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会泽县致力推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打造阳光村务,县纪委监委把脉问诊、乡(镇、街道)纪(工)委业务指导,明确监督重点和方向,确保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有序、工作有力、监督有效,为乡村振兴提供纪律保障。
为解决部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不会监督、监督缺乏针对性问题,会泽县纪委监委制定村(居)务监督方案,明确7项职能职责、列明6个监督重点,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提供“行动指南”,实行履职台账式、痕迹化管理,建立“三账”——《监督检查台账》《问题整改台账》《信访举报受理和意见建议收集台账》,对日常监督事项、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等情况全程记录,实时掌握监督工作动态,推动村务监督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精细化,促进规范履职。同时,聚焦解决民生痛点难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监督工作群下发监督重点提示,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指路”。
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协作机制,由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牵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力量整合起来,通过交叉监督检查、信息共享、问题直报、业务指导等方式,形成监督合力,推动解决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不会、不敢、不愿监督的问题,实现县、乡、村三级监督力量的有效互动,提升村级监督工作成效。
通过靶向整治,有力稳控形势、理顺关系,会泽县纪委监委建立考评制度,每年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1次民主评议,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年度履职考核,须征求乡(镇、街道)纪(工)委意见,有效防控廉政风险。选优配强全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实现村务监督“全覆盖”,让群众家门口的监督力量得到全面加强。提升履职能力,举办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培训班,把党章党规党纪、集体“三资”监督管理使用、村务监督、村级财务管理等列为必讲内容,并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促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明责履职。建立村级巡察人才库,通过“以巡代训”的方式,有组织、有计划、分批次选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参与县委巡察,不断探索巡察监督与村(居)务监督融合路径。
与此同时,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认真履职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利用监督职权谋私利、泄私愤、搞无原则纠纷、挑起矛盾的,及时提醒、批评教育,后果严重的按照有关程序终止其职务,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