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促成了公众对“阶层固化”的感受?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社会学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马西恒
最主要的是,市场引致的财富分化进入代际传承期,相应的调节措施却尚未建立。经济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带来了一个竞争时代,市场竞争优化了资源配置,激发了发展活力,促进了工业化、城市化的大规模推进。这个过程既促进了资源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也带来庞大的阶层流动机会增量,从而打破了原来的阶层边界,使不同的社会群体共同受益。但与此同时,这个过程也是一个收入分配快速分化的过程。改革开放30多年,人们基于经济收入形成了新的阶层位次,中国社会的收入差距已位居全球前列,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已远远超出0.45。也恰恰是这30年,中国社会已基本完成创业阶段的财富积累,由收入分化带来的经济分层开始进入代际传承的新阶段。新一代的阶层流动需要起点公平,但我们用以调节收入分配的所得税制度尚不完善,可为底层群体发展提供助力的资源基础极为薄弱。由此,上一代形成的收入差距逐渐转化为新一代社会起步的不同起点,相对于贫困家庭的子弟,先富人群的子女先天拥有财富上的优势,并逐渐转化为教育、职业等社会优势,底层群体的向上流动受到挤压。
社会流动取决于社会结构本身的变迁和社会选择的机制
——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李煜
社会流动的含义是跨越社会阶层壁垒的流动。阶层固化从社会流动角度定义,就是跨阶层的社会流动愈来愈难:处于相对弱势的阶层难于向上流动,而相对强势的阶层子弟能轻易停留在其父辈的社会经济地位上。
一个社会的社会流动,主要取决于两个独立起作用的因素,一是社会结构本身的变迁,另一个是社会选择的机制。
在不同的社会结构中,不同结构位置的容量是不同的。在金字塔形的社会结构中,大量人群处于中下层,而菱形的社会结构则提供了更多中间位置的社会空缺。在社会结构变迁时代,如果结构变迁的方向是从金字塔形向菱形变迁,那么必然会发生相当数量原处于中下层的社会成员及其子女向上流动到社会结构的中层。
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社会结构是典型的金字塔结构。根据1982年的人口普查,在业人口中普通工人和商业服务员人员约占20%,农民为70%,两者合计超过90%,而各级各类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非体力劳动者的比例合计才8%。到2005年,非农比例上升到近43%,其中管理、专业和非体力劳动者岗位增加近60%,比例达到12.7%,新增约三千万个职位空缺。经济总量增加和产业结构升级,创造了很多职业地位更高的管理和技术职位,给原为工农及其子弟的向上流动提供了机会。
在一项上海和俄罗斯圣彼得堡的比较研究中,可以清晰地看到,由于近30年上海经济的迅速发展,上海市民的向上流动机会明显增加,约45%的新一代市民实现了向上流动,向下流动的为26%。而圣彼得堡因为“休克疗法”造成经济萎缩和停滞,社会结构反而金字塔化了,其流动模式正好相反,向下流动占43%,向上流动只有22%,向下流动的机会要远大于向上流动的机会。这些都充分说明了社会结构的改变对社会流动机会所产生的影响。
当前中国的社会结构正在艰难地从金字塔型向菱形的转变过程中。其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产业升级遭遇到瓶颈,从劳动力密集到资本技术密集的转型、以及第三产业的扩展比原先的预想更为困难,这使得经济发展持续不断提供民众向上流动机会的能力在减弱。特别是在高等教育扩张的背景下,经济发展未能新增足够的管理和技术岗位,大学生就业难、待遇“民工化”,就凸显了社会结构变迁的滞后对流动机会的制约作用。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因为近年来社会结构的变迁没有如1980、1990年代提供更多的向上流动的机会,导致普通工农子弟向上流动的机会受限是可能的。但如果社会流动的机会仍然能公平地分配,就不意味着社会阶层的固化。随着经济规模的进一步扩张、产业结构的调整,各社会阶层都可能有更多向上流动的机会。
