻标准:指商户使用央联万贸平台服务须满足的前提,如企业注册资本、商标注册情况、营业资质等。
互联网信息服务:指在央联万贸平台为商户展示商品信息的服务。
二级域名服务:指央联万贸根据《央联万贸店铺命名规范》可允许商户使用带有其品牌关键字、商号等标识的二级域名。
其他服务:指央联万贸向商户提供的其他服务,具体以本协议或补充协议中的约定为准。
服务开通:指商户登陆央联央联万贸网站并完成信息提交、协议签署、费用缴纳后,经审查通过,在央联万贸平台开设网络店铺、使用央联万贸平台服务并对商户进行通知的过程。
第一条接受条款
1.1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央联万贸电商平台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细则、协议等各类文本等。所有规则等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注册时点选接受“平台服务协议”或以任何方式进入央联万贸电商平台(下称“平台”)网站并使用服务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下合称“条款”),并承诺按照条款的约定及平台的程序设置等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
第二条账户注册与使用
2.1服务使用对象
2.2注册账户
2.2.2在完成注册或激活流程时,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按相应页面的提示准确提供并及时更新您的资料,以使之真实、及时、完整和准确。如平台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央联万贸电商平台有权向您发出询问及/或要求改正的通知,并有权直接做出删除相应资料的处理,直至中止、终止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的平台服务(含平台合作方的服务),央联万贸电商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不利后果。
2.3账户说明
2.3.1账户获得
2.3.2账户使用
2.3.3账户转让
由于用户账户关联用户信用信息,仅当有法律明文规定、司法裁定或经央联万贸同意,并符合央联万贸平台规则规定的用户账户转让流程的情况下,您可进行账户的转让。您的账户一经转让,该账户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移。除此外,您的账户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否则央联万贸平台有权追究您的违约责任,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您承担。
2.3.4认证
2.4注册信息管理
2.4.1真实合法
2.4.2更新维护
您应当及时更新您提供的信息,在法律有明确规定要求央联万贸作为平台服务提供者必须对部分用户(如平台卖家等)的信息进行核实的情况下,央联万贸将依法不时地对您的信息进行检查核实,您应当配合提供最新、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
如央联万贸按您最后一次提供的信息与您联系未果、您未按央联万贸的要求及时提供信息、您提供的信息存在明显不实或行政司法机关核实您提供的信息无效的,您将承担因此对您自身、他人及央联万贸造成的全部损失与不利后果。央联万贸可向您发出询问或要求整改的通知,并要求您进行重新认证,直至中止、终止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央联万贸平台服务,央联万贸对此不承担责任。
2.5账户安全规范
2.5.1账户安全保管义务
账户因您主动泄露或因您遭受他人攻击、诈骗等行为导致的损失及后果,央联万贸并不承担责任,您应通过司法、行政等救济途径向侵权行为人追偿。
2.5.2账户行为责任自负
除央联万贸存在过错外,您应对您账户项下的所有行为结果(包括但不限于在线签署各类协议、发布信息、购买商品及服务及披露信息等)负责。
2.5.3日常维护须知
2.6补充协议
第三条服务的开通、期限与终止
3.1服务的开通
服务将在以下条件均满足后的十四(14)个工作日内开通:
A)您符合当前的入驻标准,向央联万贸提交信息后经央联万贸审查通过;
B)您与央联万贸以在线点击确认的方式签订本协议;
C)您应缴纳的软件服务年费已被成功付至央联万贸账户;
D)在申请使用服务之前您没有发生过被央联万贸终止合作、违反与央联万贸的协议的情形;
E)央联万贸已向您发出服务开通通知。
3.2服务的期限
服务期自服务实际开通日起算一年。
如您签署或在线接受本协议后十四(14)个工作日内仍未满足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所有条件,或央联万贸因任何原因向商户发出拒绝提供服务的通知,则央联万贸可不予开通服务并终止本协议。服务未开通本协议即被终止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央联万贸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3.3服务的终止
3.3.1您有权向央联万贸电商平台要求注销您的账户,经平台审核同意的,将注销您的账户,届时,您与平台基于本协议的合同关系即终止。您的账户被注销后,平台没有义务向您披露您账户中的任何信息,也没有义务向您或第三方转发任何您未曾阅读或发送过的信息。
第四条央联万贸平台关于卖方服务及规范
4.1店铺管理
4.1.1店铺创建
为提升消费者体验、适应法律法规要求等,您认可央联万贸可不时地制定、修改入驻标准。针对在入驻标准变更生效前已开通服务的商户,央联万贸将给予一定的合理期限,商户承诺在相应合理期限届满前满足当前的央联万贸入驻标准,否则,本协议将在相应合理期限届满时自动解除。
基于央联万贸网管理需要,您理解并认可,同一用户在央联万贸网仅能开设一家店铺,央联万贸可关闭您在央联万贸网同时开设的其他店铺。
4.1.2店铺转让
4.1.3店铺关停
您应当对您店铺关停前已达成的交易继续承担发货、退换货及质保维修、维权投诉处理等交易保障责任。
在您的店铺连续六周无出售中的商品的情况下,央联万贸也可依据央联万贸网规则关停您的店铺。
