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报考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人员(详见附件1《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列入《黑名单及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资格条件
(二)关于学历要求
(一)发布公告
《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通过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发布,并广泛宣传。
3.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附件2:《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
(3)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4)附件4:学历学位证明模板
(三)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方式:网上审核。
3.资格审查结果与后续考试公告一同发布。
四、考试方式与内容
考试方式与内容详见后续公告。
五、其他事项
1.急需紧缺的岗位,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考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十堰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需要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信函考察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4.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前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通过十堰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体检和考察。
八、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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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