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第四中学是具有百年历史、师资精良、学风严谨、设施完善的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学校发展的同时始终重视图书馆的建设。学校前身“养正书塾”,创办于1899年,是浙江省最早的现代公立中学。1901年,养正书塾易名杭州府中学堂,后又称官立杭州府中学堂。据校史记载,当时已设立图书室,这大概是校图书馆最早的前身,只是当时学堂图书室所藏书籍资料甚少,也没有实体图书留存下来。省立一中时期,选取位于吴山北麓的清代提学使署旧址兴建新校舍,其中就建有图书馆。1933年8月,省立一中改名为浙江省立杭州初级中学,简称省立杭初,教学条件大为改善,学校设有图书室和专门的图书教室。即使在全面抗战时期,校图书馆仍然坚持开放,以便师生随时阅读。抗战胜利后,因校园破坏十分严重,在经费拮据的情况下,因陋就简,择要添办,其中就包括装置图书馆等。据统计,1947年校图书馆藏书14604册,1966年藏书5万余册,“文化大革命”中损失数千册,1996年申报省一级重点普通中学时,藏书达10万多册。2001年11月图书馆搬迁入综合楼,面积1330平方米,藏书11万6千多册。
2004年,学校主体由西子湖滨吴山北麓搬迁到钱塘江畔下沙东区,开启一校两区集团化办学模式,下沙校区图书馆同时启用。馆舍位于图书信息楼,面积约1700平方米,阅览室座位近300座。截止2023年9月,馆藏纸质图书8万多册,电子图书1万8千多册。每年订阅报刊250种以上,历年报纸合订本10余种。2013年四中国际部建成招生,学校办学形成了一校二区三部的多元格局。2017年国际部开设借书室和阅览室,现有藏书8000多册,侧重于外文原版书。两校区图书馆设有采编室、外借室、教师阅览室、学生阅览室、馆藏书库等功能厅。藏书以适合高中生阅读的书籍为主,侧重于教育教学、文学艺术、历史地理、思想政治、语言文字、自然科学和工具书等方面内容。按最新版《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简本》分类,并提供计算机检索。均使用专业的图书馆系统管理,实现了图书馆业务管理的自动化和网络化。
图书馆现存有民国时期珍贵丛书《万有文库》,丛书分两集,共收书1710种,4000册,系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商务印书馆出版,堪称是20世纪上半叶最有影响的大型现代丛书。该丛书的收藏历经学校的变迁,由书名页上盖有“浙一中二部图书室”、“浙江省立杭州女子中学图书室”、“浙江省立杭州初级中学图书室”等馆藏章可见一斑,可谓是历史的见证。历史几经沿革,馆舍几经搬迁,书籍几经易手,又能在文革时期免遭浩劫,《万有文库》如今能保存完整的全套亦属十分罕见。这使得我校图书馆成为浙江省为数不多拥有全套完整的《万有文库》的中学图书馆之一。
图书馆实行藏阅借一体化开架服务、开放式管理,并开展专题服务和参考咨询工作,如解答读者咨询,提供检索途径指导读者查询;编制专题索引等二、三次文献等。常开展多种形式不同主题的阅读推广活动,如每天更换阅报栏的报刊;联合新华书店开展“你选书,我买单”活动;评选图书馆十佳读者,评选图书馆借阅畅销书;编制新书通报,定期推荐图书等。我们的服务宗旨是“读者第一,服务至上”,我们的目标是: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提供优质服务的现代化智慧型图书馆。
二.部门设置及功能简介
1.图书馆办公室(采编室):图书信息楼二楼211室
国际部采编室:国际交流中心二楼201室
2.外借室:图书信息楼一楼110室
国际部外借室:国际交流中心二楼208室
可开架借阅图书和过刊,凭校园一卡通办理外借手续。
??????????教师周一至周五全天
3.学生阅览室(兼教师阅览室):图书信息楼二楼207室
可开架阅览各类现刊、报纸,不外借,一律刷卡入内。
4.馆藏书库:图书信息楼一楼107室
提供图书、《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文汇报》、《中国教育报》、《中国体育报》、《中国环境报》、《法治日报》、《浙江日报》、《杭州日报》、《浙江教育报》、《教育文摘周报》等十余种报纸合订本等文献的借阅服务。
