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古籍保护;古籍研究;古籍人才培养
作者简介:史金波,宁夏大学特聘教授,全国古籍保护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2022年4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指出“做好古籍工作,把祖国宝贵的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对赓续中华文脉、弘扬民族精神、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共同创造了灿烂辉煌的中华民族文化。在中国,除各民族通用汉文外,很多民族在不同历史时期创制并使用过多种文字,并形成了内容丰富多彩、数量众多的少数民族文字民族古籍,与汉文古籍共同构成中华民族古籍宝库。这些民族古籍深刻地反映出各民族的历史发展和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上述《意见》中多次提及少数民族古籍,可见党和政府对民族古籍工作的重视。
新中国成立以来,贯彻实行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政策。在国家的大力组织下,民族文字古籍整理、研究和利用蓬勃展开,取得了很大成绩。党的十八大以来,对传承和弘扬包括中国古籍在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包括民族文字古籍在内的全国古籍事业取得了新成就。《意见》对全国古籍工作提出了新时代的新要求。我们应认真学习领会,在过去成就的基础上,使民族古籍的保护、整理、研究和利用工作更加繁荣发展起来。
一、提高认识总结经验
中国的古籍十分丰富,显示出中华民族文明载体的厚重和永续延绵,在世界上享有盛誉。古籍整理和研究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也是涉及国家文化建设的大事。《意见》首先把古籍工作的意义提升到关乎国家民族精神、文化软实力的高度,具有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政治意义。同时《意见》还深刻指出:古籍工作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和具有当代价值、世界意义的文化精髓提炼出来、展示出来。这给古籍工作指示了方向,明确了任务,划出了重点。
少数民族文字古籍作为中国古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其特殊性。过去懂得少数民族文字的人才稀缺,民族古籍未引起重视;很多少数民族文字古籍流失海外,难以利用。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往往被称为“绝学”。新中国成立以后,加大了民族古籍的工作力度,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但毕竟过去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属于新兴学科,在抢救保护、整理出版、研究利用、人才培养等方面,都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因此要以《意见》发布为契机,奋力推进,开创民族古籍工作的新局面,使民族古籍工作更好地发挥其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保护展示精华
在保障古籍安全的前提下,可根据民族古籍存藏具体情况,举办全国性、地方性或专题性民族古籍展览。展览要选取精品,突出特色,要重视那些能体现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反映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史实,促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祖国统一的珍贵文献。通过展览对公众普及古籍知识,展示古籍的价值,宣传古籍保护和研究的意义,达到增长知识,促进民族团结,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作用。同时要鼓励开发有特色的民族古籍文化创意产品,使历史信息丰富、文化内涵深刻、反映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民族古籍得到更广泛的展示和更好的传承。
三、整理出版夯实基础
古籍整理和出版工作既是减少古籍损耗、保护古籍原本的一种方式,又是使古籍化身千百、向学术界和社会提供古籍资源的基础性工作,是古籍工作中专业性很强的一项重点任务。由于民族古籍的整理和出版需要有熟练识读少数民族文字的能力,显得专业性更强,工作难度更大。
1980年8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翁独健教授等老一辈专家的指导下,成立了中国民族古文字研究会,使中国民族古籍研究专家有了共同的学术交流平台,成为学科建立的重要标志。会议推举包尔汉、季羡林为名誉会长,选举民族研究所傅懋勣教授为会长。研究会由民族研究所代管。参加研究会的专家们都具备不同文种的译释能力,积极从事各文种的古籍整理工作,先后出版了不少各文种的古籍整理、注释和研究成果。当年10月,国家民委文化司、中国民族古文字研究会和民族文化宫联合举办了大型“中国民族古文字展览”,在民族文化宫展出20多种民族文字的一千件展品,宣传了民族古文字和古籍的价值和意义,促进了学术交流,为增进民族团结、繁荣中华民族文化做出了贡献。
