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会决议,本公司以总股本283,540,517股为基数,按每10股由资本公积转增6股,共计转增170,124,310股,并于2010年4月26日实施。转增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453,664,827.00元。
2013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509号《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古少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文件,根据批复公司于2014年4月8日实施完成了该次募集配套资金,公司的总股本为人民币1,263,101,435.00元。
2015年12月17日,公司完成了“三证合一”的办理,深圳市宝鹰建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类型由“已上市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3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263,101,435.00股。
(三)发行人的最近两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3年5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3年6月17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公司、GlobeUnionIndustrial(B.V.I)Corp.、古少明、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宝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李素玉、东方富海(芜湖)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北京联创晋商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长华宏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瑞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吴玉琼、北京市龙柏翌明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13年5月31日签署的《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及古少明和GlobeUnionIndustrial(B.V.I)Corp.于2013年5月31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公司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重组方案为:
1、重大资产置换
公司拟以截至评估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扣除货币资金14,700.00万元以及位于深圳市观澜街道福民(宗地号为A924-0002)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以外的全部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古少明持有的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建设”)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3)第3181号《评估报告》,截至资产评估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的置出资产的评估值为62,359.32万元,根据《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本次置出资产定价62,359.32万元。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3)第3178号《评估报告》,截至资产评估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拟注入资产宝鹰建设的评估值为248,691.94万元,根据《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对于置出资产及宝鹰建设的定价,古少明以其持有的宝鹰建设45.07%股权对应评估值112,074.15万元中的等值部分与置出资产62,359.32万元进行置换。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公司针对重大资产置换中古少明持有的宝鹰建设45.07%股权评估值超过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49,714.83万元,由公司以3.05元/股的发行价格,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向古少明公开发行162,999,440股股份购买。同时,公司以3.05元/股的发行价格分别向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宝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李素玉、东方富海(芜湖)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北京联创晋商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长华宏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瑞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吴玉琼和北京市龙柏翌明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开发行158,510,535股、144,100,486股、57,847,746股、39,227,355股、16,011,166股、10,807,536股、8,806,140股、7,412,576股和5,203,628股股份,受让该等股东合计持有的宝鹰建设54.93%股权。公司合计向宝鹰建设全部10名股东发行610,926,608股股份,本次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将拥有宝鹰建设100%股权。
3、股权转让
古少明以自有资金4,700.00万元及置出资产为对价,受让GlobeUnionIndustrial(B.V.I)Corp.持有的107,622,239股,置出资产由GlobeUnion(BVI)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接。
2013年10月31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3年第31次工作会议审核并无条件通过。
2013年11月29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509号《关于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古少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文件,古少明及其一致行动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508号《关于核准古少明及一致行动人公告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文件。同日,本公司与宝鹰建设原全体10名股东以及本公司原控股股东GLOBEUNION(BVI)及其指定第三方成霖实业签署了《资产交割协议》,约定以2013年10月31日为资产交割日,并对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具体情况、期间损益等做出安排。
2013年12月4日,瑞华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2013]9129001号),根据该验资报告,公司以向宝鹰建设全体股东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申请增加注册人民币610,926,608.00元,截至2013年12月2日,公司已收到宝鹰建设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610,926,608.00元。出资方式为以净资产出资。同日,本公司、古少明及GLOBEUNION(BVI)共同签署有关置出资产的《资产交割确认书》。