三.校园网主页“校图书馆”栏目
子栏目一:馆藏图书
子栏目二:电子图书(服务器原因暂停访问)
本栏目是图书馆购入的“方正Apabi电子图书”,内容涵盖了政治、教育、文学、艺术等多个领域。只限校内用户(包括吴山校区)使用,可在线浏览和借阅电子图书。
子栏目三:图书馆服务指南
本栏目是为师生读者如何使用图书馆准备的服务指南,包括图书馆概况、部门设置及功能简介、校园网栏目“校图书馆”介绍、馆藏图书分类排架规则说明、检索馆藏图书的方法、文献外借阅览规则及赔偿制度等。
子栏目四:常用数字资源指南
子栏目五:新书通报
本栏目是图书馆对新入藏的图书进行分类整理和编排,向全校师生读者作新书推荐的一种方式。每学期定期推送若干期,目的是让师生读者了解图书馆最新图书信息,并能更好地选择需要的图书。
四.馆藏图书的分类排架规则
图书馆收藏的所有图书资料都有相应的索书号,又称索取号,是图书馆藏书排架用的编码,也是文献外借和馆藏清点的主要依据。一般由分行排列的几组号码组成,印在书脊下方的书标上。四中图书馆索书号由分类号和著者号组成。分类号是根据最新版《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简本》确定的,由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构成。著者号由著者姓名的四位四角号码构成。
图书排架的一般规则是先按分类号,再按著者号,从左到右,从上到下呈s型排列。
1.分类号
按《中图法》的22个基本大类的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A、B、C、……Z。工业技术类用双字母,第一个字母相同,按第二个字母的顺序排,TB、TD、TE、……TV。字母全同,严格按照小数制的方法排列,即首先顺序字母后的第一位数字,然后顺序第二位,依次类推。如:分类号A2,A21,A111,在书架上的排列顺序是A111,A2,A21。
基本大类如下所示:
A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B哲学、宗教
C社会科学总论
D政治、法律
E军事
F经济
G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H语言、文字
I文学
J艺术
K历史、地理
N自然科学总论
O数理科学和化学
P天文学、地球科学
Q生物科学
R医药、卫生
S农业科学
T工业技术
U交通运输
V航空、航天
X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Z综合性图书
2.著者号
分类号相同,按著者号从左到右,逐位比较大小,小数在前,大数在后顺序排列。
五.如何检索馆藏图书
查找杭四中馆藏图书的方法一般有两种,一是直接到开架书库的书架上翻看;另一种方法是先利用馆藏计算机目录查到要找图书的索书号(索取号),再根据索书号到书库中索取。
当我们直接到书库查找图书时,首先要确定要查找的图书应归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中的哪个基本类目中,然后根据书架上的指示找到相应类目在书架上的位置,再找到要想查找的具体类目位置,然后再根据需要决定从前往后或从后往前地顺序查找,直到找到自己需要的书籍。
当我们利用书目查找图书时,首先根据需要和习惯确定使用哪种类型的书目:分类目录,书名目录,责任者目录,国际标准书号目录,索书号目录等。其中读者比较容易掌握的是前三种书目。
如果使用分类目录,则根据要找图书的内容,需确定该图书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中分类号,如无法确定类目可向图书馆工作人员咨询。
以《德国的细节》为例:
出现如下页面:
点击正题名进入馆藏信息页面
此页面上半部分显示的是该书列表格式的详细书目信息,也可点击右下角“显示卡片”和“显示Marc”,那么显示的是该书卡片格式和Marc格式的详细书目信息:
卡片格式
Marc格式
