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市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需要获得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市教育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市教育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教育发展规划等;市教育局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市教育局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教育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教育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六)其他
主要包括:市教育局重要会议、活动情况;人事任免事项;市教育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市教育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淄博市教育局主动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
市教育局还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
市教育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市教育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在职责范围内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市教育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市教育局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可向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来信请寄送至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淄博市教育局办公室822房间,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申请处理
市教育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市教育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市教育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市教育局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淄博市教育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822房间
邮政编码:255000
传真:0533-3181575
电子信箱:zbjyjbgs@zb.shandong.cn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传真:0533-3183622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一楼东厅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号
五、政务公开体验区
淄博市政府在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淄博图书馆设置两处政务公开体验区,欢迎前往体验。
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
服务内容:查阅政府信息,查询进驻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提交材料,获取办理结果
淄博市图书馆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437号
服务内容:查询、复制、打印政府信息
附件:1.淄博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2.淄博市教育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淄博市教育局
2020年7月
附件1:淄博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填部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申请。
□不
(仅限公民申请)
□纸面
□电子邮件
(可多选)
□邮寄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附件2:淄博市教育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市教育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淄博市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面向社会公布。
(一)主动公开。
序号
主题
备注
1
2.24
“建设‘强富美优’新淄博”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淄博市“齐家共成长”家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家长学校)新闻发布会
2
3.09
2023年为全市妇女儿童办实事项目新闻发布会
3
5.09
“‘三提三争’践承诺”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
“聚力在创新驱动发展上‘提效争先’”新闻发布会
4
5.23
“提效争先促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
淄博市2023年职业教育政策新闻发布会
5
7.06
全市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
6
7.12
《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人才来淄留淄的16条措施》
新闻发布会
7
9.08
淄博市庆祝第39个教师节专题新闻发布会
8
12.12
淄博市2023年全市教育高品质发展新闻发布会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共收到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予以公开,及时受理率和答复率均达到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全流程管理机制,实行“三审三校”审核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及时公开清理结果,2023年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13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
、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一是政务公开创新性仍需加强,包括日常工作方法的创新、解读方式的创新、培训方式方法的创新等;二是政务公开的群众参与度仍需进一步提升。
我们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认真学习研究“政务公开看山东”,主动对标对表政务公开先进单位,对局机关、局属学校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优化升级,让访问者更直观了解有关信息。二是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为抓手,充分听取群众、家长、学生需求,进一步畅通公众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之间的沟通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三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扎实开展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务工作情况均在网上进行公开,有力保障了群众、家长的教育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市教育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淄博市教育局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三)政务公开创新实践情况。
组织开展“市民看教育变化”活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分批次邀请学生家长走进校园,组织开展开学季校园开放日活动,全方位展现学校教育教学综合实力,让家长切身感受教育发展取得的新成效,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群众参与度水平。
(四)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鲁教厅办字〔2023〕24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3〕38号)文件精神制定《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教办字〔2023〕1号),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理念,有效推动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加强主动公开
1月5日
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
市政府召开
1月6日
户籍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
1月20日
《关于建设高品质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的行动方案(2022—2024年)》新闻发布会
市委召开
3月15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3月21日
5月6日
“品质提升走在前列”主题新闻发布会
6月14日
淄博市“十四五”时期加快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行动方案新闻发布会
6月23日
淄博市构建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新格局新闻发布会
9
8月10日
“淄博人才金政50条”出台新闻发布会
10
10月28日
11
12月1日
淄博市品质民生重大实事项目新闻发布会
(二)保障依申请公开权益
2022年,市教育局共收到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为网络申请件,相较于2021年减少3件,现全部予以公开,及时受理率和答复率均达到100%。
(三)加强信息公开管理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安全,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全流程管理。一是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和“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做好保密审查;二是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要求各科室一律在各类文函的起草环节明确信息公开属性,拟定为“不予公开”的要有充分的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等作为依据;三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每年根据立、改、废等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并及时公开清理结果。
(四)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五)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人员机构方面:市教育局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目前有专职工作人员2人,负责机关政务公开,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监督指导方面:2022年9—10月,根据省、市信息公开要求,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迎接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督促区县、局属学校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11月,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反馈2022年第三季度全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情况的函》《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第三季度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教育局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梳理分析,迅速部署整改,对张店区、临淄区、高青县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14
4070
2022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工作要求,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数据更新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力量不够充足,上传信息数据不够全面。三是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的机制还有待完善。
市教育局针对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重点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二是健全规章制度,通过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完整。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度,市教育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三)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一是全市教育大数据资源共享,实现义务教育入学“零跑腿”。为解决传统招生中家长现场集中排队、耗时过多等问题,市教育局着力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一次办好改革,依托“互联网+招生”改革入学流程,实现了义务教育入学“零跑腿”。市教育局坚持全域启动、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建设义务教育入学网上报名招生系统,推动实现家长报名、资料提交、审核录取“网上办”“掌上办”。
二是创新校务公开方式,打造阳光透明教育。市教育局持续健全公开制度、狠抓载体建设、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模式,把教育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有效保障了群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的阳光透明教育。
(四)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情况