2013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GLOBEUNION(BVI)持有的本公司107,622,239股股票已过户至古少明名下,股份转让手续已完成。2013年12月2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公司向宝鹰建设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认购资产总计发行的610,926,60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登记到账后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公司已拥有宝鹰建设100%股权,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综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
根据2013年12月26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2014年1月23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号:440301501121582、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桥塘大道、法定代表人:古少明、注册资本:1,064,591,435.00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064,591,435.00元人民币、企业类型:已上市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2月20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证券简称由“成霖股份”变更为“宝鹰股份”,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047”。
二、本次发行前发行人的股东情况
(一)截至2017年3月31日,发行人股权结构表(按股东类别标识统计)如下:
单位:万股/%
■
2017年1月3日股本发生变动,变动原因为定向增发机构配售上市,追加承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二)截至2017年3月31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见下表:
三、发行人股东结构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股权结构图
截至2017年3月31日,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及各级股东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1、古少明
2、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贤投资”)持有发行人15,851万股,占总股本的12.55%,为发行人的第二大股东,除发行人外无其他股权投资。
宝贤投资成立于2010年12月20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古朴。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兴办实业、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截至2016年6月30日,宝贤投资的股权结构为古少明持有41.45%股权,罗仕居持有31.82%股权,古朴持有10.18%股权,古启慧持有6.24%股权,许平等39名公司管理人员持有合计10.31%的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7,528.76万元,净资产-4,487.25万元,2016年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2,689.88万元。
截至2017年3月31日,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7,529.42万元,净资产-5,646.59万元,2017年1-3月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159.34万元。由于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仅为发行人持股股东,未从事商品生产销售、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只是进行了合适的影视、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投资,所以营业收入为零,产生了一些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利润额为负。
3、深圳市宝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信投资”)持有发行人14,410万股,占总股本的11.41%,为发行人的第三大股东,除发行人外无其他股权投资。
宝信投资成立于2010年12月20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古少明。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外申报);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截至2016年3月31日,宝信投资的股权结构为古少明持有95%股权,古启鑫持有5%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深圳市宝信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8,724.12万元,净资产-5,468.82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2,461.26万元。
截至2017年3月31日,深圳市宝信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8,950.63万元,净资产-6,565.23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096.40万元。由于深圳市宝信投资有限公司仅为发行人持股股东,未从事商品生产销售、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只是进行了合适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投资,所以营业收入为零,产生了一些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利润额为负。
(三)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古少明先生。古少明直接持有发行人21.51%股权,同时通过宝信投资和宝贤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16.04%股权,古少明还通过《宝鹰大股东增持计划1号》持有发行人5,060,540股,占总股本的0.40%,处于相对控股地位,故古少明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古少明,1965年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室内建筑师,中共党员。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古少明先生已辞去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目前担任印尼宝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职务,兼任深圳市宝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古少明是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广东省政协委员,第九届、第十届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第八届、第九届广东省青年联合会常委,粤港澳合作促进会常务理事,广东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广东省青年商会副会长,广东省客家商会常务副会长,普宁市慈善总会名誉会长,深圳企业联合会副会长,深圳装饰行业协会副会长。