依据上述约定关停店铺均不会影响您已经累积的信用。
4.2商品及/或服务的销售与推广
4.2.1店铺信息发布展示及交易管理
通过央联万贸提供的服务,您有权通过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形式在央联万贸平台上发布商品及/或服务信息、招揽和物色交易对象、达成交易。
c)商户承诺在使用服务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在央联万贸平台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e)商户明示只接受央联万贸提供的支付方式作为其通过央联万贸达成交易的支付工具。
f)在销售商品时,商户承诺作为最终零售商应使用自有货源、关联公司货源或通过央联万贸分销平台货源向买家发货,其承诺不通过其他零售商、企业或网站向买家发货。如商户违反前述承诺,商户同意央联万贸可终止本协议。
i)商户有义务按照买家就其央联万贸店铺交易实际支付的金额为买家开具合规的发票;就其央联万贸店铺实际交易额依法及时足额地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2.2禁止销售范围
您应当确保您对您在央联万贸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及/或服务享有相应的权利,您不得在央联万贸平台上销售以下商品及/或提供以下服务:
(一)国家禁止或限制的;
(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的;
(三)央联万贸平台规则、公告、通知或各平台与您单独签署的协议中已明确说明不适合在央联万贸平台上销售及/或提供的。
4.2.3交易秩序保障
您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确保您所发布的商品及/或服务信息真实、与您实际所销售的商品及/或提供的服务相符,并在交易过程中切实履行您的交易承诺。
4.2.4促销及推广
4.2.5依法纳税
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企业应尽的义务,您应对销售额/营业额超过法定免征额部分及时、足额地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纳税。
4.3消费者保障
a)商户了解并同意商户是消费者保障的责任主体。商户根据本协议约定通过央联万贸展示并向买家出售除二手、闲置外的商品(即全新商品)时,应履行消费者基础保障、其他行业特色服务等消费者保障义务。
4.4交易争议处理
4.4.1交易争议处理途径
您在央联万贸平台交易过程中与其他用户发生争议的,您或其他用户中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途径解决:
(一)与争议相对方自主协商;
(二)使用央联万贸平台提供的争议调处服务;
(三)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
(四)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五)根据与争议相对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如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六)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4.2平台调处服务
如您对调处决定不满意,您仍有权采取其他争议处理途径解决争议,但通过其他争议处理途径未取得终局决定前,您仍应先履行调处决定。
您理解并同意,在争议调处服务中,央联万贸平台的客服、大众评审员并非专业人士,仅能以普通人的认知对用户提交的凭证进行判断。因此,除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调处方对争议调处决定免责。
4.6央联万贸平台提供的服务及收费
2)除协议方另行签署协议外,年费的具体金额及缴纳方式以央联万贸平台公示的对应年度年费缴纳标准为准。央联万贸平台将于本协议终止或服务期届满时按照服务实际使用的期间(包括店铺因违反本协议导致的限权、搜索降权、屏蔽和监管的期间)进行年费的结算。
3)实时划扣部分以商品交易额为基数(以结算软件系统记录的交易额为准),当交易订单被买家确认收货后,央联万贸平台以央联万贸平台公示的对应年度软件服务费费率实时划扣。如发生退货且您无过错,央联万贸平台将根据买家和您的央联万贸平台线上退款记录证实退货属实后向您退还因此退货交易实时划扣的软件服务费。若您对买家进行线下退款的,无论您提供何种证据证明退款确实发生,央联万贸平台均不支持向您退还就退款部分已实时划扣的软件服务费。
4)为鼓励商户提高服务质量和交易额,除特殊类目或协议方另有约定外,央联万贸平台将按公示的对应年度年费折扣优惠条件及标准给予您年费折扣。年费折扣结算将在服务期终止或届满后开始,具体折扣金额将按您使用央联万贸平台服务的期间长度计算。当您的商品信息及交易额真实、合法、未违反本协议,且央联万贸平台已就该商品成交收讫了实时划扣软件服务费时,该商品交易额才能计入全年/服务期间内的交易额并作为计算年费折扣的依据。
若您使用服务满整年,央联万贸平台根据您店铺的全年交易额进行年费返还结算;若您使用服务未满整年,央联万贸平台将按服务使用期间占全年的比例重新计算您应缴的年费和应完成的交易额,并根据服务使用期间内的交易额评估是否给予年费折扣。
4.6.2互联网信息服务
央联万贸平台作为wonmore.com域名的所有者通过其网站页面为商户展示其商品和服务信息,为商户和消费者提供交易、交流的载体。央联万贸平台就其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暂不向商户收费。
4.6.3二级域名服务
央联万贸平台允许商户使用带有其品牌关键字、商号等标识的二级域名。二级域名的所有权归央联万贸平台,央联万贸平台可根据第三方的投诉或央联万贸自用原因收回二级域名。央联万贸平台就其提供的二级域名服务暂不向商户收费。
4.6.4其他服务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央联万贸平台可能不时为商户提供给类营销服务、市场咨询服务、培训服务等,除协议方另行签署、达成收费协议外,央联万贸平台就上述服务暂不向商户收取费用。
