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修课是提高学生人文素质的有效手段,是专业课堂的有益补充,为了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更进一步提高公共选修课的管理工作,特在原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选修课的组成
第一条本管理办法所指选修课为面向全校高职学生开设的公共任选课。
第二章开设课程类型
第一条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及创新创业能力的技能类项目和课程。
第二条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的综合素质类课程。
第三条拓展学生知识面的通识教育类课程和专业课程。
第三章选修课的开设
第二条教师新开设选修课必须填报《拟开选修课申请表》,并同时附报该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授课方式、考核方案及适应对象,由各教学单位提出申请,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列入选修课开课计划。
第四章申请选修课的对象和要求
第一条凡已在我校学完第一学期规定的必修课程的高职学生要求必须参加选修,可从大一第二学期开始选课。选课流程详见附件四。
第二条公共任选课要求每学期至多一门,每门一学分,每门课建议为16学时,可以根据课程需要灵活调整,但不超过24课时。每位高职学生毕业时必须修满两学分的选修课,否则视为不具备毕业资格,不予领取毕业证。
第五章任选课的申报流程
第一条每学期期中(约考试周的前三周),各院部在充分考虑课程的教学条件和课程的适应性,统筹安排教学任务的前提下,鼓励教师发挥特长,向所在教学单位申报下学期计划开出的任选课。各学院每学期必须开设三门及以上选修课;思政课部必须开设至少两门;公共课部必须开设至少三门。根据各学院上报的选修课,教务处结合全校实际情况作调整。各学院辅导员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可计入各院部需开设课程数。拟开设的课程由教学单位填写《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拟开选修课申请表》,教务处进行审核后列入下学期开课计划。已开设并受学生欢迎的课程可重复申报,但原则上不可超过三年。
第二条教务处审核各院部申报的《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拟开选修课申请表》,经教学单位汇总筛选,在申报表提交一周后向学生公布下学期拟开设的任选课目录、任课教师、课程责任院部及选课截止日期。同时各院部组织学生在校园网选课系统上报名。第二学期期初(约开学一周后)由教务处组织、各院部安排举行退选、补选。
第三条原则上若选课人数少于30人,则不能开课,报选该课程的学生应重新选课;连续两次选课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者,该课程停开。选修课教学班一般不得超过100人。
第四条选课完全结束后,教务处根据学生报名结果,确定并公布下学期开设的任选课,任选课教师从学校门户网站查看和打印任选课教学班的学生名册。未经教务处的批准,任课教师不得任意增减选修学生人数。
第六章选修课的教学管理
第一条教务处负责统筹并审核全校选修课的开设,各院部负责保质保量开出规定数量的选修课;公共选修课(非专业限选课)开课后,归入公共课部人文教研室统一管理,负责审核课时,开展教研活动,教学规范的检查,确保师生出勤率和开课质量。
第二条负责选修课教学的教师要认真制定一学期的教学计划和考核评估的办法,期末要做好学生成绩的评定、学期总结、推荐优秀作品和成果等工作。
第三条选修课的教学应按正规课程教学对待,教师要认真备课和批阅课程考核材料,认真考勤和做好开课记录,不断改进课堂教学模式,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益。
第四条教务处、院部负责对各门课程的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第七章选修课教材管理
第一条需要教材的选修课,任课教师须在接到开课任务后尽快与教务处联系。
第二条选修课开课前一周,根据任课教师安排,任课老师负责通知学生到教材库领取教材。
第八章选修课的考核与成绩管理
第一条选修课均应在课程结束后随堂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应和课程申请开课时提交的考核方案一致。考核应包含三部分:①出勤率②课堂表现③考试成绩(含试卷、论文及小制作作品等)。
第三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该课程的学分:
一、未按规定办理选课手续而自行修读者。
二、虽按规定办理了选课手续,但累计缺课超过1/3或旷课3节及以上者。
三、严重破坏课堂纪律,经教育没有改正,违纪二次及二次以上者。