其他股东中,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宝信投资有限公司均为古少明一致行动人,宝贤投资法人古朴为古少明胞弟、大股东古启慧为古少明之女、吴玉琼为古少明配偶。
2015年4月26日发行人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古少明先生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辞职申请。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古少明先生,从公司当前及中长期战略发展需要考虑,站在公司长远发展的角度,将全心专注于(1)公司海外战略发展方向,践行中国政府的“一带一路”战略,为公司实现“二次创业、二次腾飞”的宏伟目标而奋斗;(2)在“互联网+”的背景下努力实现公司的战略转型升级,往纵深推动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因此古少明先生特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所担任的董事、董事长、总经理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务。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古少明先生已辞去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目前担任印尼宝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职务,兼任深圳市宝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四)实际控制人对其他企业的重大投资情况
截至2017年3月31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古少明先生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关联企业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五)实际控制人的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2017年3月31日,实际控制人古少明的股权质押情况如下:
四、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17年3月31日,发行人拥有一级子公司5家、二级子公司12家。另外,拥有参股公司4家。
发行人截至2017年3月末纳入合并范围内的一级和二级子公司情况表
备注:宝鹰股份持有上海和兴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0%股权,发行人二级子公司深圳市中建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25%股权,发行人的参股公司上海鸿洋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5%股权,按照控制及表决权情况,发行人对该公司具有控制权,因此被纳入合并范围,属于一级子公司。
发行人截至2017年3月末公司参股公司情况表
备注:2016年10月19日,公司与深圳市宝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矽投资”)签署了《武汉矽感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拟将持有的武汉矽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矽感”)20%的股权全部出售给宝矽投资(下称“本次交易”),交易总价款为公司获得武汉矽感股权的成本价即10,000万元加上对应的利息。考虑到交易双方以及标的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交易标的股权按以下价格分为两期转让:第一期受让方购买武汉矽感1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甲方获得标的公司10%股权的成本价即5000万元加上对应的利息,2年后公司可选择是否向受让方出售武汉矽感另外10%的股权。
(二)主要下属公司介绍
1、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建设”)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4月11日,目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68,000万元,系发行人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古少波。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2604-05单元,主营业务为各类建筑(包括车、船、飞机)的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各类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制作、安装及施工;承接公用、民用建设项目的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承接公用、民用建设项目的机电设备、金属门窗、钢结构工程的安装与施工;家具和木制品的设计、安装;建筑装饰石材销售、安装;建筑装饰设计咨询;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的设计、研发及销售(以上各项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需报经审批的项目,涉及有关主管部门资质许可证需取得资质许可后方可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宝鹰建设总资产为685,292.64万元,总负债为474,378.42万元,净资产为210,914.23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68,392.46万元,净利润26,849.86万元。
截至2017年3月31日,宝鹰建设总资产为654,048.74万元,总负债为436,194.30万元,净资产为217,854.45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87,192.18万元,净利润6,855.21万元。宝鹰建设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占发行人合并报表数据的比重分别为:75.28%、77.18%、71.75%、67.80%、98.58%。
2、深圳市宝鹰幕墙门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宝鹰幕墙”)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深圳宝鹰幕墙总资产3,911.68万元,总负债为2,907.80万元,净资产1,033.89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82.65万元,净利润-3.40万元。
截至2017年3月31日,深圳宝鹰幕墙总资产4,085.92万元,总负债为3,063.10万元,净资产1,022.82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673.40万元,净利润18.93万元。深圳宝鹰幕墙近两年盈利为亏损,主要系公司整体规模不大,且幕墙行业竞争加剧引起。
3、深圳市中建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南方)
深圳市中建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系宝鹰建设控股子公司,法人代表刘慧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北区]附楼(D楼)2A。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工程的设计;建筑装修装饰、机电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工程、金属门窗工程的专业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技术咨询;建材的购销;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自有物业租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建南方总资产为118,805.97万元,总负债为101,083.29万元,净资产为17,722.68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4,068.02万元,净利润2,690.83万元。
