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规则

1.凡本校在校生凭本人借书证可进入图书馆借阅室进行借阅操作。

2.入库读者在架上取阅图书时,应将代书板插在所选图书的位置上,然后取下图书,阅毕按代书板的位置放回原处,不能放回原处的图书,请给管理员,不得随意插放。

4.学生限借书籍总共五册,借阅期限30天。如借阅期限即将到期仍需继续使用,可在借阅期限未到期时办理一次续借手续,已经超出借阅期限的图书不能办理续借手续。

5.读者要爱护图书,找书时应轻拿轻放,在此过程中的损坏,均由本人负责。

6.保持库内安静、整洁,请勿吸烟;禁止大声喧哗,借书高峰时应按次序排队等候,不得影响借书秩序。禁止将任何食物带入借阅室内。

7.学生实习离校前,应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退回借书证,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8.借出书刊本馆如有特殊需要,不管到期与否,可随时索回。

9.自觉遵守借阅室的其他有关规定。

此《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借阅室规章》制度自印发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所有。

第二章图书馆阅览室阅览规章

1.凡本校在校师生可凭借书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至新老校区图书馆书库阅览。

2.需阅览书籍的读者,需先在服务台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

4.进入阅览室馆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仪表端庄,不得穿背心、衬裤、拖鞋入馆。

5.进入阅览室前请将个人物品存入存包柜,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离馆时务必将所存物品取走,并将存包柜钥匙归还至服务台。

6.保持室内安静整洁,爱护公物,严禁室内吸烟,乱扔纸屑、果壳。不随地吐痰,不得大声喧哗。

7.爱护室内期刊、书刊资料,严禁涂写,撕毁等,阅毕的期刊、书刊请放回原处,不得乱放。

8.不得将生活用具或其它杂物带入室内,禁止在室内进餐、吃零食等。

9.在阅览室内阅览的读者,请自觉登记入馆,请在闭馆前15分钟出库。

10.爱护阅览室的设施,桌椅不能随便乱动。

11.自觉遵守阅览室的其他有关规定。

此《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阅览室规章》制度自印发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所有。

第三章图书馆自习室自习规章

1.禁止在自习室内抽烟,吃东西,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不得将私人桌椅、宠物带入自习室内,自觉维护室内环境卫生,爱护课桌椅,随时关灯,节约能源,如遇停电,读者应主动退出本室,停电期间,严禁使用蜡烛。

2.严禁私自拉接电源,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3.由于自习室座位有限,请各位同学不要占座(我馆每周日会对占座现象进行清理),并集中放在图书馆规定的地方,占座者自行领取,占座物品丢失责任自负,若三日内占座物无人认领图书馆按废弃物处理。

5.自习室内课桌椅不得随意挪动、搬用,管理人员有权按照自习室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所有同学都需遵从自习室管理规定。

6.严禁将刀具、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带入自习室。

7.请爱护自习室公共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8.自觉遵守自习室的其他有关规定。

此《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自习室自习规章》制度自印发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所有。

第四章读者违规处理细则

(一)逾期、遗失书刊

1.2逾期未归还图书在校读者由图书馆馆藏流通部月底统一汇总,通报校校学工处按照图书馆固定资产长期滞留办法处理即到校图书馆按小时计算进行思想政治及图书馆规章制度的学习与教育并义务指导监督其他借书学生按时归还书籍。

2.遗失本馆图书者,按下列情况赔书。由图书馆馆藏流通部人员免费为赔偿图书重新进行加工,编目入库。

2.1馆藏样本(或只有一本的书刊),按图书馆同版本同出版社同作者(三同)馆藏图书赔偿图书。

2.2复本馆藏,按图书馆同版本同出版社同作者(三同)馆藏图书赔偿图书。

2.3遗失多卷书刊之一者,按图书馆同版本同出版社同作者(三同)馆藏图书赔偿图书。

2.4单页画册,酌情处理,名画以画册,多卷画册按多卷全集按图书馆同版本同出版社同作者(三同)馆藏图书赔偿图书。

2.5遗失现期期刊一期,按图书馆同版本同出版社同作者(三同)馆藏图书赔偿图书。遗失期刊、报刊合订本,按图书馆同版本同出版社同刊目(三同)馆藏图书赔偿图书。

2.6对部分特殊书籍(年代老旧价格低廉)书籍,按新版本同名书籍价格赔偿图书。

3.1馆藏样本(或只有一本的书刊),按图书馆馆藏图书码洋价三倍赔偿。

3.2复本馆藏,按图书馆馆藏图书码洋价原价赔偿。

3.3遗失多卷书刊之一者,按图书馆馆藏图书码洋价原价赔偿。

3.4单页画册,酌情处理,名画以画册,多卷画册按多卷全集按图书馆馆藏图书码洋价原价赔偿。

3.5遗失现期期刊一期,按图书馆馆藏图书赔偿图书;遗失期刊、报刊合订本,按图书馆馆藏图书码洋价原价赔偿。

3.6对部分特殊书籍(年代老旧价格低廉)书籍,按新版本同名书籍码洋价原价赔偿。

(二)污损书刊

1.书刊上划线、圈点、批注、污染者,按图书馆馆藏图书赔偿图书。如未赔书将通报财务处和学工处,按照校固定资产损失或残次合法处理。

2.书刊受水、酸、油、墨、汗等污损严重或撕破者,按图书馆馆藏图书赔偿图书。如未赔书将通报财务处和学工处,按照校固定资产损失或残次合法处理。

3.对借阅的书刊撕页、开天窗,除归还书外,再按该书刊原价(刊按单本价)进行赔偿图书。如未赔书将通报财务处和学工处,按照校固定资产损失或残次合法处理。

4.损毁报刊者,限在一周之内赔购,按图书馆馆藏图书赔偿报刊。如未赔书将通报财务处和学工处,按照校固定资产损失或残次合法处理。

5.凡损毁报刊合订本者,按图书馆馆藏图书赔偿合订本。如未赔书将通报财务处和学工处,按照校固定资产损失或残次合法处理。

6.搞破书刊封面、封底者,按图书馆馆藏图书赔偿图书。如未赔书将通报财务处和学工处,按照校固定资产损失或残次合法处理。

(三)偷盗书刊

1.凡未办借阅手续将书刊私自携带出书库和阅览室者,以偷窃书刊论处。由图书馆馆藏流通部月底统一汇总通报校保卫处、学工处处理,视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馆藏流通部负责人报至所在系进行批评教育。