4.7费用
4.7.1服务费
服务费的收取以商品交易额为基数(以结算软件系统记录的交易额为准),当交易订单被买家确认收货后,按照交易额的(3)%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用发生后,您需向央联万贸平台提供开票信息,央联万贸平台将在收到确认信息后向您开具6%相应金额的服务费增值税发票。
商户有义务按照买家就其央联万贸店铺交易实际支付的金额为买家开具合规的发票;就其央联万贸店铺实际交易额依法及时足额地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8结算
详见补充协议
4.9购货保证金的管理及用途
C)央联万贸平台如根据本协议划扣购货保证金,将以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站内信、传真等)通知您并说明划扣原因及划扣金额。
D)央联万贸平台对您的购货保证金进行划扣或支付后,仍不能补足补偿消费者的损失和给平台造成的损失的部分,须缴存补足。您应在央联万贸平台通知后的5日内补足购货保证金或者从下一期购货保证金中止付相应的金额。
E)发生下述情形,导致央联万贸对外支付或赔偿的款项超过可支配的购货保证金余额(该等支付或赔偿包括实际已经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则您同意央联万贸可将商户账户下的款项直接止付以备赔付或直接支付给央联万贸以补偿央联万贸所遭受的损失:1)商户申请破产或被申请破产;2)商户因在央联万贸平台的经营行为导致其须对外承担远高于购货保证金余额的债务;3)有证据表明商户的偿债能力明显下降或存在财产转移、套取央联万贸购货保证金的情形;
第五条央联万贸平台关于买方服务及规范
【买方服务管理概况】作为买方,您有权在央联万贸平台上享受商品及/或服务的购买与评价、交易争议处理等服务。
5.1商品及/或服务的购买与评价
5.1.1商品及/或服务的购买
5.1.2评价
您有权在央联万贸平台提供的评价系统中对与您达成交易的其他用户商品及/或服务进行评价。您应当理解,您在央联万贸平台的评价信息是公开的,如您不愿意在评价信息中向公众披露您的身份信息,您有权选择通过匿名形式发表评价内容。
5.2交易争议处理
5.2.1交易争议处理途径
5.2.2平台调处服务
5.3费用
5.4结算
您货款支付成功后才形成待发货订单(即有效订单),卖家将根据待发货订单为您发货。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货款的支付:
2)支付宝支付:万贸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宝账号:allrealsale@163.com
3)电汇
银行账号信息:
万贸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
3803021019200338760
第六条央联万贸平台治理规范
6.5商户同意央联万贸对存在如下任一情形的品牌及其同类别商品上的关联品牌(包括同类别商品上共同使用的品牌及同一申请人注册并在同类别商品上分别使用的品牌等)在央联万贸平台实施禁售,无论上述品牌是否作为商品主要标识:
1)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严重不符合推荐性标准的;
2)经央联万贸依据规则规定的特定方式及流程判定对他人商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产品质量标志等构成仿冒或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的。
6.7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商户存在违法行为,或者央联万贸有足够事实依据可以认定商户存在违法或违反协议行为的,央联万贸有权在央联万贸网站公布商户的违法和/或违规行为。
第七条服务使用规范
7.1关于您的资料的规则
7.1.1“您的资料”包括您在注册、发布信息或交易等过程中、在任何公开信息场合或通过任何电子邮件形式,向央联万贸电商平台(含平台合作方)或其他会员提供的任何资料,包括数据、文本、软件、音乐、声响、照片、图画、影像、词句或其他材料。您应对“您的资料”负全部责任,而平台仅作为您在网上发布和刊登“您的资料”的被动接收渠道。
7.1.2您同意并承诺,“您的资料”和您在央联万贸电商平台(含平台合作方)上交易的任何物品:
A)不会有欺诈成份,与售卖伪造或盗窃无涉;
D)不会含有诽谤(包括商业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的内容;
E)不会含有淫秽、或包含任何儿童色情内容;
F)不会含有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地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任何病毒、伪装破坏程序、电脑蠕虫、定时程序炸弹或其他电脑程序;
H)不含有央联万贸电商平台(含平台合作方)认为应禁止或不适合通过平台宣传或交易。
7.1.3您同意,您不会对任何资料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央联万贸电商平台(含平台合作方)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复制在平台上展示的任何资料并用于商业用途。
7.2违反规则的后果
7.2.2对于您涉嫌违反承诺的行为对任意第三方造成损害的,您均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应确保央联万贸电商平台免责。
7.2.3在不限制其他补救措施的前提下,发生下述任一情况,央联万贸电商平台可立即发出警告,暂时中止、永久中止或终止您的会员资格,删除您的任何现有产品信息,以及您在网站上展示的任何其他资料:(i)您违反本协议;(ii)央联万贸电商平台无法核实或鉴定您向平台提供的任何资料;(iii)平台相信您的行为可能会使您、平台会员、平台合作方或通过央联万贸电商平台网站提供服务的第三者服务供应商发生任何法律责任。在不限制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前提下,若发现您从事涉及平台网站(含平台合作方网站)的诈骗活动,央联万贸电商平台可暂停或终止您的账户。