第四条选修课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与课程学分成绩相对应),合格即可得到一学分。累计选修同一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只可获得一学分。
第五条学生选修课的成绩由任课教师将成绩填入《学生成绩册》后交教务处存档。选修课程成绩合格,记入成绩档案;如成绩不合格,不记入成绩档案,不给予学分。缺考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补考和清考,只能重修或者改选。毕业前仍未修满两个学分的学生,准予参加“结业证换毕业证考试”,考试办法与必修课相同。
第一条根据每个学期的教学安排实施。
第十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定自2017年11月27日校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施行,原《黄石职业技术学院选修课实施办法》(黄职教字〔2012〕6号)废止,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选修课程开课计划表
2.拟开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3.课程标准
4.选课流程
附件1: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20XX-20XX学年第X学期选修课程开课计划表
总课时
教学单位
序号
课程名称
任课教师
学分
总学时
考核方式
学生选课上限人数
开设学期
附件2: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拟开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课程性质
□校内公共□专业限选
适应对象
开课院部
计划周学时
计划总学时
开课院/部
意见
院(部)长:
年月日
教务处
教务处长:
课
程
内
容
简
介
教
师
教材/参考书
教材名称
主编、出版社
注:提交该表时同时上交该门课程教学大纲
附件3:
课程标准
××××课程标准(公共基础课及其他课程)
课程编码:课程类别:
适用专业:授课单位:
学时:编写执笔人及编写日期:
审定负责人及审定日期:
一、课程定位
课程的性质本课程是×××(类)专业的基础课程,是学科整合课程……
本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及作用;
二、课程设计思路
例如:就业导向、能力本位,以学生为主体,多元智力的学生观,建构主义的学习观和教学观,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课程内容确定的依据等。
三、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先修课程名称
同步课程名称
后续课程名称
四、课程的目标
能力目标……
知识目标……
素质目标……
五、课程内容及教育教学要求
课程内容
教学要求
教学
方法
手段
学时
讲授
训练
单元1
…
单元2
按教学单元详细介绍课程的教学内容,明确学习目的和教学基本要求,重点和难点分析。“单元内容”尽可能细化。
说明学生应获得的知识、技能与态度。建议:采用“能或会+动作要求+程度副词+操作动词+操作对象”的格式,表述技能要求;按“了解、基本了解”、“理解、基本理解”、“掌握、熟练掌握”三个层次写明课程对知识的基本要求。
六、实施建议
1、教材选用
(2)参考书(教学参考资料:含各类媒体资料)
2、教学建议(采用什么形式上课)
3、课程教学资源的使用与建设
校内实训基地条件,课程对校内生产性或物理仿真(实物模拟仿真)、半物理仿真(混合仿真)和计算机仿真(数字仿真)实训基地条件的要求,主要配套的教学仪器设备与媒体要求。
校外实训基地及条件要求,工学结合、社会资源等。
网络资源建设,如精品课程网站、网络课程资源。
4、学习场地、设施要求
5、教师要求
对任课教师的职业能力和知识结构的要求。
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组成的具有“双师”结构特点的教学团队要求。
七、教学评价、考核方式
(表格仅供参考,可根据课程情况进行调整)。
考评比例
平时考评40%
期末考评
(卷面考评)60%
上课考勤等20%
作业情况等20%
备注
旷课达1/3学时的学生,取消考试资格
电脑版:
2、进入数字校园集成门户后,点击左边“智慧校园”;
3、点击“智慧校园”里面“选课”;
4、进入选课系统后,浏览所有选修课,找到你想选的那门选修课,点击右边“选课”黄色按钮,如果提醒你“成功选课”,那么就完成选课。
没有出现“成功选课”的页面,系统将无法认定选课结果,请你在选课结束前选择其他课程进行选修。请各位选课同学务必完成全部操作,完毕后退出系统再重新进入系统进行检查。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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