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学院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图书馆是学院的文献信息中心,是服务教学与科研学术性机构,是学院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进馆读者应自觉做到文明借阅,讲公德,爱图书,遵馆规。

1.所有读者应刷卡入馆。

2.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馆内,入馆读者言谈举止应文明礼貌。

3.爱护馆内的文献资料和各项设施,不得私拿和损坏。

4.保持馆内安静和清洁,不得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杂物。

5.严禁吸烟,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馆内。

6.严格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书刊借阅服务

一、图书外借

(一)图书借期、可借册数

1.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每人限借15册,借期60天;其他职工每人限借5册,借期30天。

2.在校学生每人限借10册,借期30天。

3.离退休职工仅限阅览,不可外借。

(二)图书借还程序

1.借书

(1)本馆各流通书库均为开架借阅。入库后,请保持书库内安静、整洁。

(3)读者从书架上取下的图书,经查阅如果不借,应将图书放在书车上或平放在书架右侧空闲处。

(4)借阅前,请翻阅检查图书,若发现图书缺损,请在办理借阅手续前告知管理人员并加盖缺损章。

(5)读者办理借书手续后,请从监测通道离开。如遇监测仪报警,须配合工作人员查明原因后,方可离开;未办理借阅手续而将图书带出者,按偷书处理。

(6)图书借阅手续统一在一楼大厅总借书处办理。

2.还书

(1)图书馆所有外借图书统一在一楼总还书处办理清还手续。

(3)还书时,读者须直接将图书交至还书处,确认还书成功后方可离开。

3.续借

(1)已借图书可续借一次。读者可以在公共检索机上自行办理续借手续,或持一卡通在借书处办理。

(2)图书逾期,不予续借。

二、书刊阅览

1.本馆期刊分为现刊和过刊两部分。现刊是指当年出版的期刊;过刊是指当年以前出版的期刊,经图书馆统一装订后,以合订本的形式存放。期刊阅览室的现刊和过刊均按照《图书期刊分类》标准排放陈列,同一学科的中外文期刊分别集中在一起,以方便读者按主题内容进行查阅。

2.阅览室图书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的分类序列组织排架,读者可在公共检索机上查询后,依据架标查找所需图书。为了保证图书架位的准确性,请将阅览后的图书放在书车上或平放在书架右侧空闲处,由工作人员统一上架,如能准确放回原处,请直接放回。

3.本馆还订购有中央和各省市的主要报纸60余种,以及近几年的主要报纸合订本,以供读者查询和阅览。

4.请保持安静,将手机调至振动或静音状态,禁止在阅览室内大声朗读、喧哗、接听手机。

5.禁止在阅览室内用餐,请勿携带饮料食品进入,不随地吐痰、丢弃果皮纸屑,保持干净卫生的学习环境。

6.阅览室内陈放的报纸、期刊、图书等资料仅供阅览,概不外借。请爱惜阅览室所藏书籍、报刊等文献资料,不得裁割、刻划、涂写或损坏。

6.请勿用私人物品抢占阅览座位,禁止随意挪动阅览桌椅及其它办公设备。阅览室每天闭馆前会对留置物品进行清理,请读者离开时检查并带走随身物品,如有丢失,概不负责。

7.严禁在阅览室内吸烟、使用明火,禁止使用有安全隐患电子产品,禁止攀爬、翻越窗台。

8.读者出库必须通过监测通道,如遇监测仪报警,须配合工作人员查明原因后,方可离开。

三、电子文献服务

我馆已购数字资源列表:

四、参考咨询服务

(一)读者咨询服务。读者咨询服务是根据读者需要,以馆藏文献为基础,通过个别答复的方式,解答读者在检索、利用馆藏文献信息资源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

(三)用户教育培训。用户教育与培训是图书馆行使信息素质教育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馆的读者信息素质教育与培训工作主要包括:新生入馆教育、读者交流会、文献利用讲座等形式。

书刊资料丢失、污损赔偿制度

一、图书逾期

(一)借出图书逾期不还,按每本书每天0.10元予以收取超期费,并计违章一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借阅证自动停借:

(1)欠款超过100元;

(2)违章计次超过30次;

(3)图书逾期过期天数累计超过100天。

(三)因公差、实习等原因,无法按时还书者,必须在返校后两周内持所在单位证明将图书归还至读者服务部,否则按逾期处理。

二、书刊丢失

(一)丢失书刊应以相同版本相同装帧之书刊抵赔。

(二)若抵赔书刊确有困难,按下列规定赔偿:

1.一般中文图书,按图书定价的2-10倍赔偿。

2.珍贵中文书,进口的原版书(包括港台版图书),按图书定价的3-15倍赔偿。

3.多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者,以分卷定价者比照上述各条款高限赔偿;以全套定价者按其套价的1-3倍赔偿(余书归图书馆所有)。

