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万字深度剖析:美国科技巨头的神话和现实

2020年以来,在国内舆论界和投资界存在一种迷思:中美两国的互联网巨头不是同一个物种。前者聚焦于低层次的流量变现,后者则致力于高智力的科技竞争;前者只能在中国这个发展中市场称王称霸,后者则可以以美国为基地收割全世界;前者心胸狭窄、总是惦记着与小型线下零售商争利,后者则心胸宽阔,一心想扩展人类活动的边疆。

因此,中国的互联网巨头被开除了“科技籍”,只能被称为“流量平台”;美国的互联网巨头则可以独享“科技巨头”这个称谓。很多人感叹,中国互联网公司只会从实体经济吸血,不像美国互联网公司能够进行硬科技创新。有些人更不客气地认为,其实中国经济现在面临的很多问题都可以归结为互联网公司的贪婪和无能。

上面这些迷思,固然不是毫无道理,却与真相相去甚远,尤其是误解了美国的互联网行业。严格地说,国内对于美国互联网公司的研究一直不够充分,无论从投资的角度、业务的角度还是科技的角度而言都是如此。就连一些严肃的研究机构,也主要是使用中文翻译的二手信息,加上一些不太正规的消息渠道,得出一大堆似是而非的结论。其实,它们的本意可能也不是研究美国互联网行业,而是为了给攻击中国互联网行业寻找“背景板”而已。

本研究报告的目的,就是全面深入地研究美国最大的几家科技巨头的业务、财务和战略,理解它们做过什么、在做什么、想做什么;在此基础之上,对中国的对应公司进行严肃的对比分析。我相信,比起那些观点先行、指桑骂槐式的“研究”,我们更需要这种事实先行、基于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以解决实际问题。

美国科技巨头:以MAGA为核心的研究

在近年来的美国,关于限制或拆分科技巨头的倡议不绝于耳,但是行动尚未产生。在可见的未来,上述四巨头或五巨头仍将是美国乃至全球经济的主宰力量。我们的研究也将主要围绕着它们进行。

从FANG到MAGA:科技巨头定义的演变

2013年,知名投资者和电视嘉宾JimCramer提出了FANG(Facebook,Amazon,Netflix,Google)组合,建议每个投资者都应买入这些“彻底主宰了市场的公司”。2017年,Cramer又加入了Apple,从而形成了FAANG“五巨头”的概念。这一概念在中国流传很广,至今在百度上仍能搜到632万条中文页面;腾讯、阿里等中国互联网公司,以及一些科创板上市公司,都曾被券商或媒体称为“中国FAANG”。

然而,随着Netflix的掉队以及Microsoft的强势兴起,FAANG这个组合也过时了。2020年2月,时任美国总统DonaldTrump提出了MAGA(Microsoft,Apple,Google,Amazon)组合,它们均突破了1万亿美元市值大关,被Trump认为承载了“让美国再次伟大”(MakeAmericaGreatAgain,MAGA)的使命。Facebook由于市值没有达到1万亿美元,而被排除在此组合之外。

2021年9月,Facebook在更名MetaPlatforms之后,市值终于突破了1万亿美元(尽管只是昙花一现)。JimCramer随即抛弃了FAANG概念,转而提出MAMAA(Microsoft,Apple,Meta,Amazon,Alphabet)组合。不过,鉴于MAMAA这个缩写非常拗口,很多人还是习惯使用MAGA;其中的M既代表Microsoft,也代表Meta。

截止2022年4月,科技巨头对美国经济和资本市场的统治仍很稳固。MAGA全部进入了美国市值最大的十家公司之列——其中Apple和Microsoft的市值超过了2万亿美元,Alphabet和Amazon超过了1万亿美元,只有Meta明显掉队;作为一个整体,它们占据了美国股市总市值的40%以上。

在美国市值前十名的公司中,还存在Tesla和Nvidia这两家科技含量较高、偶尔会被人拿来与“科技巨头”做对比的公司。其中,Tesla的创始人ElonMusk最早就是做网络支付起家,迄今还与信息科技行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Nvidia的芯片则为互联网娱乐内容及Web3.0提供了基础支持。

然而,正如上文提到的:美国立法者和媒体对“科技巨头”的定义,不仅在于其科技创新性,还在于其对经济的主宰性,以及对人类知识和信息的控制性。Tesla和Nvidia目前显然还不具备这样的“主宰性”和“控制性”,对普罗大众日常生活的影响也尚没有MAGA那样高,也没有被纳入美国国会的反垄断调查对象。

因此,本研究的主要对象,仍然是MAGA(Microsoft,Meta,Apple,Google/Alphabet,Amazon)这“五巨头”。它们的共同特点是: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用户规模庞大,掌握了复杂且敏感的数据,对经济活动和社会舆论有较强的影响力(无论它们想不想发挥这种影响力)。Tesla不是以信息技术为基础,Nvidia不直接掌握复杂的数据,所以与“五巨头”有显著区别;Netflix的用户规模和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力明显差了一个档次,其他美国互联网公司就更差了,所以也不能与“五巨头”放在一个框架下研究。

在不考虑科技领域出现颠覆性创新的情况下,上述五巨头当中有四个的统治力都很稳固,仅Meta一家有坠落的风险——这就是Meta为何在元宇宙方面投入大量资源,企图打开新的增长点的原因。但是,Meta的市值和收入规模仍然比五巨头之外的其他任何美国互联网公司高一大截,即便真的坠落,也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发生的。至少在未来2-3年内,MAGA或“五巨头”的概念仍然将伴随我们。

以消费业务为核心增长点的美国科技巨头

Apple的业务可以粗略地划分为两大类,即iPhone/iPad/Mac/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以及用户增值服务。毫无疑问,它们都是消费业务。虽然企业和机构客户也经常从Apple进行采购,但它们对Apple而言无非是大一点的“消费者”而已。Apple没有自己的公有云服务,就连iCloud也是基于Amazon等第三方提供的基础设施。或许我们可以勉强把Apple的工作站和专业视频、设计软件称为“企业级产品”,可是即便如此,它们创造的收入比例很低。

可能有人会争辩说,Apple是“智能硬件公司”而不是“消费互联网公司”。这个争辩毫无意义,因为Apple产品最大的优势不是配置或设计,而是基于iOS/MacOS的生态系统。阻止Apple用户改投安卓阵营的最大力量,是它的硬件、软件、服务一体化能力。从这个角度讲,Apple既是智能硬件的极致,也是消费互联网的极致。

Google云近年来的营业亏损在不断缩小,但其规模比起AWS(Amazon)和Azure(Microsoft)还是要差一大截。由于Google既缺乏企业软件业务,又缺乏规模效应,在短期内不太可能对云计算市场的领导地位发起挑战。至于Alphabet旗下的“其他尝试”,迄今都是雷声大雨点小;它在可见的未来仍将是比较纯粹的消费互联网公司。

在历史上,Microsoft一直在努力进军消费市场:1999年发布Xbox游戏主机,2006年推出Zune音乐播放器,2009年推出Bing搜索引擎,2011年收购Skype,2016年收购LinkedIn;在此期间,Microsoft还在游戏内容方面投入了数百亿美元。虽然这些努力经常失败,但它从未放弃。收购动视暴雪,代表着Microsoft加码消费业务、在企业和消费两个领域均成为顶尖公司的决心。

事实证明,无论在美国还是中国,收入和市值规模最大的公司一般都是以消费业务(ToC)为主;只服务企业客户(ToB)的公司很难成为顶尖巨头。除了Microsoft这一个异数之外,Cisco、Orcale、Accenture、Salesforce.com等以企业服务为主的美国科技公司的市值,均只能达到2000亿美元左右。

哪怕我们把目光从科技行业移开,放眼更广阔的领域,结论也不会有变化——1.09万亿美元市值的Tesla是一家高端消费品(家用汽车)公司;6000亿美元市值的Nvidia,同时向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显卡;4300亿美元市值的Walmart是美国除了Amazon之外最大的零售商。

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其实很好理解:一个伟大的发明创造、一个优秀的商业模式,总要进入千家万户,才能真正改变人类社会的面貌。而且,一个国家越是发达,消费对经济的贡献比例就越高,消费者也就越乐意为优质产品和服务买单。大部分新兴行业的成长历程,就是火炬从企业服务(ToB)型公司逐渐传递到消费者服务(ToC)型公司的历程。信息科技行业就是最典型的例子:火炬从IBM这样典型的企业服务商手中,传递到Microsoft这样横跨企业和消费业务的公司手中,再传递到Apple和Alphabet这样典型的消费互联网平台手中。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ToB业务对科技巨头没有价值。首先,这仍是一个巨大的市场,而且增速不慢,足以提供大量的收入和利润。其次,ToB和ToC之间往往能产生协同效应,最经典的例子就是Amazon在电商基础设施之上发展出了云计算。最后,许多新技术、新业态可以在企业服务市场得到验证,循序渐进地走进千家万户(包括国内所谓的“硬科技”)。下一章我们将分析美国科技巨头如何在2C和2B市场形成合力,并且进军国内资本市场非常热衷的“硬科技”业务。

美国科技巨头的发展路径:横跨ToC/ToB,以应用场景为“硬科技”的基础

上述四家公司,均在“硬科技”方面取得了突破:Amazon的芯片、无人机和机器人;Alphabet的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技术;Meta的VR硬件;以及Apple的芯片。它们的“硬科技”研发,也是以强大的消费应用场景为基础的,是需求导向而非“实验室导向”的研发。这一点,国内很多人似乎不懂或装做不懂。

Amazon:以电商平台为基础的四面出击

然而,这就是事实吗?Amazon的电商业务太复杂了,不能仅仅根据地理位置去分析。虽然Amazon早期是以自营电商为主,但是近年来第三方商家的地位越来越重要。Amazon官方没有披露过第三方GMV占比,外部研究机构一般认为第三方早已贡献了一半以上的GMV,甚至可能接近三分之二。

幸运的是,Amazon财报提供了另一种收入拆分方式,即根据收入性质(而不是地理区域)进行披露。我们可以以此为依据,粗略地将其收入重新分类如下:

非营利研究机构ILSR(InstituteforSelf-Reliance)的估算是:2020年,Amazon在第三方电商业务的营业利润为240亿美元,在AWS的营业利润为135亿美元,在自营电商业务的营业亏损为150亿美元。换句话说,Amazon不是在用云计算补贴电商业务,而是在用第三方电商和云计算同时补贴自营电商业务。

自营电商、第三方电商、云计算,构成了Amazon增长飞轮的三位一体:自营电商负责提供性价比最高的特定商品,同时提升平台整体用户体验;第三方电商负责充实货架、提供多元化的商品,同时产生强劲的现金流;云计算负责开拓ToB业务,同时产生一定的现金流。这三者的基础设施在很大程度上是可复用的,例如AWS的服务器可以用于Amazon自身的电商业务,而第三方商家也可以选择Amazon配送服务(FBA)。因此,Amazon得以不断摊薄成本、扩大用户群和商品/服务范围。