7.2.4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用户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行为或者央联万贸电商平台自行判断用户涉嫌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行为的,平台有权以网络发布形式公布用户的违法行为并做出处罚(包括但不限于限权、终止服务等)。
第八条您授予的许可使用权、隐私条款及保密协议等
您完全理解并同意不可撤销地授予央联万贸电商平台及其平台合作方下列权利:
A)商户同意不对央联万贸上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央联万贸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或向他方披露等方式使用在央联万贸网站上其他用户展示的任何资料。
B)为推广商户店铺或其商品,央联万贸可在商户参加央联万贸官方举办的市场活动期间(包括但不限于“双十一购物狂欢节”等)对外公示商户店铺的活动总交易额、某类目或某单品的交易额,亦可将上述信息作宣传推广使用。
D)央联万贸可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其关联公司,此变更不会影响商户在此协议下的权益,此种情况将会提前30天以网站公告的形式通知商户。
8.3隐私
8.4保密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任何补充协议所述内容及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其他秘密信息。任一方未经商业秘密提供方同意,均不得将秘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编辑或展示。协议方承诺在本协议终止后的三年内仍承担此条款下的保密义务。因对方书面同意及国家行政、司法强制行为而披露商业秘密的或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的,披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用户的违约及处罚
9.1违约认定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您违约:
(一)使用央联万贸平台服务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补充协议约定的。
9.2违约处理措施
9.2.1信息处理
您在央联万贸平台上发布的信息构成违约的,央联万贸可根据相应规则立即对相应信息进行删除、屏蔽处理或对您的商品进行下架、监管。
9.2.2行为限制
9.2.3账户处理
当您违约的同时存在欺诈、售假、盗用他人账户等特定情形或您存在危及他人交易安全或账户安全风险时,央联万贸平台会移送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理。
9.2.4处理结果公示
央联万贸可将对您上述违约行为处理措施信息以及其他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违法信息在央联万贸平台上予以公示。
9.3赔偿责任
如您的行为使央联万贸及/或其关联公司遭受损失(包括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您应赔偿央联万贸及/或其关联公司的上述全部损失。
如您的行为使央联万贸及/或其关联公司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央联万贸及/或其关联公司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您追偿。
如因您的行为使得第三人遭受损失或您怠于履行调处决定、央联万贸及/或其关联公司出于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目的,可自平台可控的您的资金中划扣相应款项进行支付。如平台可控的您的资金余额或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相应款项的,您同意委托央联万贸使用自有资金代您支付上述款项,您应当返还该部分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央联万贸的全部损失。
您同意央联万贸自平台可控的您的资金中划扣相应款项支付上述赔偿款项。如您资金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赔偿款项的,央联万贸及/或关联公司可直接抵减您在央联万贸及/或其关联公司其它协议项下的权益,并可继续追偿。
9.4特别约定
9.4.1商业贿赂
如您或您的雇员、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关联企业等向央联万贸或央联万贸关联公司的雇员或顾问等提供实物、现金、现金等价物、劳务、旅游等价值明显超出正常交往范畴的利益,则可视为您存在商业贿赂行为。若央联万贸依据第三方举报、商户店铺经营情况等合理判断您可能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央联万贸可对您采取店铺屏蔽、店铺监管等限制性措施;商户的商业贿赂行为一经确认,央联万贸有权立即解除与商户的所有合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及向商户收取违约金或赔偿额,违约金以规则为准,赔偿额以央联万贸因该贿赂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为计算依据。
9.4.2关联处理
如您因严重违约导致央联万贸终止本协议时,出于维护平台秩序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央联万贸及/或其关联公司可对与您在其他协议项下的合作采取中止甚或终止协议的措施,并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通知您。