4.单份丢失或损坏报纸按月价或季价赔偿。

5.单本期刊系周刊者按月价赔偿,月刊者按季价赔偿,双月刊和季刊者按年价赔偿。

6.一般性报刊合订本按全年定价2-5倍赔偿;影印、进口原版报刊合订本按全年定价的2-5倍赔偿。

(三)丢失书刊,限一个月内赔偿。一个月后逾期不赔者,教职工读者转由财务处在工资内扣除,学生读者除对借阅证进行停借外,图书逾期将继续累计。

(四)丢失书刊赔偿后一个月内复得者,可还书退款。

三、书刊污损

(一)污损情况严重,影响阅览,应以相同版本之书刊赔偿,无法赔偿原书刊的,按丢失书刊之规定赔偿。

(二)在书刊上批注、圈点、涂划,按每处0.20-1.00元赔偿。

(三)损坏程度较轻,经本馆修补后,不影响内容完整并可继续使用者(包括丢失封皮、封底),须赔偿装订费(按平、精装分别定价,平装5.00元,精装10.00元)。

四、偷窃书刊

(一)未办理借阅手续而将书刊等带出馆外,或在库(室)内将书刊等藏匿于身或转移到馆外,或撕毁书刊(如撕页、扯图、剪裁、挖洞等),一经发现,即按窃书论处。盗用他人借书证借书,或用“掉包”等作弊手法,将图书占为己有,也按窃书论处。

(二)对窃书者除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外,并处以罚款。图书罚款按书价的10-20倍处理;周、月刊单本期刊按年价的2-5倍处理;双月刊和季刊按年价3-5倍处理;期刊合订本按年价5-10倍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有关部门给予处分。

借阅证管理制度

一、借阅证的办理与补办

读者持校园一卡通来馆办理图书借阅手续,证卡遗失须至学校卡务中心补办。

二、借阅证的使用

(一)借阅证是读者借书、阅览的主要凭证,应妥善保管和爱护。

(二)借阅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因转借、代借而造成的后果,由持证人负责。

(三)使用他人借阅证进馆,一经发现,没收该借阅证。

(四)借阅证若有遗失,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及时至还书处办理挂失。因未及时挂失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持证人负责。

(五)挂失状态的借阅证若失而复得,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到还书处解除挂失。

三、借阅证的停借与恢复

(二)因违章、违纪停借的,停借期满后,由持证人写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恢复借阅。

四、借阅证的注销

(一)读者离开学校(学生毕业、退学等,教职工调动、离退、病故等)办理离校手续时需清还所借图书,结清所有手续,并注销借阅证。

(二)学生留级、转学院、转专业者,由本人持学生处证明,到图书馆读者服务部更新个人信息。

(三)学生休学时,应办理停借并在读者信息中注明休学日期等,以便核查。复学时,由本人持“复学通知单”及本人学生证至读者服务部,恢复借阅。

存包柜管理制度

为了方便读者临时存放个人物品,图书馆在一楼大厅、各阅览室门口及各层公共区域设有存包柜。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存包柜实行去锁管理,登记使用,每学期初统一登记,自主管理使用。

2.存包柜仅用于读者入库前临时存放不适宜带入阅览室、书库的个人物品,当天离馆时务必取走自己物品。

3.为保证个人物品安全,请勿将个人证件、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到存包柜中。

4.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违禁、危险物品。如违反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将由保卫部门追究存包人的责任。

5.存包柜使用中,时请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存包柜者须照价赔偿。

6.如违反规定,发生被盗或丢失物品事件,本馆概不负责。

图书馆座位管理系统使用规则

1.所有入馆自习的读者均需通过“商图助理”小程序进行座位预约。

3.学习过程中,短暂离开需点击“暂时离开”,20分钟内返回后再次扫码激活。学习结束后须点击“结束”,同时清空阅览桌面,以免造成学习物品遗失。

图书馆学术研讨室开通使用规则

一、使用对象和适用范围

周一至周日:8:30—11:30,14:30—21:00(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

三、预约条件及方式

四、研讨室管理规定

1.图书馆研讨室仅供本校师生学习研讨之用,严禁在室内从事任何非法活动、商业活动或用于其它未报批的活动。

2.使用时请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保持室内整洁,自觉爱护公物,勿随意挪动室内设施,损坏物品照价赔偿。可自带笔记本电脑。

3.严禁在室内吸烟,禁止携带食品进入研讨室,离开前请做好整理工作,及时清理废弃物品。

4.请遵守公共场合礼仪,言行举止及着装文明得体,不得在研讨室内吵闹、喧哗,以免打扰到其他读者。

5.预约后若不能如期使用,请提前在小程序中告知管理员取消预约。

6.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图书馆将予以批评或取消其使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交由所在学院处理。