截至2017年3月31日,中建南方总资产为131,621.32万元,总负债为113,826.85万元,净资产为17,794.47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5,976.68万元,净利润71.79万元。
4、印尼宝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尼宝鹰”)
印尼宝鹰于2014年12月24日成立,目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美元400万,系宝鹰建设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古少明,注册地址为印度尼西亚,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建筑幕墙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金属门窗安装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印尼宝鹰总资产26,061.16万元,总负债为8,362.87万元,净资产17,698.29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627.80万元,净利润9,281.34万元。
截至2017年3月31日,印尼宝鹰总资产27,593.72万元,总负债为9,428.13万元,净资产18,165.59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235.37万元,净利润443.79万元。
5、深圳高文安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文安设计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高文安设计公司总资产6,757.81万元,总负债为136.00万元,净资产6,621.81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855.39万元,净利润1,928.18万元。
截至2017年3月31日,高文安设计公司总资产6,601.79万元,总负债为-35.96万元,净资产6,637.76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14.37万元,净利润15.95万元。
(三)参股公司介绍
1、上海鸿洋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鸿洋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洋”)为发行人的参股公司,发行人直接持有上海鸿洋21.32%的股份。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上海鸿洋的基本情况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456158198,成立日期:2002年12月6日,住所:上海市静安区余姚路338号302室,法定代表人:谢虹,注册资本:9500万元,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2、武汉矽感科技有限公司
3、远尚互联网金融服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远尚互联网金融服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尚(深圳)”)为发行人的参股公司,发行人直接持有远尚(深圳)25%的股份。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远尚(深圳)的基本情况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881034XP,成立日期:2015年10月08日,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胜,注册资本:5000万元,企业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4、深圳市国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通信”)为发行人的参股公司,发行人直接持有国创通信20%的股权。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国创通信的基本情况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4980053,成立日期:2015年1月29日,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上步中路1003号深圳市科学馆三楼,法定代表人:SAMUELSHENGMAO,注册资本:1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通信设备及系统、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业物联网系统及其他电子信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及上门安装、上门调试、上门维护;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五、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及其运营情况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
(二)发行人治理结构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不断提升。《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了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形成决策、监督和执行相分离的管理体系。
1、股东及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的股份者,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了股东名册,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年度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股票、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1)修改本章程;
(12)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3)审议批准《公司章程》中第四十四条、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规定的交易、对外投资及担保等事项;
(14)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5)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6)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
(17)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包括贷款转期、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和新增长期贷款)超过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0%的融资计划;
(18)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与该关联交易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可以出席股东大会,但应主动向股东大会申明此种关联关系。关联股东可以依照大会程序向到会股东阐明其观点,但在投票表决时应回避而不参与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董事会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制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和解散方案;