影响社会流动的第二个因素是社会选择机制,这是指一个社会是如何筛选人才的,是否公正分配流动的机会,是否做到人尽其才。即使在社会结构稳定的情况下,社会虽然不能“做大蛋糕”,为中下层新增向上流动的机会,但只要能公平、公正地分配机会,仍然可以打破社会阶层壁垒,让社会充满活力。一个理想的社会,其社会选择的唯一原则是绩效原则,就是以个人能力、努力为标准,推动各阶层社会流动机会的均等化。相对应的另外一个极端,是传统的精英阶层社会政治地位的世袭制,最典型的是古代印度的种姓制度,每个种姓的下一代毫无例外地延续父辈的身份,这是“全民世袭”的极端状态。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筛选机制的变化,我们可以清晰看到基于绩效原则的现代流动模式正在形成,流动中“自致性”的因素正在逐渐代替旧有“先赋性”为主的传统社会的流动机制。从30多年改革开放的历程来看,社会筛选的原则在进步、机制在完善,这为打破社会不平等壁垒提供了体制保障。
橄榄型社会尚未定型,“阶层固化”的趋势明显加速
——蔡志强在《学习时报》撰文《社会阶层固化的成因与对策》
阶层是指由于经济、政治、社会地位等因素不同而形成的社会集团,本质上是作为一定所有制形式和劳动方式的产物。阶层划分主要受收入状况及所从事的经济活动影响,在一定阶段还受意识形态影响。
我国传统意义上的阶层划分,主要是以所从事的职业来对人群的身份进行界定,如古代有士农工商的社会结构划分。1949年到1978年我国社会群体主要分为工人、农民两个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改革开放后,随着所有制结构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的变迁,中国的社会阶层逐渐分化。政府和社会都期望发育庞大的中等收入阶层以建立社会稳定的橄榄型结构。许多人认为,到本世纪二三十年代,当中国中间阶层达到人口总量的40%左右,社会就进入基本稳定的状态。
但在实践中,中国至今尚未形成稳定的橄榄型社会结构。中间阶层的发育远未像预设的逻辑有效展开,其总体比例依然较小。在分化还不充分且尚未定型的情况下,阶层固化的趋势明显加速。表现为社会纵向流动的通道日渐狭窄,下层社会向上流动受阻,社会结构调整速度变慢,制度变革与调整的动力减弱;大量刚刚摆脱贫困状态的阶层,面临着难以共享发展成果的窘迫境地,以至有学者质疑:谁偷走了中国的中产阶层。孟子曾经说过:“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如果社会上有一个庞大的群体没有稳定的财产性收入,这样的社会环境容易导致道德失范,信仰迷失,从而造成社会失范、失序。这一逻辑并非意味着富人有恒心穷人无恒心,而旨在说明物质充裕和保障有力可以维护社会良序。这从另外一个层面表明了所有制结构完善和清晰的权利边界对社会稳定所具有的意义。
不少学者认为阶层“总是一个阶级的具体化”。改革开放初期的阶层分化直接对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造成冲击,习惯了阶级斗争分析框架的人们难以适应社会如此多元的利益主体的各种需求。阶层分化是社会冲突的结果,也是社会协调的过程。阶层分化的结果有利于社会过程的多样性和稳定性。从我国社会阶层的分析来看,学者们提出了当前我国阶层的诸多观点,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碎片化、断裂化、层理化。所谓碎片化即分化了的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不再扭结,呈现无序状态。断裂化则认为随着贫富差距的拉大,社会结构出现断裂,两极化的群体不再有共同利益。所谓层理化,即社会群体横向流动的通道相对畅通,上下流动的通道阻滞,阶层之间形成了分明的界限并且难以实现利益的交流。其结果是阶层关系固化特点。
提高社会流动性,保证动态的机会公平
——北大光华管理学院院长蔡洪滨
我国目前正处于增长方式转型的关键时期,如何避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保持长期增长和繁荣的动力,关键在于大力提高社会流动性,保持社会的长期活力。所谓提高社会流动性,就是减少家庭背景、社会背景等因素造成的代际不平等,消除长期动态的不平等,提升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和谐,促成经济长期增长。
“M型社会”的不可承受之重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特约研究员、经济学博士卢周来
