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坚持正确导向,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传递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6.使用“升学率”“通过率”等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
7.不得传递不正确的价值观,烘托、渲染紧张氛围,故意造成学生或者家长的焦虑情绪。如编造“考纲变化”“考试难度加大”“学制延长”等政策变化用语。
9.不得刊登、播放、张贴或者散发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2日
1月20日
陕西六部门联合发布
致全省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全省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绝大多数校外培训机构主动配合监管工作、积极落实政策要求,展现了应有的社会责任与担当。在此,真诚地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2025年寒假即将来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向各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出如下提醒。
四、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校外培训机构要把学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配齐消防安全设施,畅通消防通道,制定完善疏散逃生等应急预案。寒假期间至少开展1次安全自查自纠,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疏散演练等,确保培训场所消防安全。存在场地、设施、消防等安全隐患的机构应立即停业整改,切实保障学员生命安全。
陕西省鼓励各类校外培训机构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提供培训服务。希望广大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双减”有关要求规范培训行为,诚信经营,良性发展,以安全、优质的服务赢得家长、学生的信任。无证办学的机构应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营造规范有序的教育培训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