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形成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问题。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地方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

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主要规范对有关领导干部的组织调整。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党的纪律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四条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既要严格执行干部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等制度规定,又要加大问责追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等的工作力度。

第五条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干部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免职(退休)手续。确因工作需要而延迟免职(退休)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研究提出意见,报上一级党组织同意。

第六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任期年限、届数和最高任职年限,一般不得延长。加强任期内考核和管理,经考核认定不适宜继续任职的,应当中止任期、免去现职,不得以任期未满为由继续留任。干部任期内免职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除《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五条所列情形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对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二)法治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不按法定程序决策,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三)抓作风建设不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比较突出的;

(四)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营私舞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用人上不正之风比较突出的;

(五)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不严、约束不力,甚至默许其利用自身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发生上述情形的,对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包括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问责程序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八条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应当进行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主要指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不宜在现岗位继续任职。

干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组织提醒、教育或者函询、诫勉没有改正,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必须及时予以调整:

(一)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

(二)理想信念动摇,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

(三)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者软弱涣散,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的;

(四)组织观念淡薄,不执行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或者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填报甚至隐瞒不报的;

(五)违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

(六)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

(七)不能有效履行职责、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单位工作或者分管工作处于落后状态,或者出现较大失误的;

(八)品行不端,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九)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不适宜担任其所任职务的;

(十)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

第九条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二)提出调整建议。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察核实结果,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提出调整建议。调整建议包括调整原因、调整方式等内容。提出调整建议前,应当与干部本人谈话,说明调整理由,听取其陈述意见。

(三)组织决定。党委(党组)召开会议集体研究,作出调整决定。作出决定前,应当听取有关方面意见。

(四)谈话。党委(党组)负责同志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与调整对象进行谈话,宣布组织决定,认真细致做好思想工作。

(五)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任免程序。对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干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干部本人对调整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调整决定的执行。从干部调整岗位的次月起,调整其级别和工资待遇。

第十条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应当根据其一贯表现和工作需要,区分不同情形,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对非个人原因不能胜任现职岗位的,应当予以妥善安排。

第十一条因不适宜担任现职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提拔;降职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影响期满后,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拔任职。

第十二条干部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一年以上的,应当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恢复健康后,参照原任职务层次作出安排。

第十三条干部因违纪违法应当免职的,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予以免职。

第十四条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严明工作纪律,不得搞好人主义,不得避重就轻、以纪律处分规避组织调整或者以组织调整代替纪律处分,不得借机打击报复。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承担具体工作责任。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定期分析研判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情况,对应当调整的干部及时作出调整。对调整下来的干部,给予关心帮助,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注意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宽容改革探索中的失误。

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可以依据本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THE END
1.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学院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学院受省委组织部的委托,负责在线学习平台的建设与运行维护,同时为全省领导干部进入测试在线学习提供学习培训与技术咨询服务。https://www.ynsgbzx.cn/index.aspx
2.头条首页 省政府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彩云之南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首页 > 头条头条《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2024-12-15 习近平: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2024-12-15 “确保我国经济航船乘风破浪、行稳致远”——2024年https://www.yn.gov.cn/ywdt/tt/index.html
3.云南省26名省管干部任职,云南省26名省管干部任职调整,新格局下的1、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此次调整涉及多个部门和地区,有助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 2、提升领导力:新任职的干部在各自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较高的领导能力,将为云南省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3、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干部调整有利于推动各地区的协调发展,形成区域发展新格局。 https://5g.zzrenliu.com/post/4859.html
4.云南党政领导人物库王正英副省长、省发改委主任 胡大鹏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王学勤秘书长 省政协领导名单+简历(点击进入) 各地市(州)党政领导(点击进入) ·中共云南省委巡视组原副厅级巡视专员张萍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4/12/16 14:16 ·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潘玉良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4/12/16 14:16 http://district.ce.cn/zt/rwk/sf/yn/
5.云南省主要领导活动报道集王宁,男,汉族,1961年4月生,湖南湘乡人(辽宁沈阳出生),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报道专集 王宁:全力抓发展稳增收促和谐 让老百姓生活更加和美幸福 http://www.yn.news.cn/leader/index.html
6.第2页云南省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第2页 云南省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的暂行规定[接上页] 二、干部考察责任 干部考察组在干部考察中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认真考察了解,做到全面、准确、实事求是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并对考察方案、考察人选及考察的组织实施、考察报告、考察结论、干部调整使用意见等负责。 (一)干部考察责任内容 1https://code.fabao365.com/law_374547_2.html
7.云南领导干部手册(豆瓣)本书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云南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力求丰富全书容。根据2010年的初步统计数据,及时反映全国和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州(市)、县(市、区)在全国(全省)所处的位置,并收集了领导干部关心和关注的相关规定、规范和知识,编辑出版《云南领导干部手册》,力求更好地服务于全省各级党政领https://book.douban.com/subject/35292841/
8.云南领导干部手册.2021畅想中心数据平台第一部分为2021年及“十四五”时期全国、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第二部分为云南省情概况;第三部分为2020年云南经济社会主要指标;第四部分为2020年云南主要经济在全国的位次;第五部分为2020年各州(市)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的位次;第六部分为2020年云南省县域经济主要指标;第七部分为常用统计指标与热点名词https://cxstar.com/Book/Detail?ruid=29f98333000009XXXX
9.云南省政府任免一批领导干部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9月15日电(崔小粟 黄琳)据云南省政府网站消息,近日,云南省任免一批领导干部,具体情况如下: 白松任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保健局局长(省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厅级,试用期一年) 吴莉华任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巡视员 周天让任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巡视员 https://gov.rednet.cn/m/c/2014/09/15/3467250.htm
10.关于印发《云南艺术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风险防控警示清单》的通知全面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把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要求落到实处,根据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委组织部联合印发的《云南省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重要风险防控警示清单》和《云南省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要风险防控敬示清单》,结合学校实际https://sjc.ynart.edu.cn/info/1089/2310.htm
11.云南省最新干部任命,“云南干部任命动态更新”近日,云南省干部任命工作迎来新动态,一批优秀干部被任命,为云南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注入新的活力。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云南省最新的干部任命情况。 一、省级干部任命 1. 省委常委任命 在最新的干部任命中,省委常委领导班子迎来新成员。李某某同志被任命为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负责组织、人事、干部等工作。李某某https://m.itfeifan.cn/post/16759.html
12.关于加强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党的政治建设的具体措施学校党委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以新时期好干部标准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组织部要严格执行《云南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核考察办法(试行)》和《云南省干部政治素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深入考察考核强化干部政治素质。坚决把政治上的“两面人”挡在门外。纪检处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http://www.ynny.cn/info/1169/2835.htm
13.参加党外领导干部培训班学习心得体会(下)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https://www.ynsy.org.cn/news/xyfc/26090.html
14.云南竞争性选拔副厅级及县(区)长年轻干部35人公告公务员考试网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广开视野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干部队伍生机与活力,走活干部这盘棋,经研究,面向全省竞争性选拔一批40岁以下副厅级领导干部、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35岁以下县(区)长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https://www.huatu.com/2012/0810/3475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