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8日至7月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8月2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总体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整改认识。为扎实有效地落实整改工作,局党委成立了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多次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区委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压实责任,强化担当,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动真碰硬的态度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2.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整改责任。根据反馈意见,局党委对每一条问题,逐条讨论,进行责任分解,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剖析根源,反思反省,形成共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针对15个问题,提出34个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推动各项整改任务圆满完成。
4.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在整改落实中,坚持把整改落实与改进作风、改进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整改落实对工作的推进作用。注重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截至目前,共修订或制定9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一)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关于“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局党委、行政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尤其针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严格落实局党委会讨论决定。
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政会议权责边界,对民主讨论过程严格做到“科学、民主、详尽、严密”,并记录讨论内容,确保局党委、行政班子会议记录准确、真实、完整。
具体落实情况:对每次召开的党委、行政班子会议实行党政分别记录,确保党政会议权责边界更加清晰。全面完整、真实准确记录党委、行政班子会议民主讨论过程,做到不遗漏。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对重要问题和事项必要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
3.关于“对直属单位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加强局属单位领导。加强局属事业单位和全资企业的领导和管理,强化规矩意识,建立局属事业单位和全资企业重大事项报告报备制度,并将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一是严格公务交通费用管理。报局党委班子会议讨论同意,修订并下发《滨湖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公务车辆管理细则》《区建安质监站车辆使用管理规定》,规范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流程,根据实际行驶公里数确定报销金额,经审核后实报实销。二是严格固定资产核销审批。2017年6月,质安站(原“两站”)向局党委班子提交了“部分账面资产处置”申请事宜,局党委研究讨论并审议同意对于年代久远的电子设备、仪器和办公设备,在局有关部门核查后,对确认无实物的账面资产,作了账面核销处置。今后质安站将继续严格执行局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要求,由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再对资产进行核销处置,核销处置残值按规定上缴。三是要求检测站立即将近6年利润上缴至质安站帐户,并划转至区财政专户,同时做到今后每年定期足额上缴。
具体落实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对局属事业单位和全资企业的领导,于10月10日出台了《局属事业单位和全资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明确将执行情况纳入检查单位年终考核,与单位负责人的年度考核挂钩。二是报局党委班子会议讨论同意,已于3月12日制定下发了《区建安质监站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于8月26日制定下发了《滨湖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公务车辆管理细则》,对公务车辆、公务油卡的使用和管理以及公务交通费用核算进行了明确,同时严格按照以上两项制度进行管理。三是质安站(原“两站”)已于2017年6月向局党委班子提交了“部分账面资产处置”申请事宜,局党委研究讨论并审议同意对年代久远的电子设备、仪器和办公设备在确认无实物的账面资产下,作账面核销处置。质安站也将继续严格执行局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要求,由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再对资产进行核销处置,核销处置残值按规定上缴。四是检测站已于9月24日将近6年利润上缴至质安站帐户,并划转至区财政专户。
(二)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
1.关于“主动学习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完善学习内容。在年初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基础上,完善中心组学习内容,做到两个结合,即学习理论知识与工作实际运用相结合,学习行业发展与联系职能工作相结合。
具体落实情况:科学制定每年的中心组学习计划,围绕三个重点,完善学习内容。一是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等理论知识,做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二是围绕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国家、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普法学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文件精神,适时增设或调整中心组学习专题;三是围绕城乡建设管理重点难点发展问题,结合理论知识与形势变化,进行前沿性思想交流研讨,确保学习内容更丰富。
2.关于“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缺少重要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优化学习形式。充分调动党委班子成员学习主动性、自觉性,优化以往单一的中心组学习形式和重要环节,做到“一从三改”,即从单一的理论导读改变为突出个人专题解读,增加集体讨论和交流发言,确保每年在集中学习中安排6次(以上)专题研讨,班子成员重点发言1次以上。
具体落实情况:根据中心组学习每月主题安排,以“领读、导读”为引,突出以主动交流、集体讨论为主的学习形式,通过思想交锋、智慧碰撞,进一步促进班子成员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提升,推进难点问题处置和发散性思考,为更好推进工作起到领航作用。9月份以来,开展《学习纲要》《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等中心组专题研讨3次,组织集中读书班开展专题研讨8次。