(8)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四条、四十六条、一百三十六条、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属于董事会权限内的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及其他交易事项;
(9)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包括贷款转期、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和新增长期贷款)不超过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0%的融资计划;
(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1)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2)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审议设立分支机构事宜;
(17)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人为职工监事。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的财务;
(3)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会须过半数监事参加方能有效,监事会决议通过须过半数以上监事同意,每一监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4、经营管理机构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任期两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发行人职能部门介绍
发行人设置了审计部、行政综合部、法务部、财务部、资本运营部、证券事务部等六个职能部门,具体如下。
1、审计部:完善公司内审制度、流程,制定审计计划及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财务信息系统管理的督导及审计信息化推进,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监督工作和内部控制评价,对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与检查,为公司发展和战略目标的达成提供改进意见、决策支持和运行保障。
2、行政综合部:完善公司行政管理体系,公司印信、文书、证照、档案、行政性资产管理,建立统一的行政采购平台,负责会务、员工宿舍、食堂、通信、体检、车辆安排等后勤服务工作,并监督指导物业公司的各项后勤保障。
3、法务部:参与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论证,制定公司法律管理方面的制度,建立健全公司法务管理体系;集团及下属单位的法律风险防范,下属单位的各类法律纠纷处理,组织实施集团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4、财务部:建立健全公司会计核算制度并监督执行,及时准确的完成会计核算及会计报表等核算成果,对各下属单位的会计业务进行指导和管控,组织集团固定资产管理;进行集团财务统计和分析、集团预算管理和财务决算。建立健全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驻外机构财务管理,参与集团对外投资等。
5、资本运营部:对集团公司所拥有的存量资产通过流动、裂变、组合、优化配置等各种方式进行有效的资本运作,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6、证券事务部:制定工作计划及拟定(修订)董事会各项监管制度,协助董事会秘书进行公司市值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关系,组织筹备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工作。
7、子公司:发行人的子公司以生产及营销为主要职能,通过积极完善配套支持服务体系,使客户认可公司的实力。
(四)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与股东严格分开的独立完整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体系,具有完备的公司治理结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发行人的独立性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业务独立
发行人独立从事业务经营,业务结构完整,不依赖于控股股东。
2、资产独立
发行人资产完整,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明确,资产界定清晰,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发行人对其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权和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3、人员独立
4、机构独立
5、财务独立
发行人实行独立核算,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履行公司自有资金管理、资金筹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及财务管理职能,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财务管理的情况。
六、发行人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为控股股东担保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古少明先生。古少明直接持有宝鹰股份21.51%股权,同时通过宝信投资和宝贤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16.04%股权,古少明还通过《宝鹰大股东增持计划1号》持有宝鹰股份5,060,540股,占总股本的0.40%,处于相对控股地位,故古少明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2、公司控股关联方
公司具有控制关系的主要关联方为公司下属的18家子公司,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四章企业基本情况。
3、不存在控制关系的主要关联方
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主要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原则及定价政策
发行人关联方借款定价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发行人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发行人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发行人同关联方之间代购代销及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费用原则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费用”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不存在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
(四)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五)关联方担保情况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制度,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以及公司所属单位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以及公司所属单位没有私自对外提供担保情况的发生,有效防范了对外提供担保的风险,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公司对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1、对集团外单位的担保情况
截至到2017年3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对集团外单位担保的情况。