2021年,Amazon的配送开支(FulfillmentExpense)高达751亿美元,是销货成本(COGS)之外最大的单项开支;同年,AmazonPrime会员付费收入仅为318亿美元。看起来,Amazon在为会员提供高质量配送服务纯属赔本赚吆喝。

然而,如果我们把第三方电商业务考虑进来,情况就大不一样了——根据ILSR的估算,2021年,Amazon从第三方商家收取了约500亿美元的配送费。因此,Amazon通过配送服务产生的收入应为818亿美元(318亿+500亿),足以覆盖配送开支。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第三方电商,即所谓“平台收租”(Toll-road)业务,是Amazon帝国版图的“奶牛”,其财务意义远超AWS。随着MicrosoftAzure、GoogleCloud等竞争对手的崛起,甚至有一种可能性:Amazon将主动降低AWS的利润率,采取激进的定价策略,从而维护在云计算市场的支配地位。如果这种情况成真,第三方电商的“奶牛”作用将更加凸显。

经过多年的发展,AWS已经具备了一整套软件及硬件开发能力,也通过收购具备了芯片设计能力。而Amazon的“硬科技”研发实力不仅限于此,更多地体现在电商业务中。其中比较重要的成果有:

Amazon的发展历程,给想要进军ToB业务和“硬科技”的互联网公司提供了宝贵经验:

首先,ToC业务应当为ToB业务提供现金流、种子客户和可复用的基础设施,直至后者具备独立造血能力。上述三条是AWS成为公有云市场霸主的先决条件。

其次,即使ToB业务已经可以稳定盈利,在ToC业务中存在“奶牛”(财务支撑)也是非常重要的,这就是Amazon第三方电商业务的战略意义——Microsoft和Google管理层大概对此心知肚明。

再次,“硬科技”研发要基于自身业务场景的需求,以解决业务问题为出发点。电商仓储物流似乎是一件没有技术含量的“传统”生意,可是在此基础之上发展出的机器人技术,以及正在测试的无人机配送、陆地无人配送系统,就是不折不扣的“硬科技”。

最后,绝对的资源优势可以解决很多问题。在2012年以前,Amazon很少进行大规模收购;从2012年开始,Amazon由于主营业务发展强劲、现金流比较充裕,遂开始在新兴技术和基础研发领域进行频繁的收购。除了上文提到的Kive和Zoox,Amazon的服务器芯片设计能力也是来自收购。历史一再证明,虽然钱不是唯一的问题,但如果能解决钱的问题,其他大部分问题皆可迎刃而解。

根据Google联合创始人拉里·佩奇(LarryPage)的解释,Alphabet有两层含义:第一是“象征语言,而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创新之一”;第二是“为超额收益所下的赌注”(Alpha-bet)。讽刺的是,迄今为止Alphabet所下的一切赌注,仅有Google是成功的。从业务和投资的层面看,研究Alphabet就意味着研究Google,仅此而已。

原因很多,既有技术上的,也有战略、管理和组织效率上的。但是,最核心的原因在于应用场景:Google成功地介入了零售交易环节,包括线上电商和线下实体购物场景;它能帮助零售商(包括品牌商和分销商)高效触及用户,而百度在国内做不到这一点。因此,Google在美国和欧洲扮演的其实是“百度兼阿里”的角色,就像Amazon扮演的其实是“京东兼阿里”的角色——它们都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导致在美国和欧洲不再需要一家淘宝/天猫这样的第三方电商市场平台。

举两个简单的例子:

GoogleShopping允许消费者直接触达商品乃至比价

Google声称,将搜索引擎和地图服务结合起来,就能向零售商提供它们梦寐以求的“全渠道零售”(Omnichannel)解决方案——所谓“全渠道零售”,就是将线下实体供应链和电商供应链进行整合,使得消费者可以在快递交付、店内交付和路边交付之间任意切换。中国消费者可能觉得这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在地广人稀的美国等西方国家,这确实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用户体验,或许还能降低成本。

根据Google管理层的披露,2021年10月(感恩节前),在Google搜索“我附近的礼品店”的数量同比上升了60%;在GoogleMaps搜索“我附近的礼品”的数量同比上升了70%。看样子,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习惯于在拜访亲友之前在Google搜索本地商店,然后临时抱佛脚地购买礼品。虽然Google并不经营任何零售业务,它却深刻地影响着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过程,以至于没有任何零售商敢于忽略它!

除了价格战之外,Google在ToB业务上拥有的最大的王牌,无疑是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方面的技术储备。早在2016年,AlphaGo作为第一个击败人类的围棋AI,就让世界认识到了Google的AI研发实力。根据Gartner的2021年度“魔力象限”(MagicQuardrant)报告,Google云平台的综合实力大幅度落后于Amazon和Microsoft,仅能勉强维持“市场领袖”地位;但是,在AI开发人员心目中,Google云平台的地位极高,与Microsoft、IBM并列为第一集团,领先于Amazon。

Meta:在用户和商业化上的双重失败导致了掉队

截止2022年4月,Meta的市值仅相当于Alphabet的33%、亚马逊的37%;讽刺的是,即便在腾讯因为各种不利因素而大幅下跌之后,Meta的市值也仅为腾讯的1.35倍,与2020年底的差距大致相仿。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在“五巨头”当中,Meta是最有可能掉队的,这就是MarkZuckerberg急于从“元宇宙”(Metaverse)寻找“第二增长曲线”的原因。

来自TikTok的竞争压力当然也很大。2022年初,TikTok在北美的用户,有25%的年龄低于19岁,22%的年龄在20-29岁之间。也就是说,Instagram的用户明显比Facebook年轻,而TikTok的用户又明显比Instagram年轻。与其说TikTok是Meta的掘墓人,倒不如说它是Meta棺材上的最后一颗钉子——后者早已因为产品和商业化方面的双重落后而摇摇欲坠,衰落几乎是必然的。

鉴于Meta在收入和利润方面都已经被其他四巨头甩出很远,而且已经有了VR设备这个“大出血点”,它几乎不可能有剩余资源投向其他新兴业务。印度市场看上去很美,而且TikTok等中国竞争对手难以进入,但它无法提供Meta急需的收入增长。Meta商业化落后的趋势已经持续多年,这种趋势是源于Facebook平台丧失活力和影响力,而这一切的最终根源是战略和执行力的双重缺失。

Meta对于元宇宙的押注,与其说是高瞻远瞩的豪赌,倒不如说是“病急乱投医”。除非发生奇迹,或者管理层更迭,Meta无法在短期内摆脱困境。这就是Meta无论在市值上还是估值倍数上都远远逊色于其他四巨头的原因。

Apple:在绝对的资源优势下,一切“硬科技”都是纸老虎

有一种流传很广的说法:Apple缺乏研发能力,研发投入不足,仅仅是依靠工业设计和一体化生态系统取胜。从2021年四季度的财务数据看,这种说法有一定依据:Apple的研发费率仅为5.1%,而其他四巨头均在10%以上。然而,从研发费用的绝对值看,Apple甚至高于Microsoft,与Meta相差不大。令人意外的是,在科技巨头当中,研发费率最高的是Meta(20.9%),而研发费用最高的是Amazon(153亿美元);反而是一般人心目中最擅长“硬科技”的Microsoft,无论按照哪个标准均处于较低水平。

事实上,研发费用和费率虽然对公司的技术实力有一定指导意义,但并不全面,横向对比的意义有限。原因很简单:

即便不考虑会计因素,公司选择的研发方向也很重要:Meta的研发费用可能有30-50%花在了VR技术上,而该技术与公司主营业务关系不大;Alphabet的研发费用也有很多投向了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尝试”,其中绝大部分注定要失败。作为局外人,我们永远无法判断一家公司的研发费用有多少投到了“刀刃上”,不过苹果的研发费用显然产生了极佳的效果——我们将在后续部分详细论证这一点。

2021年第四季度(注:2022财年第一季度),苹果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了11%,其中产品收入增长9%,服务收入增长24%;毛利润同比增长高达22%,其中产品和服务业务的毛利率均有提升。考虑到服务业务的毛利率明显更高,随着服务占比的提升,苹果的综合利润率仍有很高的上升空间,这也是资本市场看好苹果的根本原因之一。

我们认为,在收入规模已经很大(上一季度高达1239亿美元)的情况下,苹果正在从三个方面发掘下一阶段的增长点,可以称之为“三位一体”战略:

在历史上,Apple出品的Mac系列电脑经历过三次芯片转换。第一次是1990年代初,Apple与IBM、Motorola组成联盟,基于IBM的Power架构开发PowerPC芯片,并将其用于Mac。第二次是2005年,由于IBM无法解决PowerPCG5的功耗和散热问题,再加上Intel的产品路线图更有吸引力,Apple时任CEO乔布斯决定全面转向Intel设计和生产的x86架构芯片。后一次转型非常成功,见证了Mac性能的大幅提升和市场份额的复苏。但是,从2013年开始,媒体上频繁出现关于Apple不满于Intel芯片、计划以自研芯片取而代之的报道——2020年,谣传终于成真。

Apple转向自主研发芯片的原因有好几个。首先,Intel近年来的技术和产品进步缓慢,越来越不能满足Apple对性能提升的需求。其次,通过自主研发iPhone使用的A系列芯片,Apple已经积累了充足的芯片设计经验。再次,ARM架构日臻成熟,与x86-64架构在专业计算领域的差距日益缩小,让Apple有了以前者替代后者的底气。最后,作为全世界收入和市值规模最大的公司,Apple不但有足够的资源支撑芯片研发,也有足够的能力应对由此产生的风险;即使尝试不成功,也不会造成伤筋动骨的影响。

十四年前,当Apple放弃PowerPC、转投x86时,很多人认为这是一个时代的结束:Mac不再坚持独特的技术路线,在硬件层面与一般PC的差异日益缩小,仅在软件层面维持差异。十四年后,Apple却带着自主设计的M系列芯片归来,而且成为了第一个全面转向ARM架构的主流电脑厂商。2021年发布的M1Max,以及2022年发布的M1Ultra,将Apple自研芯片的触角进一步伸到了高端个人电脑和工作站级。至此,Apple转向自研芯片的尝试以全面胜利告终,下一代芯片M2也在路上了。

除了性能优势之外,M系列芯片的市场策略也颇为老道:首先在MacBookAir、MacBookPro两款笔记本以及MacMini便携台式机产品中推出;在取得市场认可之后,(在价格层面)向上延伸至iMac台式机、向下延伸至iPadPro平板电脑;最后进一步向上延伸至MacStudio工作站、向下延伸至iPadAir平板电脑,形成完整的产品线覆盖。尤其是在iPadAir当中使用性能强大的M1芯片,让其他所有平板电脑厂商处于尴尬境地,很难拿出像样的反击手段。