(三)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扎实推进工作。一是建立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定期对干部职工思想动态、舆论舆情等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尽早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主要负责人进行意识形态工作履责纪实。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纳入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年度目标任务,细化量化考核内容,每半年以百分考核的形式,进行自评和检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科室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具体落实情况:局党委于10月10日修订下发了《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一次分析研判;于10月10日制定下发了《2019年局机关各科室(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纳入机关各科室(部门)党的建设考核内容,并与2019年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挂钩。
2.关于“责任落实尚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充分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增强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意识,增强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意识,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分解和落实。二是坚决落实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四个纳入”、“五个覆盖”、“六个指标”等任务和将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报告重要内容的要求,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具体落实情况:按照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2019年加强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纳入局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纳入局机关各科室2019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意见、纳入局机关干部目标管理,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参加“网络舆情应对”讲座,“一把手”记好意识形态工作纪实。实行讲座论坛备案管理制度,对今年以来举办10个培训讲座进行了备案。局党委班子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分析研判,自查自纠和总结工作。
(四)党建工作存有弱项
1.关于“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具体落实情况:8月27日制定出台了《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问题清单》《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问题整改清单》。强化对全局党建工作研究和部署,今年以来局党委班子共召开了3次会议研究党建工作。落实好抓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今年以来已经召开了3次抓基层党建工作例会。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发展不均衡”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抓实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好今年下半年局属党支部换届改选工作,坚持把政治素养优、奉献意识强、综合能力强的优秀党员选进支部班子,进一步优化党支部领导班子结构。加强换届后班子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活动,组织专题党务培训,全面提升支部班子党建工作能力。进一步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利用每季工作例会,加强“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落实情况的常态化检查。
具体落实情况: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局党委制定下发了局属党支部换届改选工作的意见,召开部署会议,各党支部按照程序要求,上报了各类请示,局党委按期进行了批复。局党委组织党务工作专题培训,对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以及《党支部工作条例》进行讲解。利用每季度的工作例会,由党支部书记汇报支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情况,党委副书记进行点评,推进全局党建工作水平提升。
(五)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
1.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严肃组织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运用“团结批评团结”的有效手段,开诚布公提意见,促进党委领导班子政治能力和执政水平得到自我净化、自我提升。
具体落实情况:严格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重视相互批评环节,具体做到发言同志首先剖析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其他班子成员逐一对发言的同志开展批评和提出整改建议,发言的同志对照大家的批评意见再作表态。对民主生活会进行全程纪实,全面记录班子成员相互提出的批评意见。
2.关于“查摆问题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深刻剖析查摆问题。清晰区分工作性意见建议与思想意识交锋,坚决做到“红红脸、出出汗、照镜子、正衣冠”。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自撰写个人剖析材料的要求,做到查摆问题有实质性内容,整改方向有实质性举措。
具体落实情况:坚决执行相互批评不走样,做到辣味十足、红脸出汗,谈问题开门见山、直指要害。坚持领导班子成员亲自撰写个人剖析材料,做到真找问题、找真问题。严格落实“一把手”审核把关班子成员个人剖析材料,对查摆问题不深刻、不聚焦,整改措施不具体、与上年雷同的,坚决退回重写,确保班子个人自我对照有深度、整改措施有抓手。
(六)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干部梯队建设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在人员编制允许的情况下,与区级有关部门多沟通、多争取,增加我局公开招录人员的名额,把学历高、能力强、肯干事的年轻人员充实到住建队伍中来。高度重视干部选配工作,根据区委组织部提出的常态化配备一定比例的35岁以下的中层干部的目标要求,在坚持选任标准、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对优秀青年干部优先考虑提拔任用。建立局管后备年轻干部信息库,为机关干部队伍做好储备工作。
