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日,浙江宁波余姚市登上了头条,一件事情在网上讨论的沸沸扬扬,天下尽知。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余姚市发生的这件事,确实不是一件光彩的事。这件事让每一个听闻者都会感到无比气愤,之所以会引发公愤,就是因为其发生在本该纯洁干净的教育界。而余姚市教育局局长王战胜,贪腐成性,一手遮天、肆意妄为,色胆包天,还从学生口中夺食。据传其贪污受贿金额高达3亿元。其种种罪恶,历不胜数,那么如此罪大恶极引起公愤的王战胜,会被判处死刑吗?
在2023年2月1日,余姚市纪委监委发布一则通告:
从以上通告的措辞“王战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我们可以看出王战胜的问题是很严重的!
其不但插手工程招标、教辅资料采购等项目攫取巨额利益。还丧心病狂、禽兽不如的把手伸向学生餐食,从学生口中夺食。据学生反映,学生餐厅中原本3元的排骨,被加价到11元。其行可憎,其心可诛!
有一个在当地流传的关于王战胜日常生活的版本,说其“早上单位醒酒,中午陪伴情人,晚上参加宴请,然后去KTV唱歌,如此往复。
在当地还有一个公开的秘密,王战胜竟然把肮脏的手伸向未成年的女学生。曾经把一个叫小娇(化名)女学生发展为情人关系,作为一名中学生,那时小娇不过15、6岁,还是未成年人。为了维持和小娇的不正当关系,小娇毕业后王战胜帮其在当地开了一家汉服馆,并帮助其和各个学校建立联系,指定各学校举行的汉服活动都要使用她家产品。
王战胜浸润余姚市教育系统接近二十年,拔出萝卜带出泥,他的被查,牵出本系统违纪违法人员多达100多人。这种现象,不可谓不触目惊心!
王战胜忘记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可谓罪大恶极,罪恶滔天。那么如果其传说中的行为都被查实后,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会被判处死刑吗?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并结合近几年各地法院关于贪污受贿案例的审理和判决结果来看。贪污受贿金额超过300万元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根据情节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中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处无期徒刑,直至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鉴于此,如果传说中王战胜的种种罪恶被查实的话,其极有可能被判处死刑!这也是其罪有应得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