“M型社会”是日本著名管理学家大前研一提出的概念。在其著作《M型社会——中产阶级消失的危机与商机》中,作者认为:近20年来,日本社会中原本人数最多的中产阶层,除一小部分挤入高收入的上层社会外,更多的沦为中低收入甚至低收入阶层。这使得原本呈橄榄型的社会结构的中间部分日益凹陷下去,人口分布往高收入和低收入两端移动,出现了一个拥有两侧双峰的阶层社会,即“M型社会”。用简单的话来概括“M型社会”的特征,就是中产阶层日益消亡,社会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M型社会”的危机之一就是经济发展不可持续。我们知道,消费是带动经济增长最重要的动力,而中产阶层从来就是社会消费的主体。在一个以中产阶层为主的国家中,中产阶层的消费应该占到总消费的60%左右。而中产阶层队伍人数的逐渐缩小,其直接后果之一是全社会消费乏力,经济增长无法持续。按大前研一在著作中提供的数据:日本全国百货公司的营业额在1991年为9.4万亿日元,而到了2004年,一路下滑到7.4万亿日元。也正因为总消费需求不振,日本经济增长出现了近20年的低迷。
中产阶层曾被普遍认为是维护社会健康秩序与稳定的中坚力量,因为这一阶层的确受惠于市场经济与市民社会——市场经济给了它们施展才华的舞台,市民社会使它们享受到世俗给予的地位。所以,中产阶层被认为是一个健康的市场经济的“看门狗”。而随着“M型社会”的出现,中产阶层人数越来越少,意味着维护市场经济和市场社会正常秩序的力量越来越弱小,因而,社会将滑向非秩序化方向。
一个正常社会能够维护其秩序,除了依赖于中产外,更依赖于社会能够为每个人提供平等的上升“管道”。市场经济给每个人最大的“心理安慰剂”,就是保存了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人上人”的梦想。而中产阶层的存在又在其中发挥了最大的效用:中产阶层流动性强固然使得这一阶层本身出现“身份焦虑”,但却使更低等的“小人物”看到了希望:当边上的“小人物”上升为“中产”,过得起悠闲与享受的中产生活,更多的“小人物”会认为自己也有上升的可能,于是会更努力地工作。因此,一个社会中,中产阶层越强大,“小人物”上升的“管道”就越畅通,社会也更有活力。
但在“M型社会”的形成过程中,“小人物”看到的可能是另一番景象:身边辛苦打拼了十几、二十年的“前辈”仍蜗居地下室,而社会中少数人却能巧取豪夺、非法暴富;而在“M型社会”形成后,正如“M”这个字母的形态所昭示的,从中低收入阶层到高收入阶层,中间有一条巨大的难以逾越的“V”形鸿沟。此时,无数“小人物”会意识到无法通过正常的途径上升。一个阶层分化的社会也将是一个充满暴戾气氛的社会——既然无法靠正常渠道获得应有财富,那么只有依靠暴力进行强制再分配。
应该说,即使在正常的社会中,阶层之间的利益冲突也可能发生,但如果有一个强大的中产阶层存在,则可进行有效缓冲。但在“M型社会”中,中产阶层不仅因其弱小而无法填充上层与中下层之间的鸿沟,更为麻烦的是,从中产阶层“下流”到中低收入阶层的人群本身也会出现价值观上的“下流化”趋势,即这一群体性格特征也将变得日益没有耐心甚至暴戾化。在“M型社会”中,中产不仅不能减缓社会冲突,甚至可能成为社会冲突的另一股力量。于是,就有可能出现这样的场景:“绝望的下层”与“愤怒的中层”相结合。一旦这种结合完成,范围更广、程度更深的社会危机甚至动乱也许就不可避免了。
扩大中等收入者群体,缓解贫富差距过分悬殊
——清华大学社会系教授孙立平
和谐社会不是没有贫富差别的社会,更不是一个平均主义的社会。但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前提是要有一个比较合理的社会结构。在最低水平上,这个比较合理的社会结构至少包含这样几层意思:中产阶层占有一个相当的比例;社会的下层有一个过得去的生活空间;更重要的是,要有一个相对畅通的社会流动渠道。
中产阶层在政治上被看作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在经济上被看作是促进消费和内需的重要群体,在文化上被看作是承载现代文化的主体,这在国内外学术界已经成为一种基本共识。在近几年调整贫富差距过大的利益格局时,我们又看到,扩大中等收入者群体也是缓解贫富差距过分悬殊的重要措施。在一个社会中,如果中等收入者不能占一个较大的比重,两极分化的社会结构将会是不可避免的,贫富悬殊的问题也是很难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的。
但客观地说,中国的中产阶层发育得还相当缓慢。除了在经济发达地区,特别是大城市之外,中产阶层还是踪影难觅,中等收入者在整个社会中所占比例还很小。社会学家陆学艺先生认为,如果按照目前中国社会中产阶层每年1%的增长速度,20年内中国的中产阶层可以达到总就业人员的40%。但在目前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形态中,农业劳动者阶层仍占总就业人员的42.9%,社会中间阶层仅占20%。中国还未形成社会中间阶层占多数的“橄榄型”,而是各中下级阶层偏大的“洋葱头”型。