这种现象再次证明了强大的消费业务对“硬科技”研发的重要意义——Apple拥有销量庞大、覆盖各类用户层级的消费电子产品线,因此可以游刃有余地为自研芯片选择应用场景,稳步有序地实现芯片业务的扩张。在制造方面,Apple的重要性和体量使得台积电不得不予以认真对待,保质保量完成供货。可以想象,如果是一个独立厂商设计出了性能强大的PC级ARM架构芯片,在缺乏消费业务支撑的情况下,也很难在短期内将其推广开来。要知道,从2020年6月Apple官方宣布将换用M1系列芯片,到2022年3月整个Mac系列换装完成,只花了21个月而已。

截止2022年3月,Apple已经实现了在全部主力硬件产品中的芯片自研化:iPhone和HomePod使用A系列,Mac和iPad使用M系列,iWatch使用S系列和W系列,AirPods使用H系列。这种全面自研化不是出于计划,而是产品发展的自然结果。Apple构筑的生态系统足够强大,利润足够丰富,在产业链中的地位足够重要,从而具备了以合理的价格部署高性能自主设计芯片的能力。如果一个规模远小于Apple的硬件厂商要强行仿效,那么结局将是不言而喻的。

Apple的资金储备非常强劲:截止2021年底,现金及短期投资规模之和为639亿美元,而且其长期投资足以清偿一切债务;上个季度的经营现金流高达470亿美元。因此,我们完全可以认为,Apple有能力以自主研发、投资或并购的方式,进军一切“硬科技”领域,只看它乐不乐意而已。在军事上,数量本身往往即意味着某种质量;

同理,在商业上,足够强大的财务资源往往即意味着技术实力,因为只要出价足够高,总归有人会乐意出售。对于这一点,Amazon可能更有心得,因为它的自研芯片、机器人和自动驾驶业务全是来自并购。而单纯寄希望于通过某种技术创新而实现单点突破的公司,成功的概率非常渺茫。就像一句成语:“欲速则不达。”

Microsoftvs.Amazon:不同出发点的殊途同归

有趣的是,观察Microsoft和Amazon的发展轨迹,可以发现某种“异曲同工”或“镜像”:前者立足于ToB,向ToC扩张,近期收购ActivisionBlizzard更凸显了这个战略;后者立足于ToC,向ToB扩张,在JeffBezos卸任后的新一代CEO正是来自AWS。我们可否称之为“殊途同归”?虽然在上文已经对两家的发展轨迹进行了粗略探讨,但在本章我们将进行更细致的分析。

Microsoft:以ToB为支点进军ToC,反反复复二十余年

自从2014年SatyaNadella就任MicrosoftCEO以来,Azure云计算业务取得了巨大进展,成为唯一能与AWS扳手腕的公有云服务。截止2021年底,Azure在全球IaaS&PaaS市场占据了22%的份额,仅次于AWS,并已经达到后者的2/3。Microsoft的云计算转型,远比Oracle、IBM等老一辈信息技术巨头更成功,因此市值也将它们甩下了一大截。

MicrosoftAzure取得成功的原因有很多,但最重要(也是其他公司最难以仿效)的一点是在企业客户方面多年累积的优势。具体而言:

在MicrosoftAzure的竞争对手当中,AWS虽然没有对企业客户的历史积累,但是其销售能力非常强大,而且先发优势过于明显,所以仍然维持着市场领先地位。而GoogleCloud则既缺乏历史积累,也没有足够的对企业销售能力;Google内部流行的主要是21世纪诞生的消费互联网文化,也就是引领风气之先,在用户意识到需求之前就去创造需求——这恰恰不讨企业客户尤其是大客户喜欢。

云计算业务的强劲增长,使得Microsoft更有本钱发起对ToC业务的进攻,主攻方向在于游戏,其中最令人注目的举动是2021年对ZeniMax的收购、2022年对ActivisionBlizzard的收购。自从1990年代后期涉足游戏内容业务以来,Microsoft对游戏业务的经营已经超过25年;从2000年发布初代Xbox主机、经营游戏平台业务开始,也经历了22年。

这个漫长的过程经历了很多失败,恐怕也只有Microsoft这样拥有近乎无限资源的公司能够支撑下来。总结下来,Microsoft的游戏扩张之路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

1.从1995年开始,Microsoft成立了游戏发行部门,并收购了一批游戏工作室,由此诞生了《微软模拟飞行》《帝国时代》等一批优质PC游戏。不过,当时游戏市场的主流在主机平台,而Microsoft尚未做好准备加入主机竞争,而是与日本游戏巨头Sega合作,为后者的Dreamcast(DC)主机提供软件和技术支持。遗憾的是,Sega在与Sony的竞争中败下阵来,Microsoft被迫重新考虑自己的选择。

2.2000年,Microsoft发布了初代Xbox主机,与Sony、Nintendo两大日本主机厂商展开竞争。在BillGates的计划中,游戏主机承载了让Microsoft占领客厅、进入消费者日常生活的使命,战略意义很高。当时Microsoft的收入和市值如日中天,有足够的资源可以投入硬件领域的竞争。此后几年,Xbox建立了强大的内容生态,给当时的行业领先者SonyPlayStation2制造了一些麻烦。

3.从2007年开始,全球金融危机促使Microsoft调整策略,时任CEOSteveBallmer也不再像以前那样重视游戏。Xbox360游戏主机因为成本过高而且出现严重技术故障,一度造成了巨额亏损。结果就是Microsoft的游戏业务出现了一定的收缩,许多自研工作室被出售或关闭,投资者甚至猜测Microsoft终将退出游戏业务。

4.2014年SatyaNadella接任CEO之后,第一次重要收购的目标就是《我的世界》开发商Mojang——这意味着游戏业务再次成为一个发展重点。此后几年,Microsoft致力于打通Xbox主机和WindowsPC平台,以“跨平台会员体系”吸引主流玩家;同时不断通过收购加强自研能力,直至2022年初发起震惊世界的、游戏行业历史上最大的一次收购。

事实上,在2021年完成对ZeniMax的收购之后,Microsoft的自研游戏阵容已经非常完善:在射击品类有《光环》《战争机器》《毁灭战士》《雷神之锤》《德军总部》,在角色扮演品类有《辐射》《上古卷轴》《废土》《天外世界》,在竞速品类有《极限竞速》,在即时战略品类有《帝国时代》《光环:战争》,在沙盒品类有《我的世界》。在收购ActivisionBlizzard之后,Microsoft将进一步稳固在射击、角色扮演两个流行品类的优势地位。

耐人寻味的是,在历史上,Microsoft几乎所有的优质自研游戏都是源于收购;为Xbox平台开发游戏的独立游戏开发商,很大一部分最终都被Microsoft收购了。这种“外延式扩张”当然会造成许多管理上的问题,通过收购获得的工作室很多又被拆分掉了,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

应该承认,目前Microsoft的游戏战略,比以前更加清醒、务实。它意识到了,如果单独比拼游戏主机平台,Xbox很难打败SonyPlayStation;如果单独比拼游戏内容,它也不过是一个规模较大的内容商,收入甚至小于腾讯;如果要比拼游戏主机之外的平台,那么在PC端已经有了强大的Steam,在移动端已经有了AppStore和GooglePlay。上述任何一个领域单独拿出来,Microsoft都没有多少胜算。

因此,Microsoft的选择是:打通Xbox主机端和WindowsPC端,然后进一步通过云游戏打通移动端,打造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跨平台”发行和渠道体系。当Sony和Nintendo仍然在以“独占游戏”为自家主机的卖点时,Microsoft早已放弃独占策略,转而鼓励跨平台内容,并将自己的游戏会员体系XboxGamePass扩展到PC端。

相比之下,老对手Sony的应对方式要保守得多:没有对会员免费首发游戏的计划;云游戏服务仅覆盖PlayStation主机和PC,暂未延伸至移动端;会员使用云游戏服务的代价也要略高一些。与其说这是差异化竞争,倒不如说是一种无奈——Sony缺乏云计算技术优势,它的云游戏还要使用Azure的基础设施。它唯一的优势在于内容的数量和质量;可以想象,一旦这个优势也被追上,又会发生何等惨剧?当Microsoft收购ActivisionBlizzard的消息传出时,Sony花费27年建立起来的游戏生态,走到了岌岌可危的边缘。

可以看到,LinkedIn和Bing这两项消费互联网业务,处境比较尴尬:前者是垂直领域的领先者,可是横向扩张的空间有限,战略意义不明显;后者理论上有很大的市场空间,可是在Google这个过于强劲的对手的重压之下,毫无翻盘的希望。在长期,Microsoft只能寄希望于将它们与自身的ToB业务结合起来,产生类似于“游戏+云计算”的协同效应——希望不是很大。反而是其中规模最小的Surface硬件业务,蕴含着一定的战略潜力。

Surface是Microsoft第一个真正实现了商业成功的智能硬件产品线。很多用户至今还记得Zune音乐播放器,它曾经被寄予与iPod竞争的厚望,最终却沦为笑柄;以及搭载了WindowsPhone操作系统的Lumia手机,Microsoft不惜收购了Nokia的手机业务,最后却连整个WindowsPhone生态都被放弃。所以,当初代Surface于2012年发布时,就算是最乐观的人,大概也不敢预测它能够持续十年以上,并且从2015年开始实现盈利。

我们很难衡量Surface究竟有多成功,因为市场调研机构往往会把它的不同型号拆分到“平板电脑”(Tablet)、“笔记本电脑”(Laptop)乃至“桌上电脑”(TablePC)等多个领域,从而低估其市场份额。如果我们粗略地把Surface归类为“平板电脑”,那么2021年第四季度,它的销售额大致相当于AppleiPad的30%,全球市场份额居于第三或第四位——第二位是Samsung;如果GoogleChromebook算一种平板电脑,它的市场占有率可能也高于Surface。

仅仅从收入、利润或市场份额看,Surface似乎不是很重要。不过,从战略视角看,这条智能硬件产品线至少具备两个不可替代的意义:

Zune,Lumia,Surface:Microsoft消费硬件进化论

为什么Surface能成功,而Lumia手机却失败了?一个重要原因是,前者搭载了台式机使用的Windows8/10/11操作系统,从而具备了强大的“生产力”;后者搭载的却是WindowsPhone7/8,一个悲惨的“四不像”。让很多用户选择Surface的主要因素就是它能运行Office等生产力工具,而且与PC端实现无缝互动。对于那些希望让平板电脑同时承担娱乐和工作职能的人而言,Surface可以在办公室之外的场景发挥重要作用(经常随时随地加班的中国用户可能对此深有体会);在这种场景下,Microsoft生态系统可以拥有与Apple生态系统同样不可或缺的用户黏性。

只要理解了上面的一切,我们就能理解为何Microsoft决定从2020年起彻底放弃WindowsPhone生态,仅保留搭载Windows10/11系统的Surface产品线。无论是AppleiPad/Mac设备还是Android设备,在便携性、娱乐性和工业设计方面都达到了极高水平,而Windows生态与其竞争的最大优势在于生产力。Surface找准了自己的定位——生产力与娱乐兼顾的最佳组合,或具备一定娱乐功能的入门级生产力设备。这是Microsoft所擅长的战场,尽管它尚未取得全胜,但前途至少是值得期待的。