2、对集团内单位的担保情况
截至2017年3月31日发行人母公司对集团内单位的担保情况
截至2017年3月31日发行人子公司对集团内单位的担保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上述担保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除上述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事项。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管理,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1、定期报告
2、临时报告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和重大信息,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实时披露临时报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事件和重大信息包括: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11)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1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13)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15)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16)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17)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18)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19)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20)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21)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2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九、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董监高任职情况
现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违法违规或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情况。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从业经历
1、董事会成员
2、监事会成员
3、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如下: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十、发行人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概括
公司为综合建筑装饰工程承建商,主要为大型房地产项目、政府机构、大型企业、跨国公司、高档酒店等工程提供装饰设计和施工服务。在业务资质方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宝鹰建设拥有4个设计甲级(装饰、幕墙、智能化、消防)资质、5个施工壹级(装饰、幕墙、智能化、消防、机电设备)资质、1个钢结构施工贰级资质,上述专业资质为公司开展建筑装饰业务提供了较大的支持。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情况
2014-2016年度和2017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3.82亿元、68.54亿元、68.16和12.97亿元,公司不断加大市场拓展力度,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其中2015年较2014年增长27.33%,2016年较2015年下降0.54%,原因是受国内宏观经济影响,部分施工项目进度减慢,部分完成结算项目未达预期,确认收入减少及行业受营业税改增值税因素所致。
随着公司综合实力的提高和营业收入大幅增长,营业毛利润同步提升。2014-2016度和2017年1-3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毛利润85,062.53万元、119,193.21万元、116,598.27万元和19,480.58万元,其中2014年度同比增长22,147.94万元,增长35.20%,2015年度同比增长34,130.68万元,增长40.12%,2016年度同比增长-2.18%,主要原因是受国内宏观经济因素影响,公司重要子公司宝鹰建设国内业务板块部分业务下滑,导致营业收入部分减少所致。
从发行人的业务结构来看,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装饰工程业务作为发行人的核心业务,近三年及一期对于营业收入的贡献度分别为99.13%、97.98%、98.35%和97.38%,对于毛利润的贡献度分别为99.35%、95.76%、94.66%和93.30%。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15.80%、17.39%、17.11%和15.02%。公司各年度毛利率呈平稳趋势。
(三)公司营业收入的区域分布
2014-2016年度与2017年1-3月来自华东地区、华南地区的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最高。2014-2016年度与2017年1-3月来自华东地区收入的占比分别为24.59%、23.93%、17.26%和21.92%,来自华南地区收入的占比分别为23.09%、30.97%、32.13%和28.74%,来自华东地区及华南地区收入占公司收入的主要部分。
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区域分布
(四)装饰工程业务
1、施工资质
发行人具备承接各类建筑装饰工程的资格和能力,具体拥有的资质等级证书如下表所列示:
宝鹰建设具备的施工资质
中建南方具备的施工资质
三晶玻璃具备的施工资质
2、主要业务流程
发行人目前的经营模式为直属经营,即自主承揽业务并组织实施,坚持“不转包、不挂靠”政策。主要环节如下:业务承接、组织投标、售后服务、组建项目团队、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决算与收款。
(1)业务承接:装饰施工工程业务通常以招标的形式进行,涉及宝鹰建设的业务流程如下:
1)业务联系阶段:经营部依靠各地的分支机构及网上搜集相应信息,安排对招标方的资质情况、信用情况进行调查,再经过对装饰主体的现场勘查后由经营负责人、总经理决定是否参与竞标;
(2)采购业务:宝鹰建设属建筑装饰行业,主要对外采购石材、板材、钢材、油漆等各种建筑材料。
1)采购内部决策流程:一般施工材料采购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项目经理负责审核根据项目现场情况和图纸提出的材料采购需求计划和采购清单,材料采购部根据成本控制部给予的限价建议和询价、比价,按程序确定采购的材料价格,签订材料采购合同,确保采购价格合理、材料到货及时以及材料质量合格。材料配送到工地后,现场仓管员负责收货,确定没有质量问题后办理材料入库手续并交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材料采购员会同项目经理、仓管员、项目财务人员每月将对项目仓库材料进行盘点,并与材料配送情况一起上报材料采购部及公司会计核算部。
2)采购模式:根据与工程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工期等确定材料采购计划,经材料采购部门审核后,划分集中采购和零星采购的范围,按如下四类方式进行材料采购:
①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采购模式:对于与宝鹰建设有长期合作的供应商,主要包括以石材、板材、钢材、油漆等需求量较大或金额较大的各类建筑材料,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采购模式。宝鹰建设按照优质优价原则,通过询价、比价、议价后从供应链信息系统中挑选供应商进行采购,工程管理部对入库原材料进行验收。
③甲指乙供采购模式:宝鹰建设按照甲方(或业主)指定的材料品牌、价格进行采购。