如央联万贸与您签署的其他协议及央联万贸及/或其关联公司与您签署的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对您在本协议项下合作进行关联处理的情形,则央联万贸出于维护平台秩序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可在收到指令时中止甚至终止协议,并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通知您。
第十条链接
央联万贸电商平台可提供其他第三者网站或资源的链接。由于平台并不控制该等网站和资源,您承认并同意,央联万贸电商平台并不对该等外在网站或资源的可用性负责,且不认可该等网站或资源上或可从该等网站或资源获取的任何内容、宣传、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也不对该等网站或资源上或可从该等网站或资源获取的任何内容、宣传、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等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您进一步承认和同意,对于任何因使用或信赖从此类网站或资源上获取的此类内容、宣传、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而造成(或声称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央联万贸电商平台均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通知
11.1有效联系方式
您在注册央联万贸平台用户时生成的用于登陆央联万贸平台接收站内信、系统消息的会员账号(包括子账号),也作为您的有效联系方式。
11.2通知的送达
您同意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程序阶段。如进入诉讼程序的,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等。
您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十二条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2.1协议的变更
央联万贸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不时修改本协议、补充协议,变更后的协议、补充协议(下称“变更事项”)将通过法定程序并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通知您。如您不同意变更事项,您有权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日前联系央联万贸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得以采纳,央联万贸将酌情调整变更事项。
如您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您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央联万贸平台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央联万贸平台服务,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12.2协议的终止
12.2.1通知解除
12.2.2单方解除、自动解除
您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终止本协议:
B)变更事项生效前您停止使用并明示不愿接受变更事项的;
C)您明示不愿继续使用央联万贸平台服务,且符合央联万贸网终止条件的。
出现以下情况时,央联万贸可以本协议第八条的所列的方式通知您终止本协议:
A)您违反本协议约定,央联万贸依据违约条款终止本协议的;
B)您盗用他人账户、发布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售假、扰乱市场秩序、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利等行为,央联万贸依据央联万贸平台规则对您的账户予以查封的;
D)您的账户被央联万贸依据本协议回收的;
E)您在平台有欺诈、发布或销售假冒伪劣/侵权商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其他严重违法违约行为的;
F)其它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发生下述情形时,除协议方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将自动解除:
A)商户存在违反本协议并依据协议约定达到须被终止合作的程度;
B)商户存在违反本协议的情形,且经央联万贸通知并给予一定合理期限后仍未能符合的,本协议将在相应的合理期限届满时自动解除;
D)商户丧失主体资格(如企业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商户单方终止在使用央联万贸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服务内容)的过程中,如商户或商户实际控制人、董事、经理、业务负责人等实施了下列的行为之一,则央联万贸有权立即终止商户继续使用央联万贸的任何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关闭商户于央联万贸开设的所有店铺),央联万贸及央联万贸各关联公司亦可终止与商户的任何合作关系并不再开展任何商业合作:
A)违背诚信经营原则或影响央联万贸商业声誉的商业贿赂行为;
B)违背诚信经营原则或影响央联万贸商业声誉的涉嫌刑事犯罪行为;
C)其他违背诚信经营原则或影响央联万贸商业声誉的行为。
12.2.3协议终止后的处理