需要补充的是,Microsoft在ToC业务上暴露出了这么多缺点,恰恰是因为它是唯一一个有资格角逐ToC巨头地位的ToB公司。在1990-2000年代与它互有胜负的那些传统软件巨头,在业务和财务上都被甩出了很远的距离,可能永远不会获得同样的挑战资格。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认为,若IBM、Oracle等公司得到进军消费市场的机会,其表现会比Microsoft更好。

Amazon:ToB和ToC均在进攻,但是态势不同

作为Amazon的利润担当和“现金牛”,AWS面临着MicrosoftAzure的挑战。GoogleCloud的增速固然很高,不过规模尚小;Azure才是真正的心腹之患。让Amazon股东高兴的是,从2021年二季度开始,AWS的增速持续回升;根据管理层的解释,这一方面是由于企业客户的需求在后疫情时代集中爆发,一方面也是由于销售团队的扩大。

迄今为止,AWS仍是全球规模最大、功能最完善的公有云服务,而且仍然是大批技术标准的实际制订者。只要它能将自身与Azure的收入增速差距控制在10个百分点以内,就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上文提到个,考虑到AWS的营业利润率高达30%,它完全可以以激进的价格战打击竞争对手;既然它还没有这么做,就说明问题还不是很严重。

对于Amazon在生鲜和本地电商方面的扩张,我们将在后续章节详细分析。Amazon管理层在这个领域投入的精力,很可能超过了AWS——因为后者是一个成熟的强势业务,前者则是一个发展初期、谁也不知道路径的业务。接下来我们主要分析Amazon的娱乐业务,它的重要性无法体现在财务报表中,所以经常被投资者忽视。

根据ComScore的统计,截止2022年初,AmazonVideo可以触达63%的美国OTT(电视机顶盒)用户,仅次于Netflix和YouTube,遥遥领先于其他长视频平台;Amazon占据了美国OTT用户观看时长的9%,仅次于Netflix(26%)、YouTube(24%)和Hulu(13%)。其中,YouTube主要是一个PUGC平台,长视频占比较低,付费会员还在发展中;Amazon的主要竞争对手,其实只有Netflix和Hulu而已。

进入2022年,AmazonVideo在内容领域的进攻态势有增无减,其中包括与美国NFL签订的为期11年的《星期四晚间橄榄球》(ThursdayNightFootball)独家播出协议,即将于9月开播的《指环王》系列剧集,以及多部由Amazon独家播出的大电影。现在,AmazonVideo几乎就是一个缩小版的Netflix,能够与后者提供相似数量、相似品类的内容,只是内容质量和影响力尚远远低于后者。

肯定会有人好奇:在Netflix强大的先发优势以及对内容的深刻理解面前,Amazon究竟有什么竞争力?后者固然可以砸钱,但前者也不缺钱,而且砸钱做内容的商业模式就是由Netflix引领出来的。答案在于捆绑销售和价格优势。在美国等大部分国家,购买AmazonPrime会员(14.99美元)即自动获得Video会员资格;如果单独购买Video会员,则仅需要5.99美元。而Netflix的三个档次会员价格分别为9.99美元、15.49美元和19.99美元,用户成本明显更高一些。

你或许会认为,鉴于Netflix的内容优势明显,这样一点价格差异算不了什么。问题在于,对于已经购买了AmazonPrime会员的人而言,AmazonPrimeVideo相当于是白送的,Netflix被迫进入了一场不平等的竞争。2021年四季度,AmazonPrime有2亿会员观看过视频,而Netflix的全球会员也不过2.21亿。作为一个行业的领先者,在用户基数上被第二名追到这么近的距离,已经足够产生危机感了。

在美国和欧洲发达国家,Netflix还可以稳坐钓鱼台,因为那里的用户早已养成观看习惯,而且对价格不太敏感。然而,在印度、拉美等新兴市场国家,Amazon的捆绑销售可能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要知道,AmazonPrime会员除了绑定视频,还绑定了音乐、游戏、电子阅读、直播频道等一堆数字内容服务,这对于尚未形成使用习惯、预算又有限的用户可能很有吸引力。恰好近年来Netflix的发展重点也是海外新兴市场,可以想象,它与Amazon在用户方面的竞争将会日趋激烈。

外界往往忽略了一个事实:Amazon对媒体及内容业务的扩张早在1998年就开始了,当时它的第一次重大收购目标就是IMDb电影资料库。因为早期的Amazon是一家网上书店,书籍本身就带有内容属性;此后多年,它也从未放弃过对内容业务的野心:

Amazon扩张内容业务,显然不是为了与AmazonPrime会员形成交叉销售,因为这个会员单纯依靠免费送货服务就可以卖得很好了。我们应该从更高的层面思考这个问题。首先,就像Microsoft通过云游戏与自身的Azure云服务产生协同性一样,Amazon也可以通过流媒体平台与自身的AWS产生协同性。

其实,从AWS成立之日开始,Amazon内部业务就是它最大的单一客户(只是不会显示在财报上);Amazon电商平台的对存储和算力的庞大需求,推动了AWS的快速增长,从而使其能为外部客户提供更全面、更廉价的服务。现在,AmazonPrimeVideo可以继续扮演这种内部驱动力的角色。附带说一句,Netflix使用的也是AWS云服务(正如Sony云游戏使用的是Azure云服务)!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Amazon在ToB和ToC两个方向均在进行扩张,但是形势的复杂程度完全不同。在ToB领域,AWS的领先优势仍然明显,主要是沿着既定轨道加大投资,在更多国家推出更多服务种类,同时增强在SaaS层的存在;这不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主要比拼的是执行力。

FromToBorToC“跨境扩张”的难点所在

Microsoft以ToB业务为出发点进攻ToC,Amazon以ToC业务为出发点进攻ToB,二者迄今均已取得了不错的成效。那么,谁的效率更高、表现更好呢?公允地说,是Amazon。我们只需要注意到如下事实,即可得出上述结论:

消费者和企业客户存在太多区别:前者比较感性、决策周期较短、用户体验要求极高,后者比较理性、决策周期较长、不太重视用户体验;面向两者的销售体系并不通用,一个品牌的号召力往往不能无缝地同时覆盖两者。换句话说,一只“大笨象”可以做好企业生意,甚至会被企业客户认为稳重可靠;在消费者那边,“大笨象”却几乎毫无可取之处。

2000年,Microsoft发布的初代Xbox游戏主机,就是这样一只“大笨象”:缺乏工业设计,傻大黑粗,塞满了笨重的标准化硬盘和DVD光驱,就连名字也有点拗口。这样一台设备,非常不适合放在客厅或起居室里,连搬运都很吃力,仅此一条就注定要失败。彼时彼刻,Apple正在通过工业设计推出一个又一个爆款消费级产品,Microsoft却没有从中学到任何东西;此后十年双方的消长,在此刻其实已经决定了一半。

笨重的初代Xbox主机,塞下了太多部件

到了下一代Xbox360主机发布时,Microsoft不仅再次因为成本过高而蒙受巨额亏损,还因为品控不力而酿成了“死亡三红”恶性故障。幸亏竞争对手Sony也犯下了类似错误,Microsoft的损失才得到了一定的控制,否则Xbox系列主机可能早已二代而终。

在其他消费级业务中,Microsoft不停地重复着恶性循环:由于产品设计不佳,导致用户体验不好,只得砸钱(降价或收买合作伙伴)解决问题,同样的问题又会在下一代产品中出现。直到实在无钱可砸,或者管理层不再愿意付钱,该业务遂关门大吉或无限期停滞。这样的命运,曾经出现在Zune音乐播放器、Lumia手机、Kinect体感设备、HoloLensVR设备身上,还曾差点出现在整个Microsoft游戏业务身上。

在企业级业务上的大量积累,本来应该使Microsoft获得一定的技术优势,以构成对消费端的“降维打击”——这是很多投资者一直盼望的。遗憾的是,企业级业务往往会使Microsoft背上历史包袱,用做企业产品的思路去做消费产品生态,由此导致了WindowsPhone的悲剧,以及Microsoft彻底退出智能手机市场。

2010年,智能手机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Android羽翼未丰,Nokia等传统厂商未能及时推出自己的软件生态;而Microsoft拥有WindowsCE、WindowsMobile等早期移动操作系统的积累,在理论上具备以Windows生态实现PC端和移动端“大一统”的可能性。然而,WindowsPhone操作系统的短暂历史,就是一部合作伙伴的血泪史:WP7抛弃了以前版本的一切应用生态,第三方开发商必须从头开始;WP8则不支持大部分旧设备的升级,从而惹怒了第三方硬件商和最支持WP的老用户。到了2015年,WP系统又被全面改版为WindowsMobile10,整个应用生态再次重启;不过反正也没什么区别了,因为Microsoft已经彻底输掉了智能手机市场的竞争。

有趣的是,自从2014年SatyaNadella接任CEO以来,Microsoft的各项消费业务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复苏。这是否说明新的管理层更擅长消费业务,或者对企业文化进行了面向消费者的改造?不一定。还有两个更合理的解释:第一,Microsoft交了这么久的学费,总归交到了一个量变到质变的临界点,开始懂得服务消费者了;第二,云计算为Microsoft创造了巨大的利润和现金流、提升了团队士气,使得消费业务获得了更多资源和更宽松的条件。如果在未来3-5年内,Microsoft的各项消费业务能继续取得不错的战绩,我们才能说它的“从ToB到ToC”的扩张取得了全面胜利。

反过来说,为何Amazon从ToC到ToB的扩张,成效明显更快、代价也较小呢?运气因素是很重要的,这种成功可能不具备广泛的指导意义——Google和Meta对ToB业务的扩张就远远没有那么高效。然而,Amazon的成功仍然有很多值得学习的地方,其中的核心驱动力可以称为“消费互联网公司的天然活力”。

消费互联网是人类历史上边际成本最低、规模效应和网络效应最高的一门生意。因此,消费互联网公司必须是“快公司”,极端重视产品迭代和客户服务的效率,才能在九死一生的竞争中存活。必须指出,企业级业务不一定需要“快公司”,很多企业客户重视稳定远胜于重视效率。但是,在云计算这个全新的领域里,快速反应就意味着制订技术标准、掌握话语权、塑造客户使用习惯。

从2003年夏AWS负责人AndyJassy提出云计算的初步理念,到2005年AWS基础云服务小范围测试,只过了不到两年;又过了三年,AWS的“数据库、存储、分布式计算”三位一体的能力已经完全成型。我们很难想象,在消费互联网行业之外的任何一家公司,能够在这么重要的业务上达到这么高的效率。

严格地说,Google在云计算业务上的扩张效率也不低:2008年宣布,2010年开始提供存储服务,2012-13年开始提供计算服务,2016年以后即稳居全球公有云IaaS&PaaS市场的前三名。相比之下,IBM从2013年才通过收购进军云服务,Oracle则直至2016年才开始提供公有云服务;缓慢的反应速度,使得这两家传统软件巨头永久失去了在云计算市场领先的机会。在中国的情况也差不多,阿里巴巴是最早拥抱云计算趋势的公司,其次是腾讯;在传统信息科技公司当中,只有华为及时做出了反应。

换一个角度思考,消费互联网公司之所以具备更高效率,除了行业本身的特性使然,或许还有企业发展阶段的原因——想当年,Microsoft、Oracle创立之初,都曾经以“快公司”而闻名!在任何企业的初创期,组织结构总是比较扁平,管理层总是有危机意识,部门内耗也还不太严重。随着组织规模扩大,官僚主义不可避免地产生,管理层和早期员工也逐渐开始自满、出现路径依赖。二十年后的互联网行业会不会像今天的传统软件行业那样低效率?或许用不了二十年?