④甲供材料模式:材料由甲方(或业主)自行采购,公司负责装饰工程。
(3)工程管理:工程中标后由工程中心分管领导根据项目性质分配到各工程管理部。
1)工程管理:
①构建项目团队:工程管理部负责项目的实施,工程管理部负责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和制定施工计划,项目团队主要人员均由宝鹰建设工程管理部委派负责,包括项目经理、项目预算员、施工员(部分木工、油漆等工种由劳务分包公司承接)、仓管员,项目质量安全部人员担任项目安全员、质量员等,项目经理负责统筹管理。
②项目成本管理:成本控制部负责项目成本的预测与监控,在工程合同签订完成后,成本控制部结合图纸、预算编制项目成本预测分析,后经工程管理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项目部负责成本控制,落实项目成本控制目标与管理;
③材料管理:在各工地建立仓库管理机制,专设仓管员负责材料出入库管理,审核出入库相应手续,并将材料入库、领料及库存情况时时记录;
④项目实施:现场开工需严格按照惯例装饰业务需装饰施工业务分类,包括室内及室外装饰工程。
2)劳务分包
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及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等“五大员”均为宝鹰建设的员工,从而保证施工管理的有效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安全;
为确保劳务工人施工质量,公司要求施工人员必须持三证上岗。
(5)售后服务:项目竣工验收后,根据施工合同条款通常留有3%-5%质保金,该部分款项于质保期满后收讫,在质量保证期间以及保证期满后,宝鹰建设均有专门的售后服务小组,对工程使用、保养及维护保修进行定期跟踪服务。
3、工程款结算方式
宝鹰建设的工程款结算流程分为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竣工决算款及质量保证金等阶段:
(3)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宝鹰建设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工程委托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委托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认可。工程委托方收到宝鹰建设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一般为10天)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不提出修改意见(一般为10天),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未办理验收手续,工程委托方自行使用场地,则视为工程验收合格,并自使用当天起计算保修期。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85%。
(4)竣工决算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工程委托方认可后,宝鹰建设向工程委托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工程委托方收到宝鹰建设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视工程类型和大小一般为三到十八个月)进行核实,确认资料的完整性并在审核完毕后一定的期限内(一般为三个月内)决算工程款。工程竣工决算结束时一般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5%-97%。
(5)质量保修金。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宝鹰建设对交付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2-5年)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证金一般为施工合同价款的3%-5%,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计算。
4、工程承接与业务发展情况
发行人所承接的装饰工程大体可分为住宅精装修和公共建筑装饰两大类。近年来,随着发行人施工能力不断提升,业务量不断扩大,两大类装饰工程施工业务均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其中住宅精装修的整体增速高于公共建筑装饰,一方面是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133号文要求逐步达到取消毛坯房,直接向消费者提供全装修成品房的外部政策的驱动,另一方面是得益于近年来居民对精装修住宅需求的增长。
正在施工前五大项目情况
(1)客户集中度情况
发行人的住宅精装修业务的客户以大型房地产开发商为主,而公共建筑装饰的客户较为多元化,包括商业地产开发商、政府机构、大型国企、跨国公司、高档星级酒店等。
由于装饰工程业务中的住宅精装修业务具有“整体复制或菜单式复制”的特点,因此与房地产开发商的稳定合作关系可使建筑装饰企业较为顺利地承接业务,降低业务承接成本,保证住宅装修业务的延续性。同时房地产开发的连续性,以及住宅精装修战略的逐步明确和推广也促使房地产商与建筑装饰企业建立相互依存的长期合作关系。上述业务特点使得发行人的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3月,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在当期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54.24%、28.14%、31.53%和37.11%,其中第一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41.05%、19.20%、24.87%和27.07%。
近三年及一期前五大客户情况
发行人与恒大地产的业务合作是基于双方的行业地位、住宅精装业务特点以及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所形成的。恒大地产与发行人在长期合作中形成了良好的沟通体系和默契的伙伴关系,使得恒大地产在进行住宅精装修业务招标时在同等条件下倾向优先与发行人进行合作;而发行人已经在恒大地产精品产品开发标准化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促使双方建立起相互依存的长期合作关系。发行人与恒大地产签定有《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约定恒大地产选择发行人为其指定的装修施工承包商之一,在法律和政策及政府有关部门、行业许可范围内,战略合作者保证在由其及其项目公司建设的楼盘中,经统筹规划后选择部分项目以发行人作为装修施工承包商。上述《战略合作协议》的签定进一步保证了恒大地产与发行人业务合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通过与恒大地产的合作,发行人的住宅精装修业务在设计、商务、项目管理、成本控制、后台支持、售后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发行人进一步与国内其他大型房地产公司合作提供坚实的基础。除恒大地产外,目前发行人已凭借在住宅精装修领域的优势与包括万科地产、中海地产、万达地产、保利地产、绿城集团、宝能地产、中信地产、龙湖地产、碧桂园、雅居乐等数十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合作关系。
(2)在手订单情况
截至2017年3月末公司前十大合同明细
截至2017年3月末,发行人未完工合同余额134.64亿元,金额较高。若上述合同正常执行,预计能在未来的1至2年内确认为营业收入。同时,随着营销网络的不断完善和客户资源的不断积累,公司在未来各年度内还将承接新的合同,这也为公司未来业务收入增长提供了持续的保证。
5、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发行人属建筑装饰行业,耗用的主要原材料为各种建筑材料。
近三年及一期年建筑材料采购情况
发行人建立了完整的采购体系,确保在保证原材料和工程质量的情况下降低成本。建筑材料一般采购流程如下:
项目组技术人员测算材料用量,材料员根据需要申请材料采购;成本决算部对项目组申请的材料数量进行核算;采购部主持招标或比价议标(单宗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上采用招标方式;5,000元至50万元由项目管理中心进行比价议标;5,000元以下由项目经理比价议标);项目管理中心审批确定供货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