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活动是基于学生的直接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注重对知识技能的综合运用,体现经验和生活对学生发展价值的实践性课程。它是《九年制义务教育课程计划》所规定的7-9年级的一门必修课程。为了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的精神,帮助广大中小学教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理解和实施综合实践活动,特制定本纲要。
第二部分综合实践活动的目标
与其他类型的课程一样,综合实践活动的课程目标也涉及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维度。但与其他类型课程的目标相比较,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更强调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维度的目标,引导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实现课程的发展价值。
一、综合实践活动的总目标综合实践活动的总目标是通过密切学生与生活的联系、学校与社会的联系,引导学生在积极参与实践的过程中获得积极体验和丰富经验;提高学生对自然、社会和自我之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发展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以及学生良好的个性品质。
第三部分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领域
综合实践活动是由国家设置、由地方指导和学校根据实际开发与实施的课程。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着眼于宏观指导而研制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管理并提供必要的专业支持。学校要根据纲要所设定的基本框架规划学生活动的基本类型、基本内容和具体活动方案。
第四部分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
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过程是一种个性化的过程,它充分体现了课程对学校、对学生的适应性。与其他课程的教学过程不同,它更强调妥善处理好教师与学生、认识与实践、内容与形式、过程与结果、规范性与生成性,以及综合实践活动与其他课程之间的关系,创造性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过程。
一、综合实践活动实施的基本要求
第五部分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
综合实践活动要求新的评价理念与评价方式。它反对通过量化手段对学生进行分等划类的评价方式,主张采用“自我参照”标准,引导学生对自己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各种表现进行“自我反思性评价”,强调师生之间、学生同伴之间对的个性化的表现进行评定。
三、综合实践活动的教师评价和学校评价对教师的评价,侧重于对教师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组织、规划、管理、指导等方面的能力、实效。对学校的评价,侧重于对学校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状况的评价,包括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师资、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学校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管理等方面的评价。
第六部分综合实践活动的管理
综合实践活动与其他课程类型相比具有许多新的特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这一课程领域的研究和管理,使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一、学校对综合实践活动的管理学校必须从师资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着手,从开发、实施到评价加强综合实践活动的全过程管理。建立专jianzhi相结合的教师队伍。专职教师是学校综合实践活动的负责人,要承担起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规划、组织、协调与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以及有关社会力量都可以成为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导教师或jianzhi教师;要充分发挥学校原有的劳动技术课程专职教师和信息技术教师的作用。学校要根据实际,明确某一部门协调校内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发挥各部门在综合实践活动实施中的作用,保证综合实践活动的有效实施;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如计算教师工作量制度等),给予综合实践活动一定的政策支持。
三、教师培训教师培训是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实施的关键,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十分重视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教师培训工作。在通过培训促进教师教育观念转变的同时,要鼓励、支持教师去研究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规范,提高开发与实施综合实践活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