2.有意拆除书内磁条及芯片者,由图书馆馆藏流通部月底统一汇总通报校保卫处、学工处处理,视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馆藏流通部负责人报至所在系进行批评教育。

3.偷换书芯,应把原书芯装回,由图书馆馆藏流通部月底统一汇总通报校保卫处、学工处、校财务处按照校固定资产损失或残次合法处理,视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馆藏流通部负责人报至所在系进行批评教育。

4.撕毁或污损条型码者,由图书馆馆藏流通部月底统一汇总通报校保卫处、学工处处理,按照校固定资产损失或残次合法处理,视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馆藏流通部负责人报至所在系进行批评教育。

(四)其他规章

1.读者到各开架阅览室,必须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不听引导、并错误使用或不使用代书扳者,禁止入内。

2.使用他人借书证者,停借一个月;偷窃他人借书证或用已挂失的借书证冒借书刊者,暂停本人借书权二个月。

3.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将零食带入阅览室者,多次警示无效后,除批评教育外,全部通报校保卫处、学工处处理。

4.馆内不准大声喧哗,吹口哨,不听管理人员劝告者,将由保卫处处理。

5.衣冠不整洁,穿背心、裤头、拖鞋者不准入馆,不听劝阻者将由保卫处和学工处处理。

6.严禁在阅览室内抢占座位,每周对占座物品进行清理,如有遗失本馆概不负责。

7.损坏馆内设施和家具,全部由图书馆办公室通报校财务处、资产处和学工处处理。

8.在馆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明火者,经多次劝阻无效,将交至保卫处和学工处处理。

9.禁止私自将自习室桌椅带出,如有私自带出,除将桌椅归还外,屡教不改者将名单上交至保卫处。

此《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读者违规细则》制度自印发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所有。

THE END
1.借阅规则8、爱惜书籍,不故意损毁。遗失或故意损毁图书,视情节轻重和态度好坏,以图书原价赔偿。赔偿金将交至学院财务处; 9、自觉遵守本馆其他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 阅览室借阅规则 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进入阅览室阅览、学习; 2、为便于统计阅览人数,进入阅览室后请实名登记; https://www.ynczy.edu.cn/web4/dzxz/jygz.htm
2.借阅规则读者服务图书借阅室借阅规则 1.本室面向广大读者开放,免费为读者服务。 2.外借图书凭我馆所办借书卡借阅,借书卡只限本人使用。 3.每张卡每次限借三册以内,限期四十天;借书到期如有特殊情况,可续借一次(四十天),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因故不能亲自还书可以托人代还。多次恶意超期不听劝说者,我馆收回借书卡。 http://www.ntrgtsg.com/rule
3.图书馆图书借阅办法借阅规则为规范图书馆各类读者借阅文献资料,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图书馆所藏文献资料系国家资产,读者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图书,不得有拆散、剪裁、圈点、涂划等污损图书的行为。 第二条图书馆图书按照流通类型可分为外借图书和阅览图书。 (一)外借图书:包括开架外借图书和开架外借过刊。 https://www.xsbnzy.cn/tsg/col/1637890784581/2021/11/30/1638257860679.html
4.图书借阅管理规定借阅数量: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借阅图书,本院职工限借2本,研究生、规范化培训及进修人员限借1本。 借书期限:本院职工借书期限为2个月,可续借一次;研究生、规范化培训及进修人员借书期限为1个月,不可续借。 本院职工退休时,必须到本馆办理还书退证手续,图书馆查询无借书记录后,签字确认。 https://www.tjzyefy.com/system/2024/10/29/030151767.shtml
5.借阅制度若发现物品丢失,图书馆工作人员有义务协助寻找,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入库选书时请自觉使用代书板,每次限取一册,并将代书板放在所取图书处,阅览完毕及时对号归架或放在临时书架上,随意乱放或不使用代书板者停止借阅权限一个月。 七、读者选好图书后,还回代书板,并携带书、卡在借书处办理借书手续。 八、http://tsg.ytqcvc.cn/dzzn/jyzd.htm
6.借阅规则借阅规则图书馆借阅细则 (一)借还文献一律凭本人《借阅证》办理,不得以其它证件代替; (二)各类型读者借书册数 1.教师读者限借3册; 2.学生和其他读者限借2册; (三)借阅期限为30天,凡到期不还者,不论任何主客观原因均视为逾期,逾期不还者,以逾期每册0.1元/日计算,逾期超过30天者按每册0.20元/https://www.xahtxy.cn/tsg/dzfw/jygz.htm
7.借阅规则1.借阅证是在图书馆借阅图书查找各种资料的有效证件,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阅证如有丢失,请立即办理挂失和补办借阅证手续; 2.请凭本人借书证、学员证到阅览室阅览,借阅中文图书第一、第二、第三借阅室的图书(库本除外),读者可借图书25册,借期2个月。 https://www.ccps.gov.cn/bmpd/tshwhg/fw/201902/t20190203_12914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