具体落实情况:加强与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的沟通和争取,在增大新招录人员名额上下功夫,今年共向区委组织部争取到招录2名公务员的名额,向区人社局提出招录5名事业单位人员的申请。加强青年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8月份提拔任用了2名副股职干部,其中有1名同志是30岁以下的青年干部。给青年干部压担子,有3名分别担任党支部委员、团委书记、妇女主任等职务,并在群团组织中增补了一批青年干部。建立了局管后备年轻干部信息库,共有13名青年干部建档。
2.关于“干部轮岗交流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加强干部培养交流。加大青年干部培养工作力度,制定局青年干部培养工作方案和局“青春追梦团”学习活动实施细则。以局机关及质安站35周岁以下青年干部为对象,通过教育培训、结对帮带、实践锻炼、轮岗挂职等形式,帮助青年干部提高理论素养、提升综合能力、强化责任担当,尽快成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骨干力量。增加干部轮岗交流频次,对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的干部优先考虑进行轮岗交流。
(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排查不够彻底
1.关于“党建重点工作推进虎头蛇尾”问题的整改
具体落实情况:狠抓党建工作的推进和落实,认真做好工作计划,注重工作推进和落实,坚持“一事一查、一事一办、一事一清”原则,对正在落实的事查进度,对没有落实的事查原因,对已经落实的事查效果,以动态督查促落实,决不能养成今年目标完不成明年再补的习惯。
2.关于“学习记录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规范学习记录。制定出台《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意见》,严格对照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规范化建设标准,落实一月一次(以上)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党委中心组学习记录真实准确。督促班子成员及时完成个人学习记录,确保不出现补记、错记、漏记。
具体落实情况:出台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意见》,严格对照文件精神,做到中心组规范化建设不走样,杜绝党委中心组学习记录补记、错记、漏记现象。督促班子成员及时完成个人学习记录,中心组学习秘书每月检查一次学习记录本。
3.关于“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提高解决农民工工资和房屋质量问题效率。一是加大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力度,配合区人社局加强企业对农民工工资管理规范性的检查,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二是进一步加强各方责任主体监管,落实各方质量责任,认真执行交楼样板制度,以工序样板引路,减少质量投诉通病发生,加大专项检查和问题落实整改,落实质量投诉首问跟踪制,有效化解质量投诉。
具体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加大民工工资管理系统推进力度,督促企业项目部优化细化劳务合同,重要节点前及时组织民工工资筹备情况摸排,采用日常性与专项性相结合的方式,强化专题检查力度等措施,尽力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二是组织召开全区开发企业质量投诉通报会,提出要求,疏理投诉渠道,落实质量投诉跟踪制。组织创优项目观摩,加大对问题工程的巡查和专项检查,落实工序样板制度,严格执行质量通病控制措施,抓好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关。继续落实质量投诉首问跟踪制,化解质量投诉。
具体落实情况:一是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收费标准、服务标准的住宅小区,建立物业服务抽巡查检查制度,并与市局双随机检查相结合,三季度检查小区72个。二是建立指导培训机制,三季度对5个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进行了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培训,对河埒街道40余名社区青年干部就物业管理知识及矛盾处理进行了培训。三是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对各类投诉信访,加强与投诉业主的沟通联系,做到每个投诉必与业主沟通联系。对于小区内重大矛盾问题,会同当地街道、社区召开多方联席会议,及时协调化解矛盾。
(八)内控机制执行不到位
1.关于“公车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规范公车管理。严格执行局机关新修订的《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公车管理细则》,对公车管理细化要求、明确责任、规范流程。质安站制定《无锡市滨湖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公务车辆管理细则》,严格履行公车使用登记审批手续,确保公车管理规范。
具体落实情况:做好源头防控,局机关及质安站对照已制定的公车管理制度,做到集中管理、规范用车、确保安全。按照区公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对全局7辆事业单位公车的北斗定位系统已安装到位,1辆企业公车加装北斗定位系统。对公车管理范围、公车使用、公车管理、驾驶人管理、公车台账等内容,细化要求、完善流程、严格审核,确保公车管理规范有序。
2.关于“加油卡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严格加油卡管理。局机关及质安站做到“一车一卡”,落实加油卡统一保管、定车定卡,全面完善公车管理台账,在制度上确保不出现遗漏。建立健全用车督查机制,不定期抽查加油、维修、用车记录,防止出现管理乱象。对前期查出个别使用单位加油卡为私车加油的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作了先行处理:一是责令退出涉款金额;二是调整工作岗位。下一步配合区纪委继续妥善处理。
具体落实情况: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一车一卡”加油,确保加油卡与加油车辆一一对应。实行油卡与车辆分离保管,严格落实加油登记,加油卡保管员负责局机关所有加油卡保管和油卡充值工作。强化监督,坚决禁止加油人持卡“过夜”,确保加油登记不漏记、错记,同时针对加油卡登记、洗车登记、出车登记、保养维修登记等内容,不定期抽查检查,确保公车管理更加严格规范。完善公车管理台账,出车登记台账做到“一车一账”、完整清晰,加油及充值登记台账做到相互监督、准确无误,保养维修台账做到要素齐全、记录完整,洗车登记台账做到一次一记、定期结算。
3.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严格公务接待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有公函、必须一餐一结、必须明确用餐事由,确保不出现超标接待、违规接待行为发生。
4.关于“外出学习考察行程组织不严密”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规范学习考察培训。切实加强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干部考察参观、教育培训等活动统筹管理,认真执行学习考察培训审批制度,科学合理安排学习考察培训内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的规定》《中共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无锡市党政机关培训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到厉行节约,勤俭办学。
