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身着看守所黄马甲的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总经理、董事长李培英,被法警带进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庭。金边细框的眼镜没能挡住他呆滞的眼神;谢顶的花白头发,让他看起来更显憔悴。
经过数小时的审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李培英犯受贿罪和贪污罪,一审判处死刑。判决下达后,在民航界立即引起轰动。据《环球人物》记者了解,李培英是中国民航系统有史以来,第一个被判死刑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在收购和托管中大肆受贿
李培英案一审判决的第二天,《环球人物》记者来到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所在地。当记者向机场方面提出采访要求时,被对方婉言拒绝。但一位机场工作人员私下告诉记者,这两天,很多职工都在谈论李培英,大家一致认为,来自河北的李培英的性格,与其他多数河北人不事张扬、较为内敛的性格恰恰相反,他是一个比较狂妄的人。
在集团内部,李培英的狂妄是出了名的。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在一次与某位高级官员交谈时,李培英竟然说:“你虽然职位高,但你们管不着我,我认识很多大领导。”
“虽然他在机场集团公司的发展和建设方面有一套,但他没有把握好自己。”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管理人员告诉《环球人物》记者:“作为集团公司的总经理、董事长,李培英的权力太大了,不管是人事调配还是资金运用,基本上是他一个人说了算。”
1999年底,北京首都机场重组为北京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并于2000年2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李培英的身份,也由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董事长变为北京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总经理。此后,他在中国民航界掀起了整合内地机场的“狂潮”,要实现集团从170亿资产到千亿级资产的大跨越。
从2002年开始,在李培英的主导下,北京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开始了大规模的扩张,先后收购了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中国民航机场建设总公司等,规模迅速膨胀。同年12月,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正式成立,李培英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此后,他进一步加快了扩张的步伐,先后收购了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和江西机场集团公司的5家机场;2004年,收编重庆江北、武汉天河、贵阳龙洞堡等7家机场;2005年,又将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收归旗下。此外,它还托管了内蒙古机场集团和黑龙江机场集团的资产。这一切,都曾被认为是李培英在任时最重要的业绩。而现在,有业内人士说,这些大多都成了首都机场集团公司的“包袱”。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正是在收购和托管的过程中,李培英利用各种手段,收受了大量贿赂。
狂敛上亿元罪行败露
2007年9月19日,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对首都机场2006年的审计结果表明,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挪用了公司于2006年发行的“06首都机场债”所得40亿元中的23.1亿元。另外,国家审计署的报告还透露,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在已有办公楼的情况下,未经审批,自行拼盘建设集办公、培训于一体的综合大楼,截至2007年2月12日,已拨工程款1.2亿元。同时,还有应缴未缴收入73.92万元以及违规收费496.68万元。
在这些问题上,李培英大多脱不了干系。2007年1月26日,民航总局宣布进行人事调整,57岁的李培英不再担任集团公司总经理,只担任董事长一职。此时,只有民航总局核心层知道,李培英正在被调查。据有关媒体报道,同时接受调查的还有李培英的弟弟。据传,李培英的部分赃款已流入其弟所掌握的一家高尔夫俱乐部。
2007年6月4日凌晨1点,李培英正式被“双规”。民航总局2008年2月28日下发文件宣布,李培英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交司法机关。据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消息,1995年1月至2003年11月间,李培英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在资金拆借、银行贷款担保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款项共计折合人民币2661万余元。2000年至2003年,李培英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三次私自从北京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有关单位的理财资金中,转出人民币共计8250万元,由其个人控制使用,后将该款作平账处理。
国有企业不能搞一言堂
李培英被判死刑后,一位来自首都机场集团公司的网友在网上留言说:“李(培英)最大的危害在于用人问题,其在位期间乱用一些不负责任的人为官,这些人就像病毒一样危害一方,把一方净土搞得乌烟瘴气、污水横流。”还有细心的网友注意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的开庭公告里,没有公告2月10日李培英案的审判内容。对此,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李培英案采取的是异地审判,以防止审判过程受到干扰。
李培英的一位河北老乡告诉记者,李培英被判死刑后,其河北农村老家的村民都感到非常惋惜,“一个农村孩子走到今天的位置很不容易,这样结局,都是他太贪造成的。”
那么,李培英案有着怎样的警示意义呢?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应养成严格照章办事的习惯,不能搞一言堂。高层人员要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运作等事项上,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决不允许个人专断。而国家则要加强对这些企业领导人的监管,否则,再出现一个“李培英”并非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