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经典德剧《我们的父辈》(UnsereMütter,unsereVter)的剧名翻译在德语圈引起了热烈讨论。
题目的字面意思是“我们的母亲,我们的父亲”。有网友认为,中文译成“父辈”既不贴合原文,又流露出对女性的歧视。
但也有网友指出,故事讲述的是二战时期一代年轻人的经历,用“父辈”来概括完全符合剧情。“父辈”的意思就是与父亲同辈的人,其中也包含了母亲,只是中文里没有“母辈”的说法而已,没有必要为了性别平等死抠字眼。
其实,无论中文还是德文,都存在性别平等的问题。
由于德语的名词都是分“性别”的,表示职业的词也都“男女有别”。但随着女权呼声的高涨,词性问题也越来越多地引发了争议,并且切实地推动着德语的变革。
为了男女平等,杜登增加上万词条
去年,语言学的权威词典杜登(Duden)在其出版的第28版《德语正字法》中首次增加了一个专门的章节“避免性别歧视语用指南”(RichtlinienzurVermeidungsexistischenSprachgebrauchs),对语言中的性别平等问题作出规范。
而在网络版的杜登词典中,杜登的改革则更为彻底——比如在Arzt(医生)这个词的解释中,注明了专指男性(mnnlichePerson),而“女医生”(rztin)成为一个独立的词条。也就是说,不能再用Arzt来泛指所有的医生了。
杜登还将按照这个规则逐步改变其他所有表示称呼和职业的词,对男女分别解释,以使女性和男性具有同等地位,大约涉及1.2万个词条。
然而自从杜登做出了这些改变以后,编辑部每天都会收到会有各种各样的咨询问题。比如有人会问:“看医生”人们习惯说“zumArztgehen”,现在还可以这样说吗?还是必须先知道医生性别,如果是女医生就说“zuderrztingehen”。
杜登词典主编拉祖姆(KathrinKunkel-Razum)表示不堪重负,她说:“有些问题我也回答不了”,“我们的编辑团队每天都在就各种词汇的性别平等问题进行研讨。”
事实上,德语中关于性别公正的讨论由来已久。1980年,语言学家露易丝普施(LuisePusch)女士就发表了第一部《关于避免语言中性别歧视的指南》,旨在通过改变德语的词汇和语法,来强化性别平等。普施认为,德语是一种“男性的语言”,它剥夺了女性的存在感。如今普施已经77岁高龄,还在为德语语言中的性别平等而努力。
女局长上任,柏林警局改名
2018年4月,德国历史上首位女性警察局长芭芭拉·斯洛维克上任,引发了一场激烈的互联网口水战,随后升级为政坛大论战。矛盾集中在她的头衔上:
此前柏林警察局办公大楼的标牌上写的一直都是:“DerPolizeiprsidentinBerlin”,因为芭芭拉之前的200多年里历届局长都是男性。
现在柏林拥有了一位女性警察局长,那么建筑上的标牌、邮件签名、各种标志都应变为“DiePolizeiprsidentininBerlin”。但这是一个“浩大”的工程。反对者认为,换掉所有地方的官名只会浪费纳税人的钱,因为下一任警察局长可能又是一位男性。
最终,柏林警局将涉及到这一官名的所有标牌(约200-300块)全部换成了看不出性别的“PolizeiBerlin”。这下不乱了。
这可以说是一项巨大的进步,也是女性地位提高带来的改变。正如默克尔上台之前,Bundeskanzlerin(女总理)一词对许多德国人来说还生僻拗口,但如今已成为媒体上的高频词。
然而,问题并没有全部解决。
比如,联邦国防军允许女性在军中服役已有20年,2013年,德国还有了第一位女性国防部长。但是,部队中仍然没有代表女性的军衔词汇,这也成为又一个争论点。
“矫枉必须过正”:全部改为阴性!
去年,联邦司法部长克里斯蒂娜·兰布雷希特(ChristineLambrecht)在一项关于重组和破产的法案草案中,将所有表示人的词汇都用了阴性!如“Geschftsführerin(总经理)”、“Verbraucherin(消费者)”等。这份法案引发了轩然大波。
内政部长泽霍夫(HorstSeehofer)称,联邦内政部拒绝接受该法案草案,除非司法部对其进行语言上的修改。因为该法律在形式上只适用于女性,因此有违宪的可能。德国《立法起草指南》中规定:"按照传统,语法上的阳性形式可以用作泛指(通用阳性)"。
但社民党的卡蒂亚·马斯特(KatjaMast)认为,在德国,妇女仍然受到歧视。此次针对法律文本中性别语言的讨论对于追求性别平等来说是件好事。
男女平等了,“第三性别”怎么办?
关于德语中性别平等的讨论,并不仅限于男女,还涉及到“第三性别”。这也是德语真正走上性别公正道路的转折点:
2017年,双性人林恩(LynnD.)要求有关部门将自己的身份证件上的性别改为第三性别,但遭到拒绝。
于是林恩开始打官司,一直起诉到了最高法院,并最终胜诉。德国联邦议院于2018年底通过了新的法律,在出生证上提供“第三性别”(divers,即多元性别)的选项。
此后,性别星标(Gendersternchen)开始流行起来。汉诺威带头出台官方规定,在官方的书面语言中,阳性词尾和阴性词尾之间必须加上一个星标(*),来涵盖所有的性别,也包括第三性别,比如比如Whler*innen(选民们)。
随后,吕贝克、斯图加特、法兰克福等城市也要求,官方语言中必须保证性别公正,所有的性别都不能被忽视。
有人认为,为了性别平等而把所有的称呼都改成双重称呼(如:KolleginnenundKollegen)或者加上星标等,会使德语变得过于繁琐,失去美感。况且,语言上的刻意平等并不能让这个世界真正变得公平。
德国一些大企业想出了一个“投机取巧”的对策:拜耳公司2020财年的年度报告中加了一行特别说明:“报告中所用的阳性形式代表所有性别”(DiegewhltemnnlicheFormstehtstellvertretendfüralleGeschlechter)。然后通篇都使用了阳性形式。
性别星标歧视了男性?
民调机构YouGov最近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只有14%的受访者认为在语言中应做到性别平等。而41%的人选择了这种观点:“虽然语言中的性别平等很重要,但是也不必做的太夸张。”
德语语言协会主席、多特蒙德工业大学的教授克雷默(WalterKrmer)明确告诉学生:"我拒绝接受带有性别星号的学士和硕士论文。"他说:"我希望大家在学术论文中尊重德语的规则。"WalterKrmer对于性别星标的反感代表了很多人的意见,认为这过分追求政治正确(politischkorrekt)了。
另一方面,“性别星标”还引起了男性的反对。
因为性别星标很难读出来。电台和电视台通常把星标的地方读作一个小小的停顿,这个小停顿在语言学上称为Glottisschlag(喉塞音,或声门塞音)。而这个小小的停顿,在说话中很容易被忽略。
性别星标,到底是追求平等,还是为了“政治正确”而矫枉过正?德语到底怎样说才算真正的公平?这场争论似乎永远没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