1984年7月,在国务院设立由国家民委牵头的全国性民族古籍工作机构“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后更名为“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工作走上了更为有组织的轨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成立“少数民族古籍整理规划出版办公室”,全面开展了民族古籍整理、出版工作。此后多次召开全国民族古籍工作会议,持续推动民族古籍的整理、规划、出版和研究。1997年开始编纂《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这是中国第一部少数民族古籍解题书目套书,总体设计约60卷、110册。这是抢救、整理和保护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一项重要举措。
几十年来古籍存藏部门和科研部门专家合作,对于阗文、藏文、回鹘文、契丹文、西夏文、女真文、彝文、傣文、东巴文、蒙古文、八思巴字、古壮文、水书、满文等20多个文种的古籍进行了整理、注释,出版了大量古籍整理著作,使很多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民族文字古籍问世,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民族历史文化资料,为民族古籍的深入研究和发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丰富了中华民族古籍宝库。
1990年中国民族古文字研究会编辑出版了《中国民族古文字图录》,首次刊布大量多文种民族古籍,后又出版多本《中国民族古文字研究》和多种古籍整理资料,有力地推动了全国的民族文字和古籍研究。③2017年出版了中央民族大学张公瑾教授为名誉主编,黄建明、张铁山教授主编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字珍稀典籍汇编》共28册,收入纳西东巴文、彝文、藏文、八思巴文、傣文、察合台文、蒙文、满文、西夏文、契丹文、女真文、水书、古壮字、古布衣文等少数民族文字珍稀典籍,囊括190余份古籍原件,具有重要学术研究价值,为古籍出版做出了新贡献。④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研究员刘凤翥经过几十年的刻苦搜集和钻研,出版了《契丹文字研究类编》,汇集了目前所能见到的全部契丹文字资料,为契丹文字学习者、研究者提供了原始资料和录写资料,显示出契丹文字古籍整理研究的最好水平和最新成果。⑤
在注重国内民族古籍整理和出版的同时,还加大了对流失海外古籍的调查、整理和出版。如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与俄罗斯东方文献研究所合作出版大型系列丛书《俄藏黑水城文献》,使20世纪初黑水城出土、流失到俄国的大量汉文、西夏文文献再生性回归出版,为西夏研究提供了大量基础性资料,有力地推动了西夏学的发展。⑥
民族古籍的整理出版虽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未整理出版的古籍还很多。今后应依据《意见》精神,加强古籍整理研究和出版利用。古籍存藏部门、出版部门和研究专家要密切合作,把民族古籍出版作为重点任务安排,要统筹布局,分别轻重缓急,将价值珍贵、具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标识和具有当代价值的古籍,优先整理出版,以坚持社会效益为重,进一步激发古籍事业发展活力。一种民族古籍是否能被重视,被有效地利用,当然要视其关乎重要历史文化典籍的数量和价值,还要看这些重要典籍是否能科学整理出版,被学术界方便使用。综合性出版社和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出版社要落实《意见》精神,认真推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文献整理研究和译介出版,将包括民族古籍在内的古籍出版纳入出版计划中。在此过程中,一定要保障质量,注重规范,避免粗疏,防止重复,杜绝赝品。
要做好少数民族古籍的数字化工作,建设民族文字古籍资源库,从文本查阅、抄录、统计过渡到数据驱动,使古籍里的内涵更快速、准确、清晰地提炼和展示出来。
四、加强研究突出重点
对古籍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对其知识和思想内涵深度开掘,得出有社会价值的创新性成果,是古籍研究的重要目的,也是古籍利用的终端结晶。
几十年来,中国民族古籍研究成果累累,其中既有对各民族古文字及其文献的综合、宏观的研究,也有各民族文字及其文献的深入解读剖析,出现了很多高水平、原创性成果,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良好的影响,推动了民族古籍研究和利用不断向纵深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发表重要讲话,提出要“推动中华文明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激活其生命力,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让中华文明同世界各国人民创造的丰富多彩的文明一道,为人类提供正确的精神指引和强大的精神动力”。⑦
《意见》明确要求:“将古籍工作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注重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中的古籍保护传承和转化利用。系统整理蕴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的古籍文献,为治国理政提供有益借鉴。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整理反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的古籍文献,挖掘弘扬蕴含其中的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这为古籍研究深化了思想内涵,开拓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使古籍研究大有可为。民族古籍具有如实反映历史上各民族密切关系的优势,可以挖掘出很多精彩的历史文化菁华,对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出更多的贡献。一般来说,难度大的研究课题,贡献也会大,因此民族古籍研究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基础和能力,尽量选取难度大、价值高的古籍进行整理,如古籍中的世俗文献,世俗文献中的原创文献,原创文献中的历史、法律、类书、文学、社会文书等重要文献。
