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考试单独命制试题,不考行测、申论,考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察体现岗位和报考对象的针对性。
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有何特殊规定?
除《考录公告》《报考指南》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以及考录程序外,还有以下特殊规定:
(一)报考职位和考录对象
1.面向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职位:
考录对象: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且任职满三年以上(计算到2023年7月)。
2.面向村(社区)主职干部职位:
考录对象:在抗疫和脱贫一线表现优秀、现任村(社区)主职且任主职满三年以上(计算到2023年7月)。
(二)报考特殊条件
1.报考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村(社区)主职干部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以后出生),其他村(社区)干部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以后出生);
(2)具有高中、技工院校、中专以上学历。
2.不能报考的特殊情形
除一般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不得报名:
(1)曾受过撤职(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受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政务处分或警告、严重警告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3)不符合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兼职任村(社区)干部的;
(4)由各级党组织从国有企事业单位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
(三)考试、考察内容
考试单独命制试题,不考行测、申论,考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察体现岗位和报考对象的针对性。
1.考试的主要内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村(社区)发展、联系服务群众、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和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突出岗位适应性和实际工作能力。
2.考察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四)实施步骤
除以下特殊要求外,其他与“四级联考”的一般步骤相同:
2.体检和考察。按照职位计划数1∶1.5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达不到职位计划1∶1.5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3.录用审批。各县(市、区)党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报市(州)党委组织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