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也是为全校读者自主学习提供服务的共用场所和公共资源。为更好地履行图书馆的办馆宗旨,给读者营造一个安全、整洁、有序、和谐的学习环境,本着公平、合理、规范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图书借阅管理
学校图书馆对全校师生开放,读者可通过刷脸、扫码,或凭本人校园卡进入馆内,使用图书馆、借阅图书。
(一)借阅功能管理
1.开通人员范围。开通图书借阅功能的包括:本校在编的教职员工;具有正式学籍的留学生、研究生、本科生;经归口职能负责人批准同意开通借阅功能的其他人员。
2.校园卡遗失处理。读者遗失校园卡,及时到校园卡管理中心补证,并到图书馆技术部(409)办公室再次开通借阅功能。
3.校园卡违用处理。冒用他人校园卡借书的,一经发现,给予三个月停借书的处理,造成图书损失的按遗失图书处理规定进行赔偿。
4.借阅功能注销。师生因各种原因办理离校手续时,必须还清所借图书文献,由工作人员注销校园卡借阅功能。
(二)图书借还管理
1.借阅方式
未办理借书手续或其它规定手续而将书刊带出库(室)外,一经发现,由校保卫处会同有关部门作出处理。
2.借阅期限
教职工可借30册,借期180天,可续借1次,续借期限30天。如有特殊需求的教职工可向图书馆申请增加借阅数量。
研究生可借30册,借期180天,可续借1次,续借期限30天。
留学生、本科生可借20册,借期60天,可续借1次,续借期限30天。
3.逾期、损坏处理
读者应在寒、暑假假期内归还的图书,可在开学后两周内还清,超过两周按逾期处理。图书到期未归还的,停止借阅服务,归还后恢复。
读者在图书上圈划、涂写、撕页、毁坏条形码等,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并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给予一定纪律处分。
读者借书时应认真检查该图书是否有污损、掉页、撕页等问题,发现后交工作人员处理后再出借,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责任。
二、图书遗失与污损处理
师生不慎遗失、污损图书,以购买同版本图书、经济赔偿两种方式进行处理。
(一)购买同版本图书
遗失的图书可在一个月内购买与原书同版本或新版本(须经本馆同意)的图书进行赔偿;一个月内无法购得新图书,须进行经济赔偿。
(二)遗失图书经济赔偿
1990年(含1990年)以前出版的按原书价的10倍赔偿;
1991-2000年出版的按原书价的5倍赔偿;
2000-2010年出版的按原书价的3倍赔偿;
2011年以来出版的按原书价的2倍赔偿;
遗失多卷书或整套图书中的一册,按套书原价赔偿;
遗失工具书、单本书按原价的3倍赔偿;
遗失港台版图书按原价的5倍赔偿;
遗失外文版图书按原价的3倍赔偿。
因借阅证遗失造成图书损失的,由原持证人负责赔偿。
(三)污损图书赔偿
图书内有涂写、划线、内页、封面或封底脱落(脱落页尚在的)等轻微污损情况,以批评教育为主;
图书有内页、封面或封底脱落(脱落页不在的)以及撕页、挖页等严重污损情况,按图书遗失赔偿。
三、环境与安全管理
读者应养成良好的安全意识与文明习惯,自觉维护图书馆安静、整洁、有序的学习环境。
(一)座位管理
图书馆属于人员流动频繁的公共场所,读者选座后自行妥善保管和随身携带重要私人物品,自觉做到“物随人去,人走物清”。
(二)环境卫生管理
1.仪表与习惯管理。不穿背心、短裤衩、拖鞋或赤足入馆;除水杯、瓶装饮用水外,谢绝携带其他任何食物入馆,严禁在馆内任何场所食用各类食物。
2.环境卫生维护。勿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及杂物;勿在地面、墙面及桌面等涂画;离开座位时,自觉清理、摆放好桌椅,保持桌椅的洁净、整齐,并将垃圾放入垃圾桶。
(三)安全管理
1.用电安全。严禁随意拨弄馆内的电器、消防设施等开关;严禁在电源插座旁放置书籍、衣物、水杯等物品;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取暖器、电热杯、电炉子等),违者予以没收电器。
2.防火防灾。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入馆;馆内任何区域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
四、物品管理
图书馆仅允许自习室(指一楼和三楼的自习室一、自习室二,下同)内的书架上允许读者私人书籍、资料存放过夜,其它区域均不允许任何读者私人物品存放过夜。
(一)违规物品清理。图书馆在每晚闭馆前清理读者留在馆内各区域任何空间的各种物品。其中属于馆藏的书刊则一律清理到总服务台归还入库。自习室内除书架上存放的读者私人书籍、资料外的其他物品和自习室外其它区域存放的各种物品(含读者私人书籍、资料)及占座物品暂存处上的所有物品,均视为违规物品。清理出来的各种食物均作为垃圾即时处理。
(二)违规物品领取。图书馆工作人员在每晚闭馆后将违规物品集中存放到指定地点。读者欲领取本人违规物品时,须先到图书馆办公室凭本人一卡通申请并填写《图书馆违规物品领取申请单》,到所属学院盖章后,持此《申请单》和本人一卡通到图书馆大楼管理员处认领个人物品,否则不予认领。
(三)无主物品处理。图书馆是公共场所,读者个人物品在馆内损坏、遗失,图书馆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超过一个月无人认领的违规物品,图书馆将按无主物品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