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需缴8%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65名,其中卫计系统30名,其他事业单位3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蒸湘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术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4)受党纪、政纪处分正处于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以及专业所需的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1、具有丽水市常住户籍人员;
4、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本科以上学历,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招考计划表;
6、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7、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它不宜报考的。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政策由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3.《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4.《2022年茶陵县面向村(社区)干部定向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
5.《茶陵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3、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网上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其他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3、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报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3、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须出具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资格审查对象替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5、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聘全过程。
(五)考试
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低于1:3,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①、笔试科目。
b、其他岗位:公共综合知识与专业知识各占50%,一套试卷,时量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委托专门考试机构命题、制卷、阅卷、统分。
③、笔试成绩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上进行公布。
2、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工作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综合分析、综合素养、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
①、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名次的一并参加面试。对招聘岗位计划数超过1人且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多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不核减招聘计划;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的招聘计划数少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对招聘岗位计划数只有1人且面试对象也只有1人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取消体检资格。
②、面试形式。
a、卫计系统医学类岗位:采取实践操作技能理论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实践操作理论知识占70%、结构化面试占30%,采取口述答题方式进行。
b、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委托专门机构命题。
3、考试综合成绩。
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上进行公布。
(五)体检
①、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
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负。
③、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考察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公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相应岗位缺额可按程序依次递补1次。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首次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3个月。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须签订聘用合同,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1.各职位笔试科目为一科,即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或专业知识。
2.笔试范围、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的政治常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专业知识考试的内容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详见附件一:《新田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4.笔试成绩复查。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示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申请查询本人成绩。