AWS宣称,它能取得成功是因为能更好地服务客户,归根结底是因为它具备JeffBezos所谓的“第一天思维”:专注于客户,避免官僚主义,勇于孵化新能力,接受而不害怕失败,组织结构灵活,以有创造力的小团队为基础,优先考虑长期价值而非短期价值,等等。上述“第一天思维”是Amazon特有的吗?显然不是。任何创业公司在取得初步成功的阶段,大概都具备“第一天思维”;随着组织结构的膨胀,又不可避免地转向“第二天思维”。其实,很多Amazon内部员工也在抱怨官僚主义和组织运转不灵,今后类似的抱怨可能会越来越多。

在国内,很多投资人曾经拼命鼓吹字节跳动、拼多多、快手等“新一代公司”具备高超的执行力或组织效率,远远强于腾讯、阿里巴巴、百度等“上一代巨头”;经过2021年的残酷风浪,上述神话已经破灭了一半。即便神话是真的,一家仅有10年历史的公司的组织效率高于有25年历史的公司,也不是什么难以解释的事情,前者终归也会遇到后者的一切麻烦。

JeffBezos所标榜的“亚马逊第一天思维”

有必要强调一点:效率或反应速度从来不是决定商业竞争成败的唯一原因。无论在消费级还是企业级市场,客户有时候喜欢产品快速迭代,并愿意接受新产品的瑕疵;有时候则喜欢“慢一些但稳一些”的产品,甚至为此付出溢价。

不过,在大部分情况下,“快公司”要把速度降下来是比较容易的,“慢公司”要把速度提升上去则比较困难。或许这能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为何从ToC业务向ToB业务的扩张,要比反向的扩张稍微容易一些。

Alphabetvs.IBM:硬科技的核心问题在于应用场景

IBM是中国人非常熟悉的一家信息科技公司。它不但主宰了计算机行业在PC出现之前的历史,而且亲手创造了PC产业。虽然在1980年代一度陷入危机,但是从1990年代开始,IBM在LouisGerstner的领导之下成功回到了一线巨头的位置(尽管仍然远远落后于Microsoft这样的新一代公司)。IBM对人工智能的投资可以上溯到1990年代,很多人至今还记得“深蓝”超级电脑在国际象棋中击败人类的报道。2010年代,IBM又推出了Watson这个“基于自然语义的人工智能解决方案”,试图以此为支点彻底改造人类的商务和政务活动。

然而,2022年4月的IBM,市值仅有约1100亿美元,远远低于上文提到的“五大科技巨头”。IBMWatson早已沦为历史遗迹,现在人们印象最深刻的是Alphabet(Google)开发的AlphaGo在围棋中击败人类的一幕;Alphabet与Amazon、Microsoft一道,成为了新的人工智能三巨头(有人认为Meta是第四巨头)。无论人工智能在今后二十年能发展到什么阶段,IBM的受益程度将注定小于Alphabet这个后辈。

IBM和Alphabet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此消彼长,原因固然很多,但最根本的原因是:前者没有找到最合适、性价比最高的应用场景,而后者找到了。因此,Alphabet是在沿着阻力最小的路径前景,基础研发和应用之间形成了良性循环;而IBM的惊世豪赌则以惨败告终。“后人哀之而不鉴之,则使后人复哀后人也!”

IBM:一部追逐“硬科技”应用失败的总记录

在中国资本市场趋之若鹜的“硬科技”领域,IBM一直不缺乏成果。毫不夸张地说,越是前沿、越是不接地气的研究方向,IBM的存在感往往就越强;如果一项研究项目还停留在实验室里,那它很可能就是IBM精通的项目。

当下最典型的例子是量子计算(QuantumComputing),被学术界视为传统(电子)计算机的潜在颠覆者,但是离大规模实用还非常遥远。IBMQSystemOne不但是世界上第一部基于线路(Circuit)的量子计算机,而且是第一台投入商业运营的量子计算机。虽然实际商业价值非常有限,这个成就仍然得到了无数媒体的报道,并且必将在IBM印发的各种PPT当中反复被强调。

IBMQSystemOne,世界上第一台量子线路计算机

熟悉历史的人不妨大胆预测:一旦量子计算开始大规模投入实用,IBM的领先地位即使不丧失,也会大打折扣。这家老牌科技公司有能力维持基础研发投入,却总是在寻找应用场景上落后于那些更新潮、更灵活的公司——以前是Microsoft,现在是Alphabet。我们不需要寻找遥远的例子,只需要回顾IBMWatson这个高开低走的大型泡沫就足够了。

机器学习是人工智能的一个重要分支,而且从1990年代开始逐渐发展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在这份研究报告中,我们没有必要讨论二者的微妙区别,只需要了解机器学习更重视大数据、强调通过海量数据的训练去自动提高算法精度即可。沿着这条道路发展下去,算法可以代替人类解决越来越多的智力问题,就像机器已经代替人类解决了大部分体力问题一样。有人将机器学习视为下一次工业革命的核心技术,并非没有道理。

IBM不可能缺席如此重要的前沿技术。早在2016年,它就启动了Watson项目,目标是在自然语义下实现复杂的人机问答。也就是说,用户可以以日常语言向计算机提问,无需将其转换为代码,即可获得专业的、可理解的回答。2011年1-2月,IBMWatson取得了一个万众瞩目的开局:在美国历史最悠久的电视智力竞赛节目“Jeopardy!”当中击败了两位人类冠军,并获得了100万美元的大奖。同年,IBM宣布Watson已经达到了医学院二年级学生的知识水平。

雄心勃勃的IBM决定利用Watson改造整个西方世界最复杂、资源浪费最大的行业——医疗,而且一上来就聚焦于难度最高的癌症诊疗。2013年,包括德克萨斯大学MDAnderson癌症中心在内的三家大型医疗机构与Watson签约合作;IBM市值的历史最高点,也恰好出现在这一年(比现在高25%)。2015年,WatsonHealth正式成为了IBM旗下的一个独立部门。与此同时,Watson在教育、交通、工程、政务、天气预报等领域也得到了一定的应用。人们有理由相信,IBM将成为机器学习产业化的最大受益者之一。

说到底,IBM选择医疗作为突破口,本来就错了,因为医疗涉及到太多既得利益,又有太多伦理问题;选择癌症诊疗作为细分市场突破口,更是大错特错,因为医疗机构对于癌症这种重症的治疗手段必然是非常保守的,很难相信人工智能;选择以自然语义提供癌症诊疗建议,更是人为增加难度,妄想一步登天。事实上,直到2020年,医疗机构仍然在抱怨Watson对日常语言的理解能力不足。

IBM对Watson从希望到绝望的全过程,形象地体现在其年报中:2012年仅提及8次Watson,此后逐年剧增至2016年的131次,然后又一路回落至2021年的6次。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Watson有过回光返照的势头,可那是由于疫情期间个人用户大量使用Watson语音助手所致,与“高大上”的医疗服务没有关系。

假如IBM没有选择医疗这个极难改造的行业作为突破口,而是从一开始就聚焦于教育、交通等相对容易改造的行业,或许Watson的命运会大不相同。换一个角度想,IBM可不可以把Watson做成纯粹的消费应用,例如智能家居产品或智能机器人?毕竟,“自然语义识别”对消费者有很强的吸引力,即使是Siri和Alexa这种半吊子智能语音助手都能赢得用户青睐,何况是水平更高的Watson?可惜,历史不容假设。好高骛远、一味追求改变人类历史的结果,就是成为人类历史的笑料。

由此可见,Microsoft在2007-3014年的困难时期,坚持不放弃消费级业务,反而一次又一次对智能硬件市场放弃冲击,又是何等高瞻远瞩。那是进入21世纪以来Microsoft与IBM市值差距最小的时期,也是两家走上根本性道路分歧的时期。附带说一句,IBM可能是历史上的所有信息科技巨头当中,唯一一家从未认真考虑开展任何消费互联网业务的公司。

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提到:“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便构成基础。”对于企业而言,基础研发是比较高级的工作,必须以前台业务部门提供现金流、应用场景和生态系统支撑。这个道理本来是非常直观、不言自明的,遗憾的是,无论在美国还是中国,真正理解的人似乎不多。

Alphabet:最远大的理想,以及最接地气的生意

按照Alphabet管理层的说法:“我们计划向中小企业提供……在线上和线下获客之间无缝切换的能力,范围应该大大超越它们的邻近地区。”在实体商品方面,Google允许零售商标注存货状态(是否有货)、送货选择(是否支持配送到家/路边提货);在服务方面,Google在部分地区开放了订票、酒店预订乃至服务预约功能。这些功能,在中国大多被归类于“本地生活服务”,看上去似乎缺乏技术含量。事实恰恰相反,Google通过强大的算法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大数据、机器学习),提高了商家与用户的匹配效率,从中获得了大量收益。

GoogleMaps可以提供本地商户的细节和评分

一个严肃的问题:究竟什么是“硬科技”公司?

究竟什么是“硬科技”?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1年4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应该属于以下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与此同时,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创新类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当中,人工智能是无可争议的宠儿,炙手可热的程度可能仅次于半导体和集成电路。提到人工智能,大部分投资者马上就能想到两家公司的名字:已经在港股上市的商汤科技,以及申报科创板但尚未过会的旷视科技。在一级市场赫赫有名的“AI四小龙”当中,它们是最早申报上市的两家,显然符合资本市场对“硬科技”的定义。

商汤和旷视都是比较纯粹的ToB公司,产品应用范围还比较狭窄,营业收入有限,所以均处于亏损状态。2021年,商汤的经调整净亏损率高达30.2%;旷视尚未披露2021年度数据,但是上半年其扣非净亏损率高达138.8%。投资者对这种巨额亏损的意见并不一致,有人认为“硬科技公司”就是应该在早期多亏钱,有人则希望尽快缩小亏损并提出盈利路线图。在2021年以前,国内资本市场的对人工智能企业的风险容忍度还是比较高的,进入2022年以后则出现了明显的收缩。

从招股书及财报披露数据看,旷视和商汤的客户集中度都比较高,对大客户比较依赖——2021年上半年,旷视前五大客户贡献了25%的收入,商汤最大的一个客户就贡献了23%的收入。此现象很好理解:这两家公司均未直接掌控应用场景,既缺乏消费级客户,也缺乏中小企业客户;至少在现阶段,它们必须先把自己的技术解决方案卖给大型企业,由后者负责应用场景和客户服务。事实上,很多“硬科技公司”目前实践的都是这种商业模式。

那么问题来了:假设一家拥有类似技术研发能力的公司,恰好也有庞大的消费级业务,而且可以将自身的研发成果直接应用到消费场景中,那它还算不算硬科技公司?