具体落实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局讲座培训备案及外出学习审批制度》,要求对局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部门)主办的,以本单位人员为对象,离开无锡市区但在国内进行的学习培训和参观考察活动均需要事前审批,明确要科学合理安排外出学习的内容和行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省、市规定的差旅费报销标准及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对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外出学习的,一律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九)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1.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加强财务审核把关。严格按照《无锡市滨湖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财务报销审核的若干规定》和局2018年修订的《无锡市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管理制度》中的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标准支出和使用资金。加强财务报销的审核和检查,严格审批手续办理,确保一切支出合法、合规和合理。加强财务事前监督,实行财务稽核制度,对无明细、报销凭证要素不齐全等情况不予报销。
具体落实情况:坚决执行《无锡市滨湖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财务报销审核的若干规定》和《局内部管理制度》中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审批手续办理,做到所有支出合法、合规和合理。认真落实财务稽核制度,加强财务事前监督,坚决对无明细、报销凭证要素不齐全等情况不予报销。
2.关于“国有资产收益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一是根据锡滨委编〔2019〕13号文件精神,建苑大厦租金收入单位区建设工程管理处变更为区住房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该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建苑大厦收取的租金收入将全额划入区财政。二是质安站出售振华信用社原始股金获取的收益已于2017年12月27日上缴至区财政非税收入专户,现与区财政局协调,将由区财政非税收入专户转入区财政资产收入专户。
具体落实情况:一是区住房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9月份收支两条线账户已经开设,今后建苑大厦收取的租金收入将全额划入区财政资产专户。二是质安站出售振华信用社原始股金获取的收益已于9月和财政对账,财政确认已于2017年12月27日收缴至区财政资产专户。
3.关于“‘一般户’账户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具体落实情况:于9月份全面梳理了局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存放情况,已上报区财政,由区财政统一对资金进行处理。
(十)资金资产管理存在隐患
1.关于“账户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严格资金账户管理。严格按照《无锡市滨湖区区本级财政资金存放调度实施(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局行政事业单位定期存放资金要采取集体决策方式选择存放银行,一般采取竞争性方式,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局主要领导签字后,按照“双人牵制”原则存放资金,存放期限不超过1年。
具体落实情况:严格按照《无锡市滨湖区区本级财政资金存放调度实施(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局行政事业单位定期存放资金采取集体决策方式选择存放银行。
2.关于“资产管理不严中芦庄小区地下人防工事拖欠租金未收取”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加大资金追讨力度。将通过司法程序,由法院介入追回拖欠款项。
(十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逐级压实廉政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考核局属党支部、衡量党员干部的重要内容,确保取得实效。定期对局属各党支部、局机关各科室(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抽查。每半年组织局属各党支部、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向局党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逐级向下压实责任。
具体落实情况:与局党支部、局机关各科室(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强化责任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为基层党的建设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的重要内容,与党支部评先评优挂钩。制定下发了《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得分按3%的权重比,纳入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党的建设考核,并与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挂钩。
整改措施2: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把警示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强化警示教育的政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利用工作例会、党员大会、职工大会,及时学习党纪党规、党风廉政各项规章制度、分析反腐倡廉形势、通报各种案例。常态化抓好警示教育,定期向重点关键工作岗位工作人员编发典型案例警示录,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让每名党员干部心存敬畏,守住底线,不碰红线。
具体落实情况:高度重视警示教育,注重加大警示教育的力度和频次。局班子成员在所在党小组会议上廉政党课,对分管科室的党员进行警示案例教育。编印了3期《党风廉政建设典型案例警示录》,刊登了省市区范围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党纪党规的典型案例,下发至局机关、质安站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学习。
2.关于“‘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落实廉政“一岗双责”。制定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积极履行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检查,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履行责任情况进行全程纪实。针对自身业务工作中的权力事项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要扎实开展廉政谈话,根据不同对象不同岗位,确定谈话的重点和内容,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
具体落实情况:按照要求,于7月2日制定下发了《中共无锡市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清单》,明确了主要领导12项主体责任,班子成员10项主体责任,要求履行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认真研究分析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今年以来共组织2次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体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履责情况全程纪实。组织局机关和区质安站对半年以来的权力运行情况存在问题进行排查,班子成员针对自身业务工作中的权力事项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扎实开展廉政谈话工作,目前所有班子成员均开展了廉政谈话。