有影响的刊物,应根据《意见》精神,注意刊登对古籍有深入研究、有创新内容和观点的论文,有的刊物可开设古籍整理研究专栏。特别是有关民族文字古籍研究论文涉及民族文字,往往审稿、排版不易,阅读使用率不高。因此有关刊物更要加深理解,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努力组织刊发认真梳理民族古籍、阐发中华文化精髓、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优秀论文。
五、培养人才赓续文脉
少数民族文字古籍的整理和研究需要掌握和熟悉古代少数民族文字,是一种有特殊专业技能的高难度业务,需要专门培养人才。有的少数民族古文字与现代使用的民族文字有较大差别,懂得现代民族文字的人,不一定能读懂古代文献,需要专门学习深造,如古藏文。有的民族文字原来的民族已经消亡,成为死文字。这类文字有的经过国内外专家的长期解读,已经能够基本译释,如西夏文、女真文;有的文字虽经专家们努力研究,有了明显进展,但至今未能顺畅解读,如契丹文。与现代文字有明显差别的古文字、死文字和未能解读的文字,更需要专门培养人才。目前各文种掌握民族古文字的专家情况不同,有不少文种专家年龄偏高,传承人才较少;有的文种甚至老专家谢世后,没有了接续人才。
民族古籍研究人才的培养应根据各文种的实际,采取适合的方式培养人才,如在大专院校设置民族文字古籍课程,有条件的大学或研究单位招收硕士生、博士生,有的可以举办读书班、研修班,有的则可请老师带学生在实践中传承。培养出的青年民族古籍人才,要及时安排好就业,使之对口从事相应的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发挥其特殊才能,避免民族古籍人才的流失。由于不少民族古籍材质和版本的特殊性,要加大力度培养少数民族文字古籍修复人才,不断总结、传承古籍修复技艺,让古籍得到原生性、再生性、传承性保护。总之,要多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使民族古籍工作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使古籍工作能赓续传承,弘扬发展。
注释:
①中国国家图书馆、中国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编,詹福瑞主编,李致忠常务主编,史金波、朱凤瀚副主编:《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图录》(8册),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8年版。至2016年共出版5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图录》,共38册。
②《中国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定级》(GB/T36748-2018)于2018年9月17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19年4月1日实施。(本标准由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民族文化宫(中国民族图书馆)起草,主要起草人杨长虹、史金波、吴贵飚等。
③傅懋勣主编:《中国民族古文字图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
④张公瑾名誉主编,黄建明、张铁山主编:《中国少数民族文字珍稀典籍汇编》(28册),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
⑤刘凤翥:《契丹文字研究类编》(4册),中华书局2014年版。
⑥俄罗斯科学院东方研究所圣彼得堡分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上海古籍出版社编,史金波、魏同贤、Е.И.克恰诺夫主编:《俄藏黑水城文献》,(1-3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2022年版。
⑦习近平:《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的演讲》(2014年3月27日),《人民日报》2014年3月28日。
⑧拉巴平措、陈庆英主编:《西藏通史》(8卷13册),中国藏学出版社2016年版。
⑨史金波:《论西夏对中国的认同》,《民族研究》2020年第4期;彭向前:《西夏文献所见黄帝形象研究》,《民族研究》2022年第1期。
⑩史金波:《古代民族文字儒学典籍彰显文化认同》,《中国民族报》2022年3月29日。
(11)史金波:《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典型例证——中国古代合璧文字文献刍论》,《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22年第3期。
(12)史金波:《西夏文教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ShiJinbo,TangutLanguageManuscripts:AnIntroduction,translatedbyLiHansong,Boston:Brill,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