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屏边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屏组通〔2022〕11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到县属部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人数
公开选调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屏边县2022年县属机关面向乡镇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岗位表》(附件1)、《屏边县2022年县属事业单位面向乡镇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岗位表》(附件2)。
二、公开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公开选调范围
1.综合类岗位:各乡镇机关、财政所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备案的科级以下在职在编人员;各乡镇下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2.卫生系统岗位: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事业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年龄和学历以岗位设置条件为准;
(2)乡镇新录(聘)用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乡镇服务年限满5年,委托培养、定向招录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的,从其规定;
(3)报考党的机关单位的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素质;
(6)具有公开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所在乡镇行政、事业人员空编率超过10%的;
(2)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2.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按身份性质如实填写《屏边县2022年县属机关面向乡镇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或《屏边县2022年县属事业单位面向乡镇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经乡镇党委或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3.提交材料: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乡镇纪委(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出具的廉洁自律意见、近期免冠5分蓝白渐变底板证件照一张、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三)考试
(四)考察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确定考察人选,具体如下:
1.若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数超过岗位选调人数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公开选调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只有一人面试合格的岗位,可直接确定为考察人选;
3.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同时确定为考察人选;
4.考察工作由公开选调单位组织,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公开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由公开选调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提出拟调动人员名单。
(五)公示
(六)审批与办理调动
四、纪律与监督
五、其它事项
报考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岗位的人员调入后,需确定职级的,由县委根据当前职级职数情况及工作实际确定。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调入后,根据调入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聘用。
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0873-3221088
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0873-3225216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0873-3226130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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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8日
原标题:屏边县2022年县属部门面向乡镇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