那么问题又来了:为何上述互联网巨头没有被称为“硬科技公司”,反而经常被列为硬科技的对立面呢?是因为它们在消费端太成功了吗?是因为它们直接介入了应用场景吗?还是因为它们的业务规模实在太大,外界难以准确辨认哪些部分的技术含量较高?无论是哪个原因,它们都是因为自己“过于成功”而受到惩罚。

2021年,商汤和旷视的研发费用之和约为48亿元(注:旷视未披露年度数据,按上半年数据的两倍估算);美团、百度、腾讯、阿里巴巴的研发费用分别是这个数字的3.5倍、5.2倍、10.9倍、12.1倍。当然,研发费用是一个局限性很强的财务指标,不能单独代表企业的研发实力;而且互联网巨头的研发团队需要分散到许多个不同的方向。然而,只要腾讯或阿里将其研发资源的十分之一投向人工智能方向,就足以与两家“硬科技公司”的投入旗鼓相当了。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认为,互联网巨头的硬科技水平会弱于纯粹的“硬科技公司”。

肯定会有人这样反驳:“但是互联网巨头研究硬科技仅仅是为了加强自己的垄断地位,与整个社会无益。只有纯粹的硬科技公司会向全社会输出技术。”很可惜,这种臆想是错误的。互联网巨头也会向外部输出“硬科技”研究成果,不是因为它们的心肠有多好,而是因为这是一门能赚钱的生意。

“机器学习即服务”(MachineLearningasaService,MLaaS)是云计算领域的一个新方向,也是各大公有云平台的兵家必争之地。根据《福布斯》杂志预测,2020年全球MLaaS市场规模即已达到73亿美元,2024年将增长到306亿美元。

进一步说,以云服务的方式向大量客户提供标准化的机器学习工具,有助于大批企业和组织享受到最新的技术进步,从而减少技术上的不平等。就像Alphabet在2021年财报中所说:“互联网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均衡器(Equalizer)。”如果我们不是以互联网的方式,而是以传统软件服务的方式去交付机器学习能力,那么必然只有最大的一些组织有能力享受。难道硬科技成果不应该最快速地服务于最大多数人吗?

四大“机器学习即服务”平台功能对比

根据Alexsoft的分析,在全球最领先的四大MLaaS平台当中,Amazon和Microsoft并列第一,功能最完善;Google次之,进步势头很快;IBMWatson又次之。我们不得不再次感叹,在人工智能方面,IBM起了一个大早,却赶了一个晚集。由于收入和利润多年停滞不前,IBM已经出售了曾经最重要的WatsonHealth业务,我们很难指望它能在MLaaS领域与三大互联网巨头展开平等的竞争。讽刺的是,按照部分国内投资者的标准,IBM肯定算一家“硬科技公司”,而Amazon肯定不算。

美国科技巨头也惦记着本地零售,而且力争将其作为突破口

近年来,中国互联网巨头因为近场电商的押注而饱受争议。所谓近场电商,就是消费周期较短、对即时性和本地化要求较高的电商业务,包括餐饮外卖、到店、生鲜、日用食杂、买药、社区团购等;与线下实体的近场零售结合起来,就是所谓“本地零售”。美团、阿里、拼多多、京东均在此投入重兵,百度、滴滴也有过一定程度的参与。

问题在于,对本地零售市场的争夺恰恰是从美国开始的,阿里、美团、京东的举动均带有对Amazon的强烈模仿色彩。截止2021年底,Amazon已经在美国和英国建立起比较完整、覆盖面较广的生鲜和食杂电商体系。Alphabet虽然尚未全面下场,但也在跃跃欲试地尝试各种可能性。毫不夸张地说,美国科技巨头也惦记着线下零售的生意,并且将其作为持续改造传统经济的突破口;这丝毫没有损害它们的“技术含量”。

Amazon全面进攻近场电商:以生鲜和日用食杂为核心

2017年,Amazon以137亿美元收购了以有机食品著称的WholeFoodsMarket,标志着这家电商巨头全面进军线下零售市场。截止2021年底,Amazon在整个美国拥有599家实体零售店,其中有503家属于WholeFoods品牌(比收购之前增加了100多家);Amazon的生鲜电商业务也主要是以WholeFoods为支点组织起来的。

WholeFoods承载了Amazon本地零售的半壁江山

收购WholeFoods不是Amazon进军近场电商和实体零售的开始,更不会是结束。早在2015年,Amazon就在美国部分地区推出了TreasureTruck会员快闪店,一开始仅支持线上购买、线下提货,后来逐渐演变为实体店;目前该服务已经扩展至美国本土绝大部分地区。同年,AmazonBooks实体连锁书店开业,不过经营情况不甚良好,已经于2022年开始逐渐关闭。就在收购WholeFoods的同时,AmazonFresh生鲜电商服务也开始运营,并于2020年发展出了实体连锁店。

相对于价格高昂、强调环保和食品质量的WholeFoods,AmazonFresh明显更接地气一些,定位更接近于社区超市。二者都是彻底的自营业务,由Amazon掌握整个供应链和物流体系。接下来,Amazon的战略可能是以WholeFoods主攻高端市场,尤其是到店消费和大城市的即时配送服务;AmazonFresh主打低端市场,尤其是中小城市或时效性较弱的配送服务。与国内的服务对比,前者比较类似盒马鲜生,后者更接近淘鲜达、京东生鲜。

在历史上,与中国相比,美国的电商渗透率较低,用户习惯于在本地实体店购买日用食杂。其中有很多复杂的原因:美国地广人稀,人工成本高昂,传统零售行业发达,用户习惯很难在短期内改变。然而,2020-2021年的新冠疫情,彻底改变了美国人的消费习惯,至少让近场电商的进程加快了3-5年。咨询公司Dunnhumby的年度调查显示,疫情期间,在日用食杂采购方面,美国人对“速度”和“安全性”的要求大幅提升,而Amazon在这两方面均能获得高分;对“价格”的敏感性有所下降,而这曾经是Amazon的一个软肋。结果毫无悬念:Amazon成了最大的受益者。

当一个美国消费者于2020年上半年首次尝试AmazonFresh或WholeFoods配送服务时,他可能只是不想暴露在公共场合,又或者因为实体店排起了长队;在几个月的使用之后,这就变成了一种习惯。值得一提的是,在疫情高峰期,与大部分实体零售商一样,Amazon也出现过严重的断货现象,配送周期也一度大幅延长。这促使了Amazon进一步加强对供应链和履约能力的投资,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至于Amazon从2018年来一直大力尝试,并于近期推广到AmazonFresh线下店的“无人无现金零售”模式,也在疫情期间焕发了生命力。为了保持社交距离、避免暴露,许多消费者乐意选择自动化的结算服务。一般超市的无人结算柜台操作流程非常繁琐,往往引发了更严重的排队;Amazon却可以在部分门店做到“拿起就走”,对消费者的吸引力不言而喻。但是,在疫情平息之后,无人结算的吸引力能否保持下去,还有待观察。

那么,Amazon在日用食杂行业的扩张,是否会导致传统日用超市大批倒闭,直至引发让许多零售业人士恐惧已久的“零售末日”(RetailApocalypse)——除了电商之外的零售渠道全部垮掉?至少目前还远远没到那一步。2020-2021年,在美国日用食杂零售偏好指数(RPI)当中排名前14的,只有Amazon以电商业务为大本营,其余全是老牌连锁超市。

在疫情期间,除了Amazon之外,Target、Fry’sFood&Drug等传统零售品牌的上升速度也很快,提供配送或路边提货服务的超市也越来越多。显然,Amazon不是终结者(至少现在不是),而是鲶鱼,推动了整个日用食杂零售行业的效率提升。

事实上,Amazon在本地零售方面的投入,既是进攻性的,也是防御性的;防御的目标就是老对手Walmart。虽然后者在市值、利润以及电商业务规模方面被前者远远地甩开了,但是它在全美拥有5339家线下门店,是前者的近十倍;截止2021年底,后者在全美拥有150个配送中心,高于前者的110个。Amazon在美国消费者中的总体渗透率为65%,而Walmart线下店则是63%,Walmart线上业务也有37%——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何况Walmart从来就没有真的死掉。

对于Walmart来说,最大的翻盘机会在于近场电商,尤其是日用食杂。Walmart及其旗下的Sam’sClub在美国日用食杂零售指数的排名都比较高,在“价格”和“数字化”两项的得分尤其高。等到疫情平息,美国消费者对“速度”的要求下降、转而更重视“价格”时,Walmart可能会拿走更多的市场份额。无论如何,Walmart庞大的实体渠道和配送能力,本身就是对Amazon的不容忽视的威胁。

对比国内电商市场,我们会发现惊人的相似之处:阿里、京东均在2015-16年开始线下零售尝试并提出“新零售”概念;2017-19年,美团、每日优鲜、叮咚买菜、盒马鲜生、京东生鲜等围绕“买菜”展开了激烈竞争;

2020年,在疫情的大环境下,生鲜电商和社区团购都迎来了快速发展。如果在地广人稀、传统零售行业强势的美国,Amazon这样的科技巨头都敢于大举押注于本地零售,那么在条件更优越、更有利于互联网公司的中国,近场电商成为巨头必争之地就很容易理解了。

Alphabet和Meta以自己的方式染指本地零售

Google(Alphabet)在历史上推出过无数失败的产品和服务,往往被外界戏称为“产品坟场”。有些失败的服务广为人知,例如GoogleVideo、GoogleMusic、GoogleBuzz;有些则远离公众视线。很少有人记得,Google曾经在2013年推出过名为GoogleExpress的当日达/次日达配送服务,一开始仅限于旧金山和硅谷,此后逐步扩展至纽约、洛杉矶、芝加哥等地。如果在2013-2018年之间,你曾经在这些城市看到过打着Google商标的汽车,那么它们多半隶属于GoogleExpress自有的配送车队。

与Amazon不同,Google既没有自营电商,也没有电商平台业务。它的计划是与大型零售企业(包括Walmart、Target、Costco等等)以及本地商超合作,通过Google平台接收订单,以算法自动分配到最近的线下零售店,然后由自营车队就近配送。为了与Amazon竞争,GoogleExpress的会员费被刻意设置为略低于AmazonPrime。遗憾的是,这项业务从来没有获得足够的用户和订单,于2019年黯然收场。

一辆GoogleExpress配送汽车

Amazon建立了庞大的自营供应链、线下场地和配送网络,从而实现标准化的快速交易闭环,这是近场电商;Alphabet没有任何供应链和物流能力,仅仅通过信息和算法提高用户的本地购物效率,这也可以视为一种近场电商。不同之处在于,Amazon可能夺走很多“小商小贩”的生意,而Alphabet则是在为“小商小贩”撮合生意,后者更容易获得舆论同情。然而,前者通过垂直整合实现的高效率、强用户体验,是后者所无法比拟的。

GoogleMyBusiness在疫情期间变得更加重要

GoogleStreetView与GoogleMaps的无缝连接

由此可以得出一个重要推论:日用食杂等“本地实体商品交易”的数字化,必然会通向酒店、旅行、休闲娱乐等“本地服务交易”的数字化。国内互联网从业者应该很好理解,“到家服务”和“到店服务”本来就是一体两面的。未来有一天,Amazon是否有必要加注于近场服务?应该如何加注?没有人知道。这就是互联网行业的撩人之处,一切皆有可能。

被管理层寄予厚望的Instagram直播带货,实际效果平平,销售额与中国的直播带货完全不在一个数量级。也许在时尚、美妆等特定品类,Instagram还能做出一些交易额;在其他品类则希望渺茫,在生鲜、食杂等近场品类就更不可能了。投资者对此心知肚明,没人抱有不切实际的奢望。

美国科技巨头真的抢了线下小型零售商的饭碗吗?