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印发了《淄博市教育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提升的同时,持续强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理念,把业务工作同政务公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高效推动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淄博市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一)主动公开。
4月8日
我市全面推行小学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4月21日
全市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新闻发布会
6月11日
“把睡眠管理作为保障学生健康的基础性工作”新闻发布会
自主召开
7月7日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网通办”新闻发布会
7月8日
暑期托管媒体记者见面会
7月13日
“我市在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历史最好成绩”媒体记者见面会
8月12日
10月18日
全面推行教师岗位分级竞聘改革新闻发布会
“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
12月31日
驻淄高校留淄率媒体通报会
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孙英涛分别就淄博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和“双减”政策落地实施,接受省新闻媒体专访2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市教育局共收到7件政府信息申请,其中本机关掌握的3件政府信息全部予以公开,及时受理率和答复率均达到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市教育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全流程管理。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和“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做好保密审查,拟定为“不予公开”的要有充分的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等作为依据;每年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并及时公开清理结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
人员机构方面:市教育局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目前有专兼职工作人员3人,负责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监督指导方面:今年4月份,对淄川区的县域政务公开工作整改落实进行了指导、督导。今年12月份,下发了《关于抓好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区县、功能区对照《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的全部内容,逐项梳理,建立整改台账,确保工作无脱节、无疏漏、无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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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科室、直属单位和局属学校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内容保障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仍以文字解读为主,政策解读的形式尚需进一步丰富。
改进情况:一是建立“闹钟”式工作方法,督促科室、直属单位和局属学校形成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的工作习惯;二是经常性组织新闻发布会,拓宽群众获取重要信息的渠道,组织开展“看学有所教变化提意见建议”校园开放日活动,进一步丰富了政策解读和教育宣传的形式。
2021年度,市教育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市教育局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提升的同时,持续强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理念,把业务工作同政务公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推进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淄博市教育局2021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822室;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和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编制淄博市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2020年,淄博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学习贯彻《2020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方案》(淄政办字〔2020〕105号)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教育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聚焦社会公众需求,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公开内容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衔接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的公开力度,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梳理并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需公开发布的信息经科室审核和保密审查后,由分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再进行备案统一对外发布,切实做到“一事一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202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目录信息更新量为452条,其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事项配发解读材料6件,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政策1件。
5.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领导分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采取日常检查与集中讲评相结合的方式,促进我局经常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检查以自查为主,每月组织一次,每月末由科室、单位和学校自行组织,对存在的问题自行整改;领导小组联合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科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主要结合各项工作进度,检查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全面、发布程序是否规范等。检查情况将结合日常工作适时下发通报。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16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3
201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5
20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7
614.42万元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科室、直属单位和局属学校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内容保障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目前政策解读仍以文字解读为主,政策解读的形式尚需进一步丰富。
2.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和调度工作力度,督促科室、直属单位和局属学校形成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的工作习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时效性;二是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逐步增加图解、视频、动漫等形式的政策解读。
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编制和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编制淄博市教育局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2019年,淄博市教育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要求,全面贯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办好人民群众满意教育,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教育政务公开质量和教育服务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和获得感。
1.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根据《淄博市教育局(中共淄博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调整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职人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处室合力抓、专人负责落实抓”的工作机制。完善《淄博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规则》,研究制定《淄博市教育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2.主动公开情况。完善并发布《淄博市教育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定25个方面190个主动公开事项,明确各事项责任科室和单位。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7条,其中针对社会关切的中考招生、高考录取和志愿填报、学生奖学助学等事项进行图文并茂的政策解读26次。
6.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领导分工,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科室、单位考评。研究制定《淄博市教育局2019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组织召开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扎实做好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以评促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再提升。
1883
200
2083
18
6649602.21元
2019年,市教育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70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7件,政协委员提案53件。我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工作实效,确保建议提案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建议、提案答复率、见面率、满意率、按期办结率均达100%。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复文,除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以外,全部于办结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发布。市教育局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以优异成绩获满意度测评政府部门第一名。认真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可网办事项达100%,市教育局被评为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值班“优秀窗口”。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2018年度淄博市教育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主要由11项内容组成:
(1)概述;
(2)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3)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4)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5)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6)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7)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8)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9)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1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1)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一年来,淄博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附淄博市教育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淄博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规则》,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重视舆情回应,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助力保障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加强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市政府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关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在制定的《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中提出了具体落实要求。