页面最下几栏显示的是馆藏信息,共有2本《德国的细节》:第1本流通状态显示“在架”,可前往下沙校区外借室借阅;第2本显示“续借”状态,表示已被其他读者借走并续期了;如显示“借出”状态,表示已被其他读者借走了。
六.文献外借规则
1.爱护图书,人人有责。图书小破损及时修补,严重损坏或遗失,酌情赔偿。
2.本室实行开架借阅,自带物品须存放在指定地点。
3.读者可通过图书馆网页检索所借图书的类别及索书号,再到相应图书借阅区查找,如需帮助请咨询工作人员。
4.凭校园一卡通办理外借手续,并当面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掉页、刻画、污损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反映。还书时如发现有上述情况,责任由读者自负,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教职工限借图书20册,借期为60天,其中教学参考书借期为180天,文学类新书借期为30天,到期均可续借一次。学生限借图书2册,借期为15天,到期前可续借一次。逾期三次以上者,将被提醒注意及时归还。
6.参考工具书(包括辞典、手册、百科全书、大型图册等)一律不外借,只能在馆内查阅。
7.校园一卡通遗失,请立即来图书馆办理挂失手续,若未挂失造成损失,由原持卡人负责赔偿。
8.读者毕业或中途离校,须还清所借图书。
七.学生阅览室规则
1.爱护书刊,人人有责。若有破损,酌情赔偿。
2.本室为开架阅览室,一律凭校园一卡通阅览各种书刊资料,自带物品须存放在指定地点。
3.现刊、报纸、参考工具书一律不外借,仅供室内阅览。每次限取1册/1种,阅后放回原处。单本过刊,只限教师借阅,可借10册,借期为30天。装订成册的过刊,教师限借5册,借期为30天;学生限借1册,借期为15天,到期前均可续借一次。
4.书刊资料不准随意涂写、撕毁,不得窃取画报彩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不得携带任何食品、饮料等入室,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大声喧哗、不乱扔纸屑杂物。
6.不随意移动桌椅,离开时将椅子放回原处。
八.图书馆文献赔偿制度
1.图书馆的文献是国家财产,爱护文献,人人有责。读者在借阅期间,如有违反借阅规则及损毁、遗失文献行为,须承担责任并赔偿。
2.遗失文献,应以完全相同的同版文献抵赔,如无法赔偿原版文献者,按以下方法处理:
①国内出版的普通文献一般按原价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2倍赔偿;使用价值高的文献,按现价的3倍赔偿。
②成套多卷本,遗失其中1册或数册,按全套价格予以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其他卷册。每册有单价,且复本较多,按单册价格赔偿。
③支付赔偿金后,读者找回原文献,可到图书馆办公室凭赔款收据退款并归还原文献。
3.损毁文献
指涂画、圈批点、折叠、剪裁、描拓、污损、撕画、划刻、撕页、撕毁文献。
①损毁情况较轻,不造成文献内容残缺,不影响阅读者,视损毁程度按书刊价格的20%-50%赔偿。
②对图书损毁严重,造成文献内容残缺,影响阅读者,按遗失文献的赔偿办法赔偿。
③以原文献赔偿者,其损毁文献,经注销后,发还赔偿者,以金额赔偿者,损毁之文献不发还本人。
④读者借阅文献时,请仔细检查该文献是否有损毁情况,如有,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否则,责任由读者自负,并按上述情况处理。
4.随书附属的光盘、磁带等电子读物或其它附件遗失或损坏时,如果电子读物或其它附件属于附赠性质时,则按损毁文献赔偿办法第一条处理,如果电子读物或其它附件属于付费性质时,按遗失文献的赔偿办法赔偿,文献归图书馆所有。
5.读者遗失文献或损毁文献未照章赔偿前暂停文献借阅。
6.集体借阅若有文献遗失或损毁,须由经手人按本制度规定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