本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央联万贸无义务向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披露您账户中的任何信息。
本协议终止后,央联万贸仍享有下列权利:
(一)继续保存您留存于央联万贸平台的各类信息;
(二)对于您过往的违约行为,央联万贸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追究违约责任。
本协议终止后,对于您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产生的交易订单,央联万贸可通知交易相对方并根据交易相对方的意愿决定是否关闭该等交易订单;如交易相对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则您应当就该等交易订单继续履行本协议及交易订单的约定,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增加的任何费用。
协议终止后的处理,针对商户的处理:您理解并同意,您与央联万贸电商平台的合同关系终止后:
a)平台有权继续保存您的央联万贸有权保留商户的注册数据及交易行为记录,如商户在协议终止前在央联万贸网络交易平台上存在违法或违反协议的行为,央联万贸仍可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d)商户店铺将在央联万贸确认终止本协议时立即进入退出流程,商户在进入退出流程三十天(30)内可且仅可使用其央联万贸账户处理交易纠纷及与央联万贸之间的账务、发票结算事宜。
e)如在协议期内,非因商户违约或过错导致本协议终止的,商户可凭央联万贸就本协议开具的发票原件(如已开具)及退款申请要求央联万贸退还未履行部分的服务费用至商户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他情况下协议发生终止时,未履行的服务费用将直接充抵商户应缴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f)本协议终止后,商户同意央联万贸可将商户的央联万贸账户余额止付30天,用于解决协议终止后的履约纠纷或对消费者、第三方的维权进行赔付。
g)商户如对央联万贸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及有限责任
13.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及第三方原因
央联万贸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基础保障义务,但对于下述原因导致的合同履行障碍、履行瑕疵、履行延后或履行内容变更等情形,央联万贸并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因自然灾害、罢工、暴乱、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命令等不可抗力因素;
(二)因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等公共服务因素或第三人因素;
13.2有限责任a)央联万贸服务按“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提供。您在开通央联万贸服务前已充分了解央联万贸平台的功能和服务特性并同意央联万贸无须就已存在的软件瑕疵、功能不足或任何需改进事项对您承担责任。
b)因央联万贸须向数量庞大的商户提供服务,且服务内容复杂、技术要求高,您认可央联万贸仅对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您的损失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且金额以您缴纳的服务费用为限。
c)使用央联万贸下载服务或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您的独立判断并由您自行承担可能对电脑系统或资料灭失造成的损失风险。
d)央联万贸依法履行基础保障义务,但对于Internet连接故障、计算机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电脑病毒、黑客入侵、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或第三方原因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央联万贸并不承担责任。
13.3海量信息
央联万贸仅向您提供央联万贸平台服务,您了解央联万贸平台上的信息系用户自行发布,且可能存在风险和瑕疵。鉴于央联万贸平台具备存在海量信息及信息网络环境下信息与实物相分离的特点,央联万贸无法逐一审查商品及/或服务的信息,无法逐一审查交易所涉及的商品及/或服务的质量、安全以及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对此您应谨慎判断。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管辖及其他
14.4您同意央联万贸电商平台因经营业务需要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力义务就部分或全部进行转让,而无须再通知予您并取得您的同意。
14.5因本协议或央联万贸电商平台的服务所引起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向青岛市市南区法院提起诉讼。
14.6本协议取代您和央联万贸电商平台(含平台合作方)先前就相同事项订立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倘若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该项条款应被撤销,而其余条款应予遵守和执行。条款标题仅为方便参阅而设,并不以任何方式界定、限制、解释或描述该条款的范围或限度。央联万贸电商平台未就您或其他人士的某项违约行为采取行动,并不表明央联万贸电商平台撤回就任何继后或类似的违约事件采取行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