(十二)行政执法存在权力寻租空间
关于“行政执法刚性不够,行政处罚权行使随意性大、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统一行政执法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成立区住房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严格依照《无锡市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界定。严格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规定进行处罚,并将处罚结果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进行三级公示,做到处罚标准统一、处罚金额合规。二是发挥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的作用,规范执行重大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2018年8月起,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做到一案一议,案件讨论过程全记录,确保案件正确、及时执行。
具体落实情况:一是成立了区住房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严格依照《局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界定,统一行政执法标准,严格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并进行国家、省级、市级三级公示,确保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今年8月以来,我局共进行行政处罚7件,其中重大行政处罚1件,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制度,做到了一案一议、案件讨论过程全记录、并报司法局备案,发挥了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的良好作用。
(十三)工程建设领域存在廉政隐患
关于“部分项目中标单位高度集中、部分项目中标价格竞争不够充分”等问题的整改
(十四)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扎实
关于“捐款资金滞留工会账户至今未整改、往来款(胡埭工业园预付土地款)长期挂账未清理、‘两站’工会购买在职职工补充住院医疗保险和‘两站’公务用车未在政府定点单位维修的问题仍未整改”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扎实整改遗留问题。一是2016年审计报告中指出的滞留在工会账户的捐款为原房管局职工历年捐款结存,用于每年捐助支出,未挪作他用。现将余额资金划入局零余额账户“扶贫捐款”科目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二是往来款(胡埭工业园预付土地款)财务上已与胡埭对清了账目,将继续加大催讨力度,争取尽快回笼资金。三是经质安站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质安站在职职工每人退赔15、16年工会购买的补充住院医疗保险保费。今后将严格按照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精神,加强经费管理,严格使用支出。四是根据锡财购[2019]5号《关于2019-2020年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采购的通知》要求,从2019年8月起质安站公务用车在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供应商进行维修。
具体落实情况:一是9月份已将局机关工会账户滞留款划入局行政账户“扶贫捐款”科目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二是局主要领导亲自督办胡埭工业园预付土地款的催讨工作,但考虑到胡埭镇实际情况,于10月15日与其签定了还款协议,胡埭镇将于2019年-2021年,分三年全部还清。三是质安站在职职工19人已于9月26日将15、16年购买的补充住院医疗保险保费退赔到站工会帐户。四是质安站于8月19日与政府定点维修供应商无锡市新纪元欧美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签订公务用车维修协议,做到定点维修、规范管理。
三、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原因
截至目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共有2个(子问题4个),涉及6条整改措施(已完成4条,正在推进中2条)。
(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
1.关于“旧住宅整治进度偏慢”问题的整改
未完成的原因:2019年我局实施的荷叶新村、胜利新村,马山街道实施的迎辉新村等旧住宅区整治改造项目还在施工中,预计到年底竣工。该问题还在整改过程中。
2.关于“农村住房翻建试点工作统筹协调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二)资金资产管理存在隐患
1.关于“对下属单位大额资金的使用运作缺乏有效监督”问题的整改
未完成的原因:由于检测站定期存单将于2020年4月到期,为减少因提前支取而产生的利息损失,计划待定期存单期满后按规定执行,该问题未整改到位。
2.关于“资产管理不严中仁信公司拖欠租金未收回”问题的整改
未完成原因:9月初完成了仁信公司拖欠款的确认。由律师事务所准备债权申报材料,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9月16日寄出债权申报材料。9月29日收到仁信公司邮寄的法院指定管理人“债权核定通知书”,明确核定了我局申报的债权以及违约金数额。由于仁信公司已被法院执行破产清算,该问题未整改到位。
四、已形成需长期坚持的制度
截至目前,已形成需长期坚持的制度共9项。
1.关于“议事决策不规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对直属单位领导弱化”等问题形成的整改制度
一是修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行政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
二是制定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和全资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流于形式、责任落实尚不到位”等问题形成的整改制度
一是修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
二是制定《2019年局机关各科室(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办法》。
3.关于“党建重点工作推进虎头蛇尾、学习记录不实、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不够紧密”等问题形成的整改制度
制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意见》
4.关于“公车管理存在漏洞、加油卡管理混乱、公务接待不规范”等问题形成的整改制度
制定《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公车管理细则》《无锡市滨湖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公务车辆管理细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讲座培训备案及外出学习审批制度》
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形成的整改制度
制定《2019年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