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规则

1.读者持天津图书馆读者证可在我馆办理图书、期刊文献借阅和归还手续,同时还可以在开通通借通还服务的区县公共图书馆办理图书借阅、归还手续,阅览我馆各类普通文献资源;读者出示有效证件可阅览我馆各类普通文献资源;年满18周岁的读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可进入电子阅览室阅览;开通少儿文献借阅功能的读者证,只能在文化中心馆少儿服务区使用,凡进入少儿读者区的少儿读者须由家长陪护。

2.本馆书刊文献外借期限为30天,借期内可续借1次。外借中文书刊逾期未还,按0.20元/天/册收取逾期服务费;外借外文图书逾期未还,按0.50元/天/册收取逾期服务费。

3.读者可依据我馆网上续借规则,在网上进行续借。

5.请勿将未办理外借或复印手续的文献擅自带出借阅区域,否则视为偷窃行为,取消办证资格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6.请勿在馆内各借阅区域大声喧哗、接打手机、进食等。

7.各阅览室如有其他借阅规则公布,请照章遵守。

原天津图书馆读者损坏、遗失文献的赔偿规定

2.普通中外文书刊被污损,不影响正文阅读的:按原价的20%赔偿。

3.普通中外文书刊丢失或文献被严重污损以致于影响正文阅读的,按书刊文献原价赔偿。

4.珍贵书刊、绝版书刊污损、丢失,视书刊价值另行决定赔偿数额。

5.对有意破坏文献(如裁割、撕裂、偷梁换柱等)者,除按文献污损赔偿外,交送有关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6.对偷盗文献者,除收回原文献外,交送有关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7.无论在何种情况下,读者损坏的文献,经办理赔款后,一律收归我馆处理。

8.RFID电子芯片丢失或被人为损坏,读者需支付芯片数据复制及加工费5元。

原天津市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览室须知

1.学龄前读者须有成年人陪同方可进入阅览室。

2阅览室内禁止跑跳、打闹、喧哗,不可接打手机、聊天或朗读,以免影响他人阅读。

3.衣冠不整者,穿着轮滑类、发声类鞋子者不得进入阅览室。

4阅览室仅提供阅览功能,谢绝自习、不得抄写。

5.在阅览室内请全程佩戴口罩,请勿在阅览室内饮食。

6.严禁在阅览室内吸烟、便溺、随地吐痰。

7阅览图书每次限取5册,阅后图书请放回还书箱。

8.需外借图书的读者,请到一楼办证处办理借阅证。

9.每证最多限借图书4册,借期45天。

10.办理借、还手续时,请将书、证同时带来。

13.读者所借本室书籍如丢失,请及时报失,须按原书价格赔偿,并交纳5元图书加工费。

14.勿将未办理外借手续的图书带出阅览室。

15.严禁擅自开关、移动、攀爬屋内设施,损坏阅览室设施须照价赔偿。

原天津市少年儿童图书馆通借通还读者证积分管理办法

一、积分标准:

初始积分100分,可借4册图书。

当积分≥120分,可借6册图书。

二、积分解读:

1、积分不足100分(0.1-99.9分),凭证可借2册图书。

2、积分多于100分但少于120分(100-119.9分),凭证可借4册图书。

3、积分达到120分(上不封顶),凭证可借6册图书(封顶)。

4、积分为0时,该读者证将暂停使用。

三、加分办法:

1、读者办理新读者证后自动获得100初始积分,可借4册图书,借期为45天。

2、借书并按时归还增加积分:+0.1分/本/次。

3、积极参加读者活动将获得积分奖励,奖励的分值以活动具体通知为准。

四、扣分办法:

1、丢失图书:-2分/本。

2、损坏图书:-3分/本。

3、还书超期:-0.1分/天/本。

五、恢复积分:

当积分为0时,请读者前往办证处处理,在7个工作日后可恢复积分至80分。

THE END
1.借阅规则8、爱惜书籍,不故意损毁。遗失或故意损毁图书,视情节轻重和态度好坏,以图书原价赔偿。赔偿金将交至学院财务处; 9、自觉遵守本馆其他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 阅览室借阅规则 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进入阅览室阅览、学习; 2、为便于统计阅览人数,进入阅览室后请实名登记; https://www.ynczy.edu.cn/web4/dzxz/jygz.htm
2.借阅规则读者服务图书借阅室借阅规则 1.本室面向广大读者开放,免费为读者服务。 2.外借图书凭我馆所办借书卡借阅,借书卡只限本人使用。 3.每张卡每次限借三册以内,限期四十天;借书到期如有特殊情况,可续借一次(四十天),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因故不能亲自还书可以托人代还。多次恶意超期不听劝说者,我馆收回借书卡。 http://www.ntrgtsg.com/rule
3.图书馆图书借阅办法借阅规则为规范图书馆各类读者借阅文献资料,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图书馆所藏文献资料系国家资产,读者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图书,不得有拆散、剪裁、圈点、涂划等污损图书的行为。 第二条图书馆图书按照流通类型可分为外借图书和阅览图书。 (一)外借图书:包括开架外借图书和开架外借过刊。 https://www.xsbnzy.cn/tsg/col/1637890784581/2021/11/30/1638257860679.html
4.图书借阅管理规定借阅数量: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借阅图书,本院职工限借2本,研究生、规范化培训及进修人员限借1本。 借书期限:本院职工借书期限为2个月,可续借一次;研究生、规范化培训及进修人员借书期限为1个月,不可续借。 本院职工退休时,必须到本馆办理还书退证手续,图书馆查询无借书记录后,签字确认。 https://www.tjzyefy.com/system/2024/10/29/030151767.shtml
5.借阅制度若发现物品丢失,图书馆工作人员有义务协助寻找,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入库选书时请自觉使用代书板,每次限取一册,并将代书板放在所取图书处,阅览完毕及时对号归架或放在临时书架上,随意乱放或不使用代书板者停止借阅权限一个月。 七、读者选好图书后,还回代书板,并携带书、卡在借书处办理借书手续。 八、http://tsg.ytqcvc.cn/dzzn/jyzd.htm
6.借阅规则借阅规则图书馆借阅细则 (一)借还文献一律凭本人《借阅证》办理,不得以其它证件代替; (二)各类型读者借书册数 1.教师读者限借3册; 2.学生和其他读者限借2册; (三)借阅期限为30天,凡到期不还者,不论任何主客观原因均视为逾期,逾期不还者,以逾期每册0.1元/日计算,逾期超过30天者按每册0.20元/https://www.xahtxy.cn/tsg/dzfw/jygz.htm
7.借阅规则1.借阅证是在图书馆借阅图书查找各种资料的有效证件,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阅证如有丢失,请立即办理挂失和补办借阅证手续; 2.请凭本人借书证、学员证到阅览室阅览,借阅中文图书第一、第二、第三借阅室的图书(库本除外),读者可借图书25册,借期2个月。 https://www.ccps.gov.cn/bmpd/tshwhg/fw/201902/t20190203_12914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