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拥有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记忆遗产三项桂冠的历史文化名城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学校校园占地410444平方米,校区校舍建筑面积173627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6918.83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13.37万元,藏书27.43万册,设有模拟导游实验室、生物显微数码互动实验室、网络实验室等多个现代化实验室,拥有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共1780座,教学用计算机近700台。目前在丽江市古城区新团片区按一期规划500亩,能满足8000—10000人教学、工作、生活需求的丽江师专新校区正在建设中,学校将于2010年9月搬迁到新校区办学。
近年来学校以教师教育为主干,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开设语文教育、英语教育、学前教育、生物教育、艺术教育等17个师范类专业和导游、旅游管理、观光农业、艺术设计、会计、舞蹈表演、食品生物技术等19个非师范类专业。其中“导游专业”为云南省高校示范专业和省级特色专业;“英语教育专业”、“语文教育专业”为云南省高校重点建设专业;“现场模拟导游课”、“英力克英语口语课”为云南省高校精品课程,“丽江东巴谷生态文化民族村”为省级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
截至2009年底,学校有教职员工360人,其中专任教师297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0.3%;有教授、副教授69人,高级职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3.2%。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6045人(丽江校本部5000余人),成人教育在籍学生1000多人,另有美、英、日、韩、澳等八国留学生66人。2009届毕业生就业率达95.1%。
学校秉承“德高业实,丽泽三江”的校训,以丽江厚重的文化底蕴为依托,吸引着来自十八个省、市、自治区的学生。学校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办人民满意的大学”为宗旨,以培养合格人才为目的,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围绕目标打基础,突出特色创品牌,深化改革求发展,立足丽江、服务云南、面向全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和服务,努力办成一所与丽江历史文化名城相匹配的现代大学。
二、校名、校址、办学层次、办学性质和颁发证书
1、全称: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校址:丽江市古城区教育路(老校区)
丽江市古城区新团片区(新校区)
3、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教育资格。
4、办学性质、形式和类型:我校是省属“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部标代码为14015。
5、学历证书:合格毕业生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三、收费标准
1、学费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局核发的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2、住宿费收费标准:每生每学年400-1200元,根据实际住宿条件收费。
四、2010年招生专业
1、2010年普高师范类招生计划计划招生940人
专业
类别
层次
学制
招生对象
计划
学费
招生范围
英语教育
文史、理工
大专
3年
高中
160
3400
全国
思想政治教育
文史类
100
云南
语文教育
120
初等教育
数学教育
理工类
3500
生物教育
50
化学教育
40
学前教育
文、理、三校
高中、三校
音乐教育
艺术、三校
6000
美术教育
艺术教育
艺术
体育教育
体育、三校
2、2010年普通专科非师范类(高等职业技术)招生计划计划招生849人
旅游英语
4500
应用英语
文秘
文史、三校
新闻采编与制作
4000
园艺技术
理工、三校
5000
食品生物技术
计算机信息管理
计算机应用技术
导游
会计
市场营销
旅游管理
60
物流管理
49
艺术设计
6500
体育保健
3、2010年少数民族普通预科班计划40人
办学地点
预科班
专科预科
一年
1400元/年,升学分专业后,按专业标准收费
本部
全省
4、2010年五年一贯制大专招生计划计划200人
舞蹈表演
五年
初中毕业生
5000元/年
丽江、迪庆、怒江等
3800元/年
80
前两年2500元/年,后三年2800元/年
前两年迪庆
后三年本部
迪庆
以上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五、录取要求、录取规则
1、报名、考试、填报志愿——按各省招办的统一规定执行。
2、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3、录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认真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委的监督。
4、外语语种除英语专业外,其余专业(类)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但将主要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报英语专业的考生原则上需参加口试。
5、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生助学及奖励措施
(一)学校助困的主要措施
学校通过设立勤工俭学岗位,开展冬季送温暖活动,发放临时生活补助等措施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贫困家庭学生还可根据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国内外的各类资助
丽江市红十字会、丽江市慈善会、香港“黄土地奖学金”等每年都对我校贫困大学生进行资助。家庭特别贫困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助学金。
(三)奖学金制度
按年度对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主要有以下几种: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校每年还进行“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对入选的学生,发放一定数额的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