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职业学院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我院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工作,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共武威市委办公室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工作的通知》(武办发〔2014〕3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出差、出访、离职学习,须提前3天分别向市委、市政府书面报告,并按职务排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

二、学院副职领导出差、出访、离职学习,应提前3天向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请示报告,经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同意并通知党政办公室后,方可外出。

三、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差、出访、离职学习,应提前3天向分管本部门的学院领导请示报告,经分管本部门的学院领导批准同意并将《武威职业学院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单》报党政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外出;各部门副职领导出差、出访、离职学习,应提前3天向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请示报告,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并将《武威职业学院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单》报党政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外出。

四、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来不及以书面形式请示报告的,学院副职领导须及时以口头方式向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请示报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须及时以口头方式向分管院领导请示报告、各部门副职领导须及时以口头方式向部门主要负责人请示报告,并通知党政办公室。返校后,须及时补办请示报告手续。

六、外出期间须保持联络畅通,行程变化时,学院副职领导须及时向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请示报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须及时向分管院领导请示报告、各部门副职领导须及时向部门主要负责人请示报告,并通知党政办公室。

七、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外出须严格执行上述要求。未按要求请示报告擅自外出者,学院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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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及外出报告制度(一)中央管理的领导干部向中共中央组织部报告,报告材料由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交所在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转交。 (二)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向本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不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向上一级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报告材料由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https://web.shnu.edu.cn/jgdw/2011/1220/c18013a492511/page.psp
2.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为加强对县管领导干部外出活动的管理,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县委、县政府经研究,决定建立县管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一、县管领导干部因公因私离开县范围,时间在3天以上的,都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事先填写《县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 http://www.360doc.com/document/24/1213/15/85391336_1141891839.shtml
3.关于建立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和严格执行省属高校主要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湘教通〔2015〕481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建立并严格执行学校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外出,严格按照湘教通〔2015〕481号的规定执行,填写请示报告表(附件https://www.hnswxy.com/dangzhengban/zhinan/20230522_16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