无论在中国还是美国,善良的人们总是会担心科技巨头的扩张会抢走中小企业的市场份额;尤其是在本地零售领域,线下零售从业者的利益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影响。哪怕最后的赢家不是Amazon,而是Walmart或Kroger等传统巨头,对本地小型零售商也不会是什么好事。在美国,确实有许多非营利组织在呼吁遏制科技巨头在这方面的扩张。例如,前面章节曾经援引的ILSR研究报告就认为Amazon已经演变为“收费公路”,甚至应予以分拆。监管者是否应该顺应这种呼吁?

我们的观点与此相反。首先,任何企业(包括小企业)存在的目的是为客户提供服务;企业是为客户存在的,而不是相反。如果一项商业模式的变革确实有助于提升消费者效用,那么就是顺应历史潮流的。目前美国最大的六个食杂电商平台,分别采取了纯会员模式、混合模式、非会员模式,对最低配送金额和配送费的规定也有明显差异,从而给了消费者更好、更灵活的选择。难道为了保护小型线下零售商的利益,就应该剥夺消费者享受这些权益吗?

美国主流日用食杂电商平台的服务条件

其次,并不是所有小型线下零售商的利益都受到了损害。《大西洋》杂志在2017年撰文指出,零售电商的兴起导致了美国人购买服装的开支下降,餐饮、旅行消费则有所上升,对餐馆和酒店质量的要求也提高了。这就是所谓的“体验经济”(ExperienceEconomy):消费者不再愿意为了标准化产品支付高价,而更乐意为定制化的服务付钱。近场电商可能导致同样的后果,在关闭的本地零售商的遗迹上,一批新的餐饮、美业、休闲娱乐服务商将成长起来。

与此同时,本地日用品和农产品生产商反而会受益。市场研究机构MassMarketRetailer的调查显示,在AmazonFresh线下门店出售的啤酒SKU当中,只有8%属于全国性SKU(在所有门店均可买到),剩下的都是地方性品类;葡萄酒则只有12%属于全国性SKU。有趣的是,AmazonFresh门店的平均SKU数量却远远低于传统连锁零售店——也就是说,前者比后者更加本地化,更加依赖垂类和中小型生产商。

这种情况其实很好理解:在线下,为了与传统零售商形成差异化竞争,Amazon等互联网巨头采取了扶持中小品牌和私有品牌(生产商贴牌)的策略,从WholeFoods开始就是如此;在线上,由于电商货架的深度几乎是无穷无尽的,能够容得下多个品牌,还没有传统连锁商超的高昂入场费,中小品牌也获得了较大的空间。

这种现象在服装、美妆等非近场电商品类也是成立的,所以近年来美国涌现出了一大批DTC(Direct-to-Consumer)品牌,它们完全立足于线上渠道(包括独立站和平台),对传统全国性品牌构成了无休止的冲击。在此,我们更能理解Alphabet提出的“互联网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均衡器”这一说法的正确性。

美国商会(U.S.ChamberofCommerce)于2021年进行的调查显示,美国小企业有80%在数字平台(社交媒体、搜索引擎、官网等)发布产品和服务,有75%通过数字平台完成销售;如果面向消费者的小企业缺乏线上渠道,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可能下降一半左右。

此外,有80%的小企业认为Facebook有助于它们获得新客户,56%认为Facebook有助于增加销量,甚至有32%认为Facebook是自己“建立生意的基础”——这种企业一般要么采取纯线上销售,要么是所谓“鼠标加水泥”商业模式;它们广泛活跃于Amazon、Google、Instagram等一切大型平台。

还记得前文提到的一组数据吗?2021年10月的感恩节前夕,在GoogleMaps搜索“我附近的礼品店”的数量同比上升了70%。用户也不必担心跑到店里却买不到礼品,因为现在Google允许商家设定库存状态:3件以上为“有货”(InStock);1-2件为“供货紧张”(LimitedStock);大件或限量商品可以设定“仅供展示”(ODO);当然也可以是“无货”(OutofStock)。虽然Google已经不再提供配送服务,但是目前在GoogleShopping成交的本地订单当中,有1/4使用了Google提供的“路边提货”标签。

Alphabet究竟对美国本地零售市场有多大的推动作用?没人知道,反正很大。

随着年轻消费者逐渐长大,互联网平台对小型线下零售商的帮助作用会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SaaS服务商QuickBooks的调查显示,“千禧一代”(80后/90后/00后)消费者有69%依靠线上信息进行线下消费,比例远高于全体消费者。他们使用的当然不仅限于“五巨头”旗下的平台,还包括Pinterest、Discord这样的“特色社交媒体”,以及Yelp!、OpenTable这样的垂类信息平台。在大众点评选餐馆、用高德或百度地图找地点、用美团或口碑团购券进行结算——这种消费路径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是中国特有的现象,在世界上任何一个主要经济体都很常见。

我们当然不能否认,科技巨头改变了零售行业的版图,也就是改变了利益分配格局,在此过程中必然有大批小型线下零售商受损。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类似事情每天都在发生,这就是经济学上著名的“创造性破坏”(CreativeDestruction)概念。按照JosephSchumpeter的论断:“国内和国外新市场的开放,以及在手工业和工厂内部发生的组织进化,形象地展示了产业突变如何不停地从内部革新整个经济结构,不停地摧毁旧的经济结构,也不停地创造新的。这种创造性破坏的过程,是资本主义不可或缺的现象。”

监管者的任务不是打断“创造性破坏”,而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足够的补贴、支援和转型训练。无论有没有科技巨头,在任何时代,中小企业的破产率本来就很高,盈利能力本来就很低。静态地保护中小企业不受技术进步的伤害,无异于刻舟求剑。只有两件事情是必须的:保证新的中小企业不断诞生;保证在竞争中破产的中小企业主具备重新站起来的能力。

美国的科技反垄断:雷声很大,雨点较小

作为全世界最早通过反垄断法的国家,美国监管者对于具备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巨头”一直比较警惕。从计算机商用化开始,信息科技行业的历代领军者都是反垄断行动的重点照顾对象:1969-1982年,美国司法部致力于通过诉讼分拆IBM;1998-2004年,美国司法部进行了旨在分拆Microsoft的诉讼。这两起诉讼均以庭外和解告终,但是IBM和Microsoft的市场支配地位均在诉讼过程中出现严重下滑,这大概不是巧合。

从2017年起,美国舆论界关于对新一代科技巨头发起反垄断行动的呼声不绝于耳。2010-21年,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对除了Microsoft之外的“四巨头”进行了反垄断调查,并于2021年6月推出了六个针对科技巨头的反垄断法案。同年7月,拜登总统签署第14036号行政命令,指导行政部门对科技巨头的并购、数据收集等行为施加更严密的监视。同一时期,美国联邦法院系统也收到了针对多个科技巨头的起诉。上述大部分消息均得到了国内媒体及时、密集(但并不一定全面)的报道。

立法行动:八个反垄断法案,仅有两个通过概率较高

2021年6月,作为长达两年的针对科技巨头的调查的阶段性成果,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发布了六项反垄断立法草案。它们的共同特点是针对“主导性平台”,覆盖范围需满足如下条件:

可以看到,“六项法案”只针对消费互联网公司,因为企业服务公司难以满足MAU的阈值;只针对以美国为大本营或重要市场的公司,因为用户数量以美国本土为准;只针对在商业上非常成功的公司,因为对销售额和市值的要求极高;只针对在消费互联网业务上非常成功的公司,不覆盖那些跨界试水或玩票、不算“关键参与者”的公司。毫无疑问,在当时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主导性平台经营者”仅有Apple、Amazon、Alphabet、Meta四家;Microsoft不一定满足。

“八项法案”的文本非常复杂,参众两院审议的版本又多有不同,但是立法目的是比较一致的,即防止科技巨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保护其竞争对手和客户。具体措施如下:

美国的联邦立法流程

“八项法案”目前处于立法流程的什么阶段?其中只有三个在两院司法委员会获得通过,但迄今均未提交全院审议;三个在众议院司法委员会获得通过,也未提交全院审议;一个在参议院司法委员会获得通过,同样未提交全院审议;还有一个尚未通过任何一院的司法委员会。从联署议员人数、是否获得了两党议员同时联署,以及在委员会的投票结果看来,我们认为其中仅有两个法案通过概率较高,而且恰恰是不太重要的法案;两个法案通过概率中等;剩下的通过概率均不大。

“八项立法”状态:蓝色为有利,绿色为中等,橙色为不利

司法行动:仅有两起诉讼取得了一定进展

美国是适用普通法的国家,法院判决在其辖区内具备普遍的约束力(遵循先例原则),因此有“法官造法”之称。在反垄断方面,司法诉讼的影响力往往不逊于立法,而立法的实际效果还要依靠司法去实现。2019年以来,美国联邦监管者、各州以及普通当事人,对科技巨头发起了一系列的诉讼。目前看来,取得的进展并不大:

上述案件名称足以令人眼花缭乱,我们可以根据原告的主要诉求,将其划分为四个类型:一揽子解决类;并购类;应用商店类;其他垂类市场类;重要性依次递减。

其次是并购类,旨在纠正科技巨头过去进行的损害市场竞争的并购行为,寻求业务拆分并制止今后类似行为的发生。FTCv.Facebook本来属于“一揽子解决型”诉讼,但在被法官部分驳回之后,转而聚焦于Facebook历史上的收购行为。如果本案取得令原告满意的结果,美国联邦执法部门可能发起更多类似的诉讼。

