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3篇
自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来,政务中心立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扎实地开展贯彻学习活动,通过系统集中学习和自我学习后,笔者感触颇深,对《条例》也有了更深的认识。下面结合实际工作,谈谈自己的几点心得体会。
一、要增强纪律意识,提升执行能力。新《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更加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作为政务中心工作人员,既要代表单位在这里把部门工作职责履行好,又要从大局出发,工作中要处处想着群众,处处从群众利益出发,扎扎实实为老百姓办事,时时严格要求,事事严于律己,始终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在日常工作中,及时整改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工作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在办事服务中严禁出现“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等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庸政懒政怠政行为。
二、要增强担当意识,提升履职能力。政务中心作为开放型政府的形象窗口和开放型城市的重要标志,是党和国家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也是展现政府形象的平台。这就更加要求我们要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在工作中,从大局观考虑问题,理清现实,科学决策,勇于决断,敢于担当。树立克难攻坚、敢闯敢试、不怕风险、大胆负责的勇气;干工作不推诿、扯皮,不避重就轻,积极主动,先创先干,主动担当。
三、要增强学习意识,提升素质能力。以《条例》学习活动为契机,我们每一位党员同志,必须自觉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只有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发扬党员干部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保持一颗平常心,使自己的思想和言行一致,才能融入到人民群众当中去;只有自觉做到立足本职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经常保持一颗进取心,加强理论学习,吸纳各种知识,不断更新思想观念,锐意创新,才能适应时代与社会的发展。
四、要增强公仆意识,提升服务能力。行政审批的本质不在审批,而在于通过审批规范行为以维护最广大群众的利益。人民赋予我们权力,我们是人民的公仆、服务员、勤务兵,我们的工作就是为群众服务,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在工作中始终突出“服务”二字。我们一定要牢牢把握住,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态度和质量,逐步消除一些在服务上存在的不良现象,要在脑海里把办事群众放在突出的位置,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满腔热忱服务群众,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服务发展的好环境,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服务保障。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日前,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文公布,这是时隔三年后,中共中央再次向全党划出新的纪律“底线”。下面,我谈几点个人学习新《条例》的心得体会:
一、新《条例》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用更加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要求的体现
新《条例》与原《条例》相比,新增了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涉及党的纪律的各个方面,重点突出、目标明确、务实管用、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用更加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要求,体现了近年来党的建设一系列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实现了党内法规制度的与时俱进。
二、新《条例》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新《条例》的修订,明确了党的建设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调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价值取向,聚焦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问题,对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作出明确确定,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重要的遵循。
三、作为一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好新《条例》
一要带头学习新《条例》,学深悟透,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履职能力。
二要督促驻在单位各级党组织,将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把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掌握核心要义,增强行动自觉。
三要将贯彻落实新《条例》作为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纪律保证,切实抓紧抓好。司法行政系统机构改革即将展开,局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全局观念,真正把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正确对待个人岗位调整变化,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各级派驻纪检组要强化监督检查,坚持纪严于法,挺纪在前,推动新《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