而最近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的一项研究则提出了一个有关中等收入者的标准,即将家庭年收入5.37-16万元、个人年收入3.4-10万元作为中等收入者的标准。这项研究认为,以这个标准来衡量,目前的中等收入者占全国总人口的7%左右,大约有1亿人口符合这个标准。还要看到,即使是在比重很小的中产阶层中,公务员在其中还占有相当的比例。一份《中国中产阶层调查》将公务员排在中产阶层三甲的位置,而中国社科院的研究报告则将“党政官员”列在中产阶层的首位。
从根本上说,中产阶层的发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有关,比如产业结构、受教育水平等。我认为,一种现实的可能性是,可以考虑将技术熟练工人,作为支撑一个以中等收入者为主的社会结构的重要因素,这是一个有着巨大潜力的结构空间。有资料显示,我国现有技术工人7000万人,其中高级工只占3.5%,即使是全国最大工业基地的上海,高级工的比例也不足7%,与发达国家高级工占40%的水平相差甚远。因此,如果在技术熟练工人数量不断增加的同时,使其收入水平能有一个较大幅度的增长,将会对我国社会结构的优化起到重要的作用。
在扩大中等收入者群体时,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是要防止社会上层过多地占有资源,从而限制中产阶层发展的空间。在当前,尤其需要防止中产阶层成为调整贫富差距的牺牲品。
中间阶层是促进社会稳定发展与和平转型的中坚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资深教授高放
人类社会的发展,自进入阶级社会以来,经历了大约5000年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都是以农业为主体,以小农经济为基础,以个体化小生产为依靠。那时社会的阶级结构就已经是葫芦型,即底层的劳苦大众占绝大多数,上层的统治者占少数,中间存在着一个数量中等的中间阶层,如中小工商业经营者、中农、从事行政管理和文教工作的族群等。这个中间阶层承上接下、安上抚下,使“葫芦”能较稳当地伫立,而不至于东倒西歪倾倒下来。可见,中间阶层对社会的平稳发展能起到重要的平衡、调节作用。关于这一点,古希腊政治学之父亚里士多德早在《政治学》中就已鲜明地指出:“就一个城邦各种自然成分的配合说,唯有中产阶级为基础,才能组成最好的政体。”“中产阶级(小康之家)比其他任何阶级都较为稳定。”(《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
根据全球财富信息公司X财富研究公司最新的信息简报,中国大陆有近1.15万人的财产超过3000万美元,如果算上上市公司和未上市公司的股票、住宅和投资的房产等其他可供投资的资产,这些人实际身家加起来至少有1.65万亿美元,其中至少有150人的财富超过10亿美元。(2011年1月20日《参考消息》),这使得我国当今社会结构已经超过资本主义国家两极分化的趋势。长此以往,我们甚至会形成哑铃型的中间小、两头大的社会结构,从而背离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方向,是应该及时猛醒、悬崖勒马、回头是岸了。当今很有必要加大教育投资,大力提高大、中、小学教师和博士、硕士、学士的工资待遇,大力提高科技人员、低层公务员、各行业低层职工和熟练工人、农民工的工资待遇,加快壮大中间阶层,使之能起到抑上扶下、制上帮下、监上助下、督上促下的独特作用。这样才能朝着先富带动后富之路前进,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
当然,共同富裕并非同等富裕,凡是勤奋创新贡献更大者,理应更加富裕一些,在中间阶层中也应有不同层次的区别。各级党政官员都是社会公仆、人民公仆,他们按理都属于社会中间阶层,不应出现巨富。国营和各种形式公营企业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包括最高级总经理在内的高、中级管理人员,按理也属于中间阶层,也不应出现巨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有制民营企业家合法经营有方,有少数人可能成为巨富,国家应通过高额累进税、高额遗产税等税收政策,发展慈善事业调节其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