第三是应用商店类,主要是针对应用商店的封闭、收费过高、禁止第三方渠道行为,这些行为可能影响了应用开发者的利益。首当其冲的当然是Apple旗下的AppStore,但GooglePlay也受到了波及。Cameronetalv.Apple,EpicGamesv.Apple以及EpicGamesv.Google均属于这一类型。在压力之下,Apple做出了主动让步,允许开发者通过电子邮件等手段接触用户、为用户提供绕过AppStore付款的渠道。在EpicGamesv.Apple的判决中,法官驳回了原告的绝大多数诉求,仅要求Apple允许开发者向用户提出其他付款选项,而Apple已经主动这样做了。

上表列出的七个重要诉讼当中,两个已经终止;剩下五个在进行的诉讼都还停留在联邦地区法院这一级。美国的司法体系分为联邦法院、州法院两大部分;反垄断法是联邦法律,一般要在联邦提起诉讼,而联邦法院又分为地区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三个级别。目前唯一可能进入上诉法院的,就是EpicGamesv.Apple,双方都已经提出上诉。至于其他案件,要走完地区法院审理、判决、上诉、上诉法院受理的整个流程,恐怕可以拖到2030年。

美国的司法体系

针对科技巨头的诉讼进展不大,一方面是由于调查取证困难、法律概念适用不清;例如在部分驳回FTCv.Facebook的起诉书时,法官就指出FTC未能证明Facebook在个人社交网络市场有支配地位。另一方面是由于美国反垄断执法部门的重视程度不足,例如UnitedStatesv.Google就远远没有多年前的UnitedStatesv.Microsoft那么快,至今也没有公开什么重量级证据。

归根结底,美国执法部门可能尚未在专业上做好进攻科技巨头的准备,现阶段发起的诉讼恐怕是表态的成分居多。从司法的角度看,许多联邦法官可能也并不认为科技巨头构成了对美国市场经济的严重威胁,不相信这样的诉讼有多高的社会意义。

美国联邦执法部门对科技巨头的反垄断举措,可谓“一蟹不如一蟹”:五十多年前对抗IBM时,美国司法部进行了长达十一年的顽强诉讼;二十多年前对抗Microsoft时,美国司法部进行了四年的诉讼,并迫使后者接受了伤害性不大、屈辱性较强的和解方案;如今对抗“四大科技巨头”时,美国司法部和FTC却连一个像样的起诉书都拿不出来。或许它们本来就不太想做这件事情?

“重要的是科技能够造福社会”

“重要的是科技能够造福社会。因此,在很多地方我们都赞成监管举措。例如,我们曾呼吁推出隐私立法,尤其是在联邦层面保护儿童隐私。然而,目前国会提出的很多方案不是为了解决那些应该解决的问题。我们真诚地担心,某些立法方案会破坏我们向用户提供的一系列广受欢迎的服务,还会使我们一直以来在产品安全、隐私等方面投入的努力变得毫无意义。”

“在某些情况下,这些立法会将美国公司置于不利的境地,从而损害美国的竞争力。总体上看,当我们为一个产品添加很多功能时——要知道,我们每年在搜索业务上就会添加3000项功能;我们怎能保证每个功能都符合这些监管规定?我们是否需要主动提出申请,等待审批?监管有可能导向计划外的负面后果。我们非常担心这些规定对小企业和本地零售商的影响,以及对它们的客户的影响。”

稍早一些时候,Amazon开设了一个名为“支持小型卖家”的网站,反对国会正在计划的立法。在该网站上,有下面两段精彩的表述:

Amazon认为“八项法案”将破坏小卖家的利益

“国会最近提出了一批监管立法提案,目标指向包括Amazon在内的大型科技公司。如果这些法案得到实施,Amazon为第三方卖家开设市场的能力将受到严重损害,有可能导致数十万美国中小企业失去通过亚马逊平台获客的能力。这显然将损害小企业赚取收入的能力,并损害数亿消费者从我们的合作伙伴那里获得种类繁多、价格低廉的商品的能力。”

“我们承诺将持续为我们的第三方卖家的成功做出贡献。只要我们联合起来,就能向消费者提供任何人都不可能单独提供的良好体验。我们希望告诉你,这项立法意味着什么,也希望你的声音有机会被人听到。让我们一起努力让Amazon继续成为第三方卖家的乐园。”

我们本来还想补充一些东西,但是Alphabet和Amazon已经充分说出了此刻我们想说的一切。

THE END
1.erp系统里怎么更改订单数量erp系统订单数量修改教程最新更改在ERP系统中更改订单数量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步骤:1、登录ERP系统;2、找到订单管理模块;3、选择需要修改的订单;4、编辑订单数量;5、保存修改。这些步骤可能会因不同的ERP系统而有所差异,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如何在ERP系统中更改订单数量的方法。 一、登录ERP系统 打开ERPhttps://www.jiandaoyun.com/blog/article/1807524/
2.用友畅捷通t1门店端零售单销售多个产品时如何更改数量?预防措施的重要性在于,它不仅能减少错误发生的概率,还能在出现问题时提供有效的应对方案,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业务的影响。因此,商家应该将预防措施纳入日常管理的一部分,不断提升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4. 实践案例分享 为了更直观地展示用友畅捷通t1门店端在零售单销售多个产品时更改数量的实际效果,我们选取了一个https://h.chanjet.com/ask/2b4dfa62db8e42a59b7.html
3.自学考试改错题怎么改?3、保留好缴费凭证:在完成缴费后,考生应当妥善保管好缴费凭证,以备后续需要查询或核对时使用。 4、注意缴费截止时间:不同省份的自考报名缴费时间可能会有差异,考生应该重视所在省份的报名截止时间,确保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 5、关注官方通知:在自考报名和缴费期间,考生应该密切关注所在省份教育考试机构发布的官方通https://www.eol.cn/zikao/zk-wyw/20241214134219.html
4.库存数量如果入错了可以修改吗?在哪修改?贴近电脑公司管理实际的电脑行业管理系统,是国内比较好用的电脑行业进销存软件,在电脑行业发展前景迷雾的今天选择一款合适的电脑行业财务软件至关重要http://www.fsyuran.com/show.aspx?id=60
5.好书店云端图书管理系统.doc提示:本系统更新升级非常快,手册可能有细节不同。比如:“点书出库”已经由“现采出库”代替。 任何问题,请在技术支持群中尽情提出!上手很快很快的!第1部分前言好书店云端图书管理系统本手册供初次使用系统的公司参考,目标是2小时内学会使用,并正常开展业务。 本手册假设场景https://www.taodocs.com/p-405070368.html
6.企业中高层时事解读课2020第14期(总期14期)在线培训课程据悉,为统筹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与市场分层定期调整工作,完善挂牌公司升层与降层机制,更好满足挂牌公司的调层需求,保障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顺利落地实施,全国股转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层办法》)有关规定,同时与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https://www.zzqyj.net/?list_89/1218.html
7.图书馆管理系统图书借阅软件扫码录书图书管理系统软件家里存放了数百本IT技术书籍用于技术提升学习,书籍数量增多后的管理是一个难题,每次购置新书时都要仔细考虑几百本书中是否有重复书籍,在查询相关技术资料时有个别相关书籍回忆不到就丢失了部分检索机会。番薯借阅方便了私人图书管理,扫码存入书籍功能非常好用,同时支持馆内分类搜索功能,实现了图书管理数字化,将传统接入https://www.fanshujieyue.com/
8.www.jxmzxx.com{$woaini}>www.jxmzxx.com{$woaini}首先从外观颜值部分,大众速腾的整体造型延续了家族式的设计语言,比如说前脸,六边形的进气格栅与两侧LED大灯相连,搭配镀铬横幅条中网,带来很精致的感觉,下进气口也是贯穿式的设计,经过熏黑处理,和上半部分的中网形成鲜明对比,视觉效果还是比较不错的。尾部造型也很简单、大气,性感的小鸭尾微微翘起,尾灯的造型也很简约,下http://www.jxmzxx.com/appnews_029477.html
9.杭州牛卖科技有限公司科笛(qtisoft)好书店云端ERP图书管理系统科笛好书店,好书店ERP,图书批量上传,图书管理系统,云端,在线,图书批发,图书批发管理系统,saas,cloud,qtisofthttp://www.haosd.com/
10.世纪天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本活动于2017年09月13日(星期三)09:00-12:00在全景?路演天下举行,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https://rs.p5w.net/html/35595.shtml
11.好书店云端图书管理系统好书店云端图书管理系统,免费的图书管理系统,云端图书管理系统,网店批量上传http://jdweb1.haosd.cn/
12.2023年09月贵州省2023年定向选调笔试历年难易错点考题荟萃附带2023年09月贵州省2023年定向选调笔试历年难易错点考题荟萃附带答案详解.docx,(图片大小可自由调整) 2023年09月贵州省2023年定向选调笔试历年难易错点考题荟萃附带答案详解 第1卷 一.参考题库(共435题) 1.亚洲的困境在于——破坏环境的力量正是创造经济奇迹的动力,经济增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3/1023/5133120002011000.shtm
13.校园应用(精选十篇)但圈存机转账充值也显现出不便之处:地点受限, 需要在指定之处圈存机上插卡完成圈存转账充值功能, 圈存机是特种计算机, 不能雨淋, 不能安装在室外, 又最好安放在人群聚多处, 所以一般安装在食堂大厅、超市旁、图书馆、学生宿舍门厅等。时间受限, 需要在指定时间内6:30至18:30才能圈存转账充值。经费受限, 一台圈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35r5dwk.html
14.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通知公告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由湖南省教育厅主管,湖南中华职业教育社举办,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华职业教育社共建的公办高等职业学院,具有60多年办学历史。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湖南省唯一获批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高等院校,湖南省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湖南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学校先后荣获https://www.hnkjxy.net.cn/html/809/2022-01-07/content-8186.html
15.谷歌谷歌(Google),全称谷歌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4日,是一家以从事网站索引和其他网络内容的相关业务为主的公司。公司总部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谷歌创始人为谢尔盖·布林(Sergey Brin ) 谷歌具体的业务包括谷歌网页搜索、谷歌图片搜索、谷歌金融、谷歌文档、谷歌用户群、https://baike.sogou.com/v65886.htm
16.未来的新生活范文12篇(全文)在上汽——通用企业馆一个对未来生活衣食住行畅想的短片中, 购物者在数字试衣系统前摁下按钮, 就能知道不同款式、不同颜色的衣服按自己体型试穿后的效果。展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这个数字试衣系统并非幻境, 已有不少企业开始着手研发, 或许在不久的未来就能实现。https://www.99xueshu.com/w/ikeywjy8zc68.html
17.乡村调研报告(精华)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必须建设一直服务意识强的服务团队,要根据不同景点,不同特色,培养和培训各景点的服务人员,做好贴心服务,耐心接待,细心工作,全面讲解。为此建议相关主管部门能为乡村旅游景点的人员提供专业系统的培训,以保障乡村游管理和服务功能,事项乡村游的可持续性的良性发展。 https://www.fwsir.com/Article/html/Article_20240804093314_39383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