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24名违规违纪参与聚餐饮酒参训学员、公职人员的处理
(一)给予剑川县委副书记、县长张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给予剑川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仕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
(三)给予剑川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张茂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
(四)给予剑川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沙溪镇党委书记张燮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职务;
(五)给予剑川县羊岑乡党委书记张振基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
(六)给予剑川县金华镇党委书记谢文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
(七)给予剑川县马登镇党委书记赵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八)给予剑川县甸南镇党委书记谢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九)给予剑川县象图乡党委书记李玉根组织诫勉;
(十)给予剑川县老君山镇党委书记李庆虹组织诫勉;
(十一)对剑川县弥沙乡党委书记张仙花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十二)给予大理州委副秘书长、州委办公室主任李炳奇党内警告处分,调整职务;
(十三)给予大理广播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苏生林党内警告处分;
(十四)给予大理州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成明党内警告处分;
(十五)给予大理州委组织部党建办公室主任杨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
(十六)对违规参与聚餐饮酒、情节轻微的其余9人给予批评教育等处理。
二、对4个责任单位追责问责
(一)给予剑川县委、大理州委党校通报问责,责令向大理州委作出书面检查;
(二)责令大理州委组织部向大理州委作出书面检查;
(三)责令剑川县委组织部向剑川县委作出书面检查。
(一)给予剑川县委书记李增堂谈话诫勉问责;
(二)给予大理州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赵育文、副校长阮正德,大理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李建兰、副校长宋应华书面诫勉问责;
“小题大做”背后的政治考量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从政治上看,作风关系人心向背、关系事业成败。吃喝问题绝非小事小节,而是关系党在人民群众心中形象的“大政治”;从群众立场上看,群众是通过一件件具体的身边小事来看党员干部作风形象的,党员干部违规吃喝乱象,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从当前形势来看,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精准纠治“四风”问题作出部署,云南省纪委监委此次对剑川县违规违纪聚餐饮酒进行提级办理,就是由点及面,从个案中发现共性问题,纠治结合,坚决铲除歪风邪气滋长的土壤。
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就是要边界分明、寸土不让,不断巡堤、检修、培土、加固,决不允许死灰复燃,决不允许旧弊未除、新弊又生。此次云南省剑川县违规违纪饮酒问题暴露出来的作风之弊,不仅折射出干部作风问题,也反映出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云南省纪委监委就是要“小题大做”,以小见大,把此事作为干部作风之“鉴”,作为清廉建设“固堤行动”的第一案,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念贯穿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坚持风腐同查、纪法同施,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