THE END
1.认识知识产权检察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5ODI2ODYxMg==&mid=2247544159&idx=1&sn=0ef3306d36487353cf6ac5598fe5ee96&chksm=ed1fa0f612111dac4e3df0f97737f14f0ff2b0d3b74d17da447db30dbca2b0092e1e12eaa7e1&scene=27
2.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网课第十章答案6.下列哪些手段会达到缩小检索范围,提高查准率的作用?(参考答案:ABC) A. 字段检索 B. 限制检索 C. 短语检索 D. 采用多个数据库检索 7.如果对某个研究课题进行主题检索时,可选择的检索字段有哪些(参考答案:ACD) A. 关键词 B. 作者 C. 题名 D. 文摘 8. 某学生想找一本电子图书学习,可以到哪个数据库查找https://zhuanlan.zhihu.com/p/686773920
3.保护知识产权,检察官带你“知”多少——著作权篇NO.1什么是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享有著作权。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工程设计图、http://tzyygx.jsjc.gov.cn/yw/202305/t20230506_1509250.shtml
4.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图书馆(一)偷窃图书、报刊者(包括从窗户往外抛书者、不办理手续夹带者、撕书者、冒借者等等)除通报有关部门处理外,并在图书馆网站给予曝光,和一定的经济处罚。 (二)盗用他人借书卡借书,或用其它方法,将图书占为已有,作窃书论处。 七、遗失书刊资料经赔偿后又找到原书而无缺损,在三个月内,可凭原书到图书馆办理退https://tsg.cqcfe.com/channel_25948.html
5.迟到罚款制度(精选11篇)另一方面, 部分规定较为模糊和庞统。比如,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 学校成立申诉委员会受理学生申诉, 但是如果申诉委员会的成员就包括作出罚款决定的图书馆, 应如何处理呢?图书馆是否应该回避呢?有学者认为, 图书馆在罚款制度的设计上不应固守程式, 而要不断反思和开拓, 通过另辟蹊径找到更加对症的药https://www.360wenmi.com/f/filegzsj2219.html
6.图书馆网络安全和防范12篇(全文)图书馆网络安全和防范 第1篇 1、网络安全的含义 网络安全从其本质上讲就是网络上的信息安全, 指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数据受到保护。不遭受破坏、更改、泄露, 系统可靠正常地运行, 网络服务不中断。图书馆网络安全是指为维护网络系统正常运转所采取的技术性和管理性保护措施, 其目的是保证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数https://www.99xueshu.com/w/ikeyxtup59jc.html
7.规章制度七、图书馆各书库、阅览室原则上对全校师生员工开架服务,个别书库采取闭架服务。具体情况请参阅各室借阅规则; 八、图书馆外借文献为普通图书。古籍、民国文献、港台书、大型参考工具书、学位论文、过刊及各类非书资料等仅供阅览,不予外借; 九、图书借阅册数及借阅期限: https://www.lib.shnu.edu.cn/_s265/a9/3a/c26110a698682/page.psp
8.衡阳市图书馆地方文献阅览室规则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衡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图书馆】即可获取衡阳市图书馆预约入口、预约指引、书目查询入口、读者证等证件办理指南。 手机访问衡阳本地宝首页 【导语】:衡阳市图书馆可以为衡阳市市民提供图书阅读、借还等相关服务,地方文献阅览室规则细则见正文。 https://hy.bendibao.com/xiuxian/2021225/6373.shtm
9.石泉县图书馆馆藏文献资料赔偿条例 一、本馆文献属国家财产,读者在借阅文献期间,如有违反借阅规则及损毁、遗失、偷窃文献行为,须承担赔偿责任。 二、损毁文献:指涂画、圈批点、折叠、剪裁、撕页、污损、描拓文献以及损坏磁条、条形码等。 1、损毁情况较轻,不影响阅读者,普通图书、期刊、报纸,按1元罚款;损毁条码或磁条者,需https://www.maigoo.com/citiao/173902.html
10.(优)人力资源论文15篇培训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手段,培训力度的高低会导致项目人员掌握技能的高低、主动性的强弱及员工积极性的高低,且单一的培训手段也会影响评价体系的有效性,而绩效考核就为不同员工、不同岗位的培训提供了依据。另外通过对项目员工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考核,培训才能有针对性,对员工短处进行补充学习和训练。 https://www.ruiwen.com/lunwen/8256829.html
11.收费一览表侵占、偷窃 按文献原价格的20-50倍 按文献珍贵程度决定,根据情况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读者违规处理参见《首都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实施细则》 首都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实施细则 我馆根据《北京市图书馆条例》《<北京市图书馆条例>实施办法》中相关规定,同时配合《首都图书馆收费一览表》的实施,对读者违规处理依据的具体内容https://www.clcn.net.cn/guide/default/index?page_id=10
12.规章制度读者借阅书刊如发生逾期、损毁、遗失按图书馆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三、续借 读者根据需要,自行在网上按规定办理续借。 续借手续须在所借书刊到期前办理,借期从上次借阅到期之日后算起。 过期的书刊不办理续借。 四、借阅期限 教职工: 文献流通类型为新书库、中文图书、文艺小说、过刊流通的书刊均能借阅;最多能借https://www.whsw.cn/lib/bggk/gzzd.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