一是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印发《淄博市教育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推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尽快完成主动公开目录的编制和发布工作,我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作为市教育局网站的主要内容。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对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重点做好内容保障的条目有: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经费分配、经费使用管理、收费管理、学生资助、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包括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民办教育质量管理等。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的内容范围、更新实效、责任主体等,规范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流程,加强和完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等工作。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市教育局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全部按时限要求办结。
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市教育局应诉案件4件次,截止2018年底,已审结3件次,经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我局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1件尚未审结。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市教育局按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没有发生违反规定和失泄密的情况。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能够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工作、打造品牌、服务百姓、接受监督的重要途径,下大力气抓紧抓好。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各单位能够根据《条例》和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梳理出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清单;制定并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流程开展工作,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局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规范,2019年将继续组织专门培训交流,提高工作水平和公开质量;同时将加大督查力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工作规范有序。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2019年2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淄博市教育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积极、认真、务实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环节及责任科室、责任人,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坚持“一文一批”,通过改进拟稿纸项目设置,完善了审批程序,严格进行信息的层层审核和保密审查,应公开信息做到了及时公开,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截至2017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妥、有序、正常。
市教育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及时部署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调度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市教育局按照工作职能,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召开信息发布会,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就学生资助、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政策、最美教师评选等召开发布会3次。完善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管理,畅通包括网上申请在内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规范编制了办理流程图,对依申请公开确保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市教育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局属学校、幼儿园13所,分别是淄博实验中学、淄博一中、淄博二中、淄博四中、淄博五中、淄博六中、淄博七中、淄博十七中、淄博十八中、淄博中学、淄博柳泉中学、淄博市特殊教育中心、淄博市实验幼儿园。局属学校、幼儿园全部建立了的网站,工作信息按要求及时在网站公布。各网站运行正常,信息发布更新正常。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年度计划等须进一步明确、细化;市教育局通过网站、“三微”等对重要信息公开的方式须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市教育局将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做好有关门户网站的改革工作,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强化目录内容保障更新工作,完善公开目录,实施动态更新,进一步健全公开目录内容保障机制,确保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纳入目录并及时公开。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积极探索更加快捷方便的信息公开平台,提高信息更新速度,确保教育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运转,以方便公众查询。
2018年1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淄博市教育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一、概述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积极、认真、务实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环节及责任科室、责任人,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坚持“一文一批”,通过改进拟稿纸项目设置,完善了审批程序,严格进行信息的层层审核和保密审查,应公开信息做到了及时公开,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截至2016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妥、有序、正常。
市教育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及时部署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调度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市教育局按照工作职能,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召开信息发布会,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年内就解决大班额、教育改革、学前教育等内容召开通报会9次,就招生政策、先进典型宣传等召开发布会3次。完善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管理,畅通包括网上申请在内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规范编制了办理流程图,对依申请公开确保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
市教育局2016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事项。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市教育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共计10个,局属学校、幼儿园13所。局直属事业单位已建立网站7个,分别是淄博教科研网(市教研室)、淄博职教信息网(市职教中心)、淄博考试招生信息网(市招办)、市教育服务中心网站、淄博教师教育(市教师教育办公室)、淄博教育网(市电教馆)、淄博市学生资助管理网(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局属学校、幼儿园全部建立了的网站,工作信息按要求及时在网站公布。各网站运行正常,信息发布更新正常。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条
25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件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339
1047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86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5.其他形式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二)被纠错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5
十一、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数
21
其中所属单位网站数(或设立信息公开专栏)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单位负责人:唐勋审核人:李效同填报人:刘剑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淄博市教育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一、概述市教育局按照市政府的要求,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调整充实。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环节及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坚持“一文一批”,做好信息的层层审核和保密审查,对应公开信息做到及时公开,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截至2015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对应公开信息做到及时公开。
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调度检查。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市教育局立足工作职能,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年内就教育改革、学前教育等内容参加新闻发布会2场,就招生政策召开媒体碰头会1次,就大班额工作、先进典型宣传等召开通报会5次。畅通包括网上申请在内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规范办理流程,对依申请公开确保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
一是公开“三公”经费。在淄博教育信息网按要求公布了2015年度市教育局部门经费预算和2014年度市教育局部门决算。二是招生信息公开。普通高中招生结果在市招生信息平台公布,供家长查询,同时,在学校张榜公布。同时,加大对规范办学行为、整治教育乱收费等的查处力度,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我局年内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5年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事项。
2015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规定,对于需要在教育信息网上公开发布的信息,认真填写《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审批单》,经科室审核和保密审查后由分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送文印室及信息中心备案后统一发布,切实做到了“一事一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共计10个,局属学校、幼儿园13所。局直属事业单位已建立网站8个,分别是淄博教科研网(市教研室)、淄博职教信息网(市职教中心)、市教育服务中心网站、淄博教师教育(市教师教育办公室)、淄博教育网(市电教馆)、淄博市学生资助管理网(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淄博考试招生信息网(市招办)、市教育图书资料管理中心网站。局属学校、幼儿园全部建立了的网站,工作信息按要求及时在网站公布。各网站运行正常,信息发布更新正常。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须进一步细化;招生信息公开的方式须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市教育局将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强化目录内容保障更新工作,完善公开目录,实施动态更新,进一步健全公开目录内容保障机制,确保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纳入目录并及时公开。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积极探索更加快捷方便的信息公开平台,提高信息更新速度,确保教育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运转,以方便公众查询。
附件: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政府部门、单位)
279条
3件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条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10条
1123条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8次
2次
0次
5次
1次
8篇
6次
74次
0件
0万元
0个
1人
0人
20人次
22个
21个
单位负责人:唐勋审核人:司继明填报人:田衍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淄博市教育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