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建设局,滨海新区管委会,镜湖开发办,各有关单位: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3日
附件:
第二条绍兴市各区、县(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及改扩建项目适用于本办法,城市规划区范围外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计、建设质量管理工作,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滨海新区管委会、镜湖新区开发办公室负责属地或管辖范围内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计、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单位负责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和质量管理责任,将海绵城市理念落实于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环节。
海绵城市建设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第五条绍兴市各地块、各项目的海绵城市建设以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主要控制指标,取值不得低于《绍兴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以下称《规划设计导则》)“3.2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规定;有规划控制指标要求的,按规划执行。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规划条件及《规划设计导则》所明确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指标要求,并在设计招标文件和设计合同中明确。
第八条项目设计各阶段评审中,应对建设项目的海绵城市设计内容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设计单位应参与施工管理,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工程监理职责,对建设项目中的海绵设施工程实施监理,确保工程按图施工。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确需变更设计的,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原海绵城市建设标准。
第十五条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工程项目海绵设施建设的日常监管,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职。
第十六条雨水渗透设施、生物滞留设施、雨水调蓄设施、雨水管渠等隐蔽工程应按隐蔽工程要求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资料。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单位做好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同步对海绵城市建设内容进行验收,形成海绵设施符合性验收表(表式详见附件3),并纳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未提供海绵设施符合性验收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查验是否按图施工和海绵设施施工质量,重点对海绵设施布局、规模、竖向标高、进水口、溢流排水口、地表导流设施、绿化种植等关键部位进行验收。
第十九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及建设效果进行抽查或评价。对未按本办法执行、工程质量达不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的各方责任主体,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其整改落实,并将其不良行为纳入信用管理系统。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22年1月13日起施行。原有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海绵城市设计专篇(章/节)编制大纲
2.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自评表
3.海绵设施符合性验收表
(1)项目情况
(2)编制依据、原则
(3)现状条件分析
a.建设项目周边现状市政雨污管线分析,包括市政雨污水管线走向、管径、标高、接纳能力进行分析。
b.建设项目地块现状地形、地质条件和水文状态进行分析,主要对现状地块的绿地率、径流总量、排水方式、土壤的土质、地下水位及下渗能力等进行分析。
地块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求:排水体制、排水方向、径流系数控制、径流总量控制率等。
市政道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求:排水体制、排水方向、排水管径、径流系数控制、径流总量控制率等。
(1)建设目标
按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设计控制目标,明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综合雨量径流系数等主要指标。
(2)确定技术路线和总体设计思路
根据建设目标及建设用地情况,对低影响开发建设条件进行分析和论证。即对现状条件进行低影响开发限制因素和有利因素的分析评价,提出低影响开发的难点及开发策略,提出技术路线和总体设计思路。
(3)设计计算
根据设计技术路线和具体的下垫面情况,结合规范规程推荐的雨量径流系数,计算综合径流系数和需要控制的雨水总量。
(4)方案设计
通过各专业的协调配合,明确各类LID技术设施(如下凹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沟、绿色屋顶等)设置位置、规模、设计尺寸及采用的技术参数,以及超标雨水排放与常规排水系统的衔接措施等。并对采用的LID技术措施进行介绍。
明确通过设计后,项目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SS综合去除率、综合雨量径流系数等达到的结论;明确本项目采用的低影响开发设施的类型和面积。
附表:各类设施计算表。
附图:汇水分区图、海绵设施总平面布置图、海绵设施绿化配置图及海绵设施详图等。
1.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性质
□新建□改建
总用地面积(m2)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
%
综合雨量径流系数目标
建筑密度
建筑占地面积(m2)
绿地率(%)
地下水位(或附近河道常水位)
2.设计目标及思路
设计目标及设计思路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主要结论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综合径流系数
需要控制的总雨量
主要的设施内容:下凹绿地m2、雨水花园m2、屋顶绿化m2、透水铺装(人行道、停车位、广场等)m2、调蓄池m3、其它
3.海绵城市设计
综合雨量径流系数计算表
指标
项目
投影面积
(m2)
占总用地面积的面积比
(%)
雨量径流系数
规范限值
计算取值
总用地面积
非绿化屋面
绿化屋面
不透水路面与广场
透水路面与广场
绿地
水系
其它
综合雨量径流系数
汇水分区划分与设计计算表
汇水分区编号
绿化面积(m2)
透水面积(m2)
不透水面积(m2)
总面积(m2)
综合径流系数
计算控制容积(m3)
LID设施设计面积
设计控制容积(m3)
下凹绿地(m2)
雨水花园(m2)
1
2
3
4
5
6
……
合计
注:要求提供汇水分区图及设施平面布置图,包含管网布置、排口分布、标高、汇水方向、设施布置情况等信息。
年径流总量控制雨水量及雨水调蓄设施储水量计算表
序号
名称
计算参数
雨水量或储水量(m3)
备注
年径流总量控制雨水量
汇水面积F(m2)
V=hy×F/1000
__%对应的日降雨量hy(mm)
下垫面下渗(径流系数)控制雨水量V1
综合雨量径流系数ψzc
V1=hy(1-ψzc)F/1000
理论计算所需总调蓄容积V2
―
V2=hyψzcF/1000
设计采用LID调蓄设施如下:
LID调蓄设施1
雨水花园
设置面积(m2)
有效蓄水深度
LID调蓄设施2
下凹绿地
LID调蓄设施3
LID调蓄设施4
设计采用LID设施总调蓄水量
备注:1)使用该模板同时须附详细计算过程,包括年径流总量控制雨水量(V=hy×F/1000);下垫面下渗(径流系数)控制雨水量V1(V1=hy(1-ψzc)F/1000);理论计算所需总调蓄容积V2(V2=hy×ψzc×F/1000);调蓄量:V=调蓄设施面积×调蓄设施有效水深,有客水进入蓄水层的,可以通过×空隙率来计算调蓄量。
2)所采用的LID调蓄设施可因地制宜综合采用水体、下凹式绿地、人工湿地、雨水花园、渗渠、埋地调蓄池等各项措施,提倡绿色生态措施优先;涉及各LID调蓄设施容积计算内容可填写在备注栏中。
海绵设施建设工程量汇总
规模
设置位置(处)
透水铺装(m2)
屋顶绿化(m2)
人工湿地(m2)
调蓄池(m3)
7
生态树池(规格、数量)
8
溢流口(规格、数量)
9
穿孔管(规格、数量)
10
雨水管(规格、数量)
注:1.设置位置表明是分散设置还是集中设置,与图纸表达一致。
2.透水铺装的具体形式需要标注清楚,透水砖、透水混凝土、草坪砖等等。
3.调蓄池需要注明设置原因、容积计算、面积和深度、是否进行回用等等。
4.表格内容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增加和调整。
4.本工程设计达到指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年径流污染削减率
雨水资源利用率
5.评价总结
设计人员(签字):
年月日
设计单位(盖章)
设计目标及思路
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附审图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没有请说明理由。
3.海绵城市实施建设情况
按图施工情况
分为排水分区
隐蔽设施施工及验收情况
本工程建设海绵设施内容:
□透水铺装□绿色屋顶□下凹式绿地□植草沟□雨水花园□生物滞留设施□调节池□调节塘□渗井□人工湿地□雨水罐(桶)□蓄水池□蓄水模块□渗管/渠□植被缓冲带□初期雨水弃流设施□人工土壤渗滤设施□